“零容忍”淄川交警刑拘8名醉駕人員

記者 姬連慶 張亞軍

通訊員 張天舒 報道

晨報淄博4月10日訊 4月8日,淄川交警大隊對8名涉嫌危險駕駛罪的駕駛人,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記者瞭解到,這8名醉酒駕駛人員均是淄川交警大隊在執勤中查獲的,經血液檢測均已達到醉駕標準,最低的血液酒精含量是112.60mg/100ml,最高達到178.31mg/100ml。

據悉,自全省交警開展統一行動以來,淄川交警大隊壓事故保暢通,對酒駕、醉駕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從2019年初到現在,淄川交警大隊共查處酒後駕駛226起,醉酒駕駛54起。下面就讓我們來看看其中幾起案例。

案例一:

2月13日14時,淄川交警大隊民警在湖南路與雁陽路路口東側設崗,對過往車輛進行排查。執勤民警發現一輛由西向東行駛車牌號為魯C*****的銀灰色“東風雪鐵龍”牌小型轎車駕駛人疑似酒駕,當對其依法檢查時,發現車內有濃烈的酒味。後經血液檢測,該車駕駛人酒精含量為165.95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案例二:

3月5日13時,淄川交警大隊民警在膠王路與膠王路鐘樓路口處設置執勤點,重點查糾酒駕、涉牌涉證等違法行為。一輛黑色125型未懸掛號牌的普通二輪摩托車,沿膠王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執勤點,民警示意該車停車,上前檢查時,一股濃烈的酒味撲面而來。後經抽血檢測,該車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為158.61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二輪摩托車。

案例三:

2月15日14時,淄川交警大隊民警在淄川久隆街朱家愛心幼兒園門前路段設置執勤點,開展午間交通違法集中整治行動。在檢查過程中,翟某駕駛一輛未懸掛號牌的白色“嘉陵”牌普通二輪摩托車沿久隆街由南向北行駛至執勤點,民警上前對其進行檢查時,聞到駕駛人身上有濃烈酒味,隨即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其進行檢測,結果為178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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