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一方去世,去世方父母有繼承遺產權,如果去世方有債務那麼去世方父母會繼承債務嗎?

曼珠沙華12013


會“繼承”債務,但是以繼承的遺產為限。即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

婚後一方死亡,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部分均分,但是對夫妻共同債務也是要均分的。正常情況下,應該以夫妻共同財產首先來償還債務,當繼承人不同意以夫妻共同財產來清償債務時,就需要先繼承,爾後由繼承人來償還。即是所謂的繼承債務。

根據最高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的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遺產繼承人沒有放棄繼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變更被執行人,由該繼承人在遺產的範圍內償還債務。

據此解釋,去世人有債務,應該看其父母是否繼承遺產,繼承了遺產,就要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但是這種清償不是無限度的,而是以繼承的遺產為限。就是說,繼承的遺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繼承人在遺產限額內償還後,就執行終結,債務自行消亡,不用再償還。

所以說,繼承遺產與償還債務是一種權利義務對等的關係,不能只強調權利,而不承擔義務。


郭押司


在繼承遺產的法律法規上,子女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父母也有繼承子女遺產的權利。其中,遺產就包括了盈餘的財產和在世時欠下的債務。繼承了遺產,就有償還債務的責任。不能說光繼承遺產,不負責償還債務。但有的人可能只承擔償還債務,會放棄遺產的繼承。

如果去世者的父母繼承子女的遺產,遺產要大過債務的話,就可以用遺產來償還子女生前所欠下的債務。如果父母繼承遺產的部分不夠償還債務,又沒有那個能力為去世的子女還債務,父母可以放棄遺產的繼承權,就沒有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這是合法的,在法律上能夠成立。

說句直白的老實話,人活在這個世上,要的就是一張臉,這張臉代表著人的尊嚴和人格,從尊嚴和人格中就可以顯出這個人的人品。有忠厚老實的父母,子女生前欠債,那怕自己要盡很大的努力才能償還。為了子女一生的清白和家族講信譽的榮譽,就會人死賬不爛,幫著把去世子女的債務還掉,哪怕累彎了腰,頭依然是高昂的,這才是受人尊崇,人品偉大的父母。

當然,也有極少部分做父母的,只認繼承部分,不認債務部分,死皮賴臉的還振振有詞,要子女的配偶去償還債務。只能說明他們的人品不好,是法盲,是要遭人唾棄和戳脊梁骨的,是生活在這個世上的可憐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