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治療才能治好結核病?

如果沒有給予結核病有效的治療,5年內將有50%的患者死於結核病。因此,解放前結核病有“十癆九死”之說。但隨著現代醫學的發展,有效地抗結核藥物不斷髮展和推出,結核病已經不再是“不治之症”了,已經是完全可以治癒的疾病。但治好結核病必須做到“三要”和“三不要”。

(一)三要

1、要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人體一旦出現咳嗽、咳痰、咯血、低燒、盜汗、體重減輕等肺結核可疑症狀,就要及時到結核病定點醫院就診檢查,以便及早發現及早診斷及早治療及早治癒。

2、要採取有效地治療方案進行治療和管理。患者一經確診,必須採取國家制定的標準化療方案進行全程督導治療,即患者的每次用藥都要“送藥到手,看服到口”,確保患者的合理用藥。

3、要堅持規律治療,完成規定的療程。患者治療1-3個月後,結核病的症狀可部分減輕或消失,此時千萬不可認為病已好而停藥,必須堅持完成6-8個月的療程。規律、全程用藥是治癒結核病的關鍵。

(二)三不要

1、不要亂投醫。患了結核病千萬不要聽信社會傳言,尋找“偏方、秘方、驗方”。

2、不要隨意改變治療方案、停藥和亂治療。

3、不要相信迷,以免貽誤治療良機,造成結核病耐藥難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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