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為民 法亦容情 莆田仙遊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執行積案

近日,仙遊縣法院本著司法為民思想,成功調解一起執行積案,實現了情、理、法有機統一。

2016年10月,教師黃某因需承擔已故丈夫的夫妻共同債務10萬餘元被林某訴至仙遊縣法院。因黃某遲遲未歸還債務,在案件進入強制執行階段後,法院依法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近期,申請執行人林某向法院申請依法提取黃某每月的工資收入抵債,而收到法院裁定書後,被執行人黃某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

經辦此案的是今年行將退休的執行法官陳愛國,他立即展開調查,發現黃某是在職教師,2年多前因病動過手術,現為七級傷殘,每年需定期複查。黃某丈夫去世後,一家重擔都落在她身上,上有患病父母需要贍養,下有女兒需要供讀,全家每月僅靠黃某微薄的工資,維繫生活,舉步維艱,根本無力償還債務。

一方面要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一方面又要考慮被執行人的實際困難情況,如何權衡?面對棘手的案件,陳愛國不厭其煩地深入調查走訪,發現申請執行人林某與被執行人黃某的丈夫本是同事,根據多年辦案經驗,他決定從情理方面入手,召集雙方進行調解。

“黃某的丈夫生前與你同事多年。如今,黃某的家庭經濟條件極其困難,上有老,下有小,步步緊逼也難以結案,反恐落人笑柄。俗話說,同鄉人,有困難的,都要互相幫助,更何況是同事朋友,更應該支持救助。”陳愛國從多個角度對林某進行耐心的開導和勸說。經過一番釋法明理,林某最終被法官的情理打動,答應讓步,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

最終,此案由被執行人黃某的親戚一次性湊齊4萬元給林某,案件得以結案。(記者 劉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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