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為躲避掉頭汽車摔倒死亡 汽車車主須賠償嗎?

對於很多司機而言,安全是駕駛過程中最應該注意的事情,開車過程中不僅要注意駕車安全,同樣也要注意避讓路上其他行人和車輛的安全,這是考駕照時教練常說的話。

而就在去年的3月份,甘肅天水發生了一件意外的交通事故,通過上面的視頻,大家能看到,一輛白色的轎車在雙黃線上強行掉頭,後面開摩托車的司機為了避讓,直接緊急剎車,但不幸的是,因為剎車太急,摩托車直接滑倒在了地上,摩托車的駕駛員隨即被重重地摔了出去,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過法院判定,雖然當時摩托車並未和轎車發生一絲的碰撞,但視頻裡明顯能看出,由於轎車車主的違規掉頭,才導致後面的摩托車主躲避不及,而為防止撞上轎車採取緊急剎車時的摩托車因出現了側滑才導致了這一起事故。

最後法院判定,掉頭車主因違規掉頭而承擔40%的交通責任,一共需賠償30多萬元。

看到判決後,很多網友都在問:

1、為什麼兩個車都沒有接觸到,摩托車車主摔倒的後果卻要汽車車主承擔40%呢?

對此,信之源律師事務所的徐鵬律師說:

根據我國刑法第133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交通肇事罪,其行為在客觀方面應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必須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事故責任認定)

二是必須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

而這個“嚴重後果”必須是致害人的過失行為導致的必然結果,也就是說,過錯行為與後果之間是必須是直接的因果關係。

由於肇事一方(視頻中白色小轎車)違規掉頭,造成了對方車毀人亡的後果,因此這兩者之間是存在著因果關係的,法庭也是採用了上面的交通事故因果說法,將這個案子判定屬於交通事故。

而我們一直說因為小轎車違規掉頭,才需要承擔責任的,但其實大家不知道的是:

2、本來轎車司機是需要承擔主要責任的,為什麼呢?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1、無論單黃線還是雙黃線,只要是實線,就嚴禁跨越的,比如超車、轉彎、掉頭等。行車時沒有特別情況就不應該越線。

2、無論單黃線還是雙黃線,只要是虛線,就可以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超車或掉頭。

3、如果雙黃線,一條是實線,一條是虛線,虛線在哪一側,那側的車輛就可以從此臨時跨越,比如超車或轉彎。

處罰規定:

車輛越實線雙黃線掉頭屬於違反禁止標線交通違法,將被處以200元的罰款和扣3分,並且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還要承擔主要責任。

所以根據上面的法律規定,本來轎車司機是需要承擔主要責任的。但最後法院對這個摔倒的摩托車進行了監測,摩托車的車速和性能都在正常的範圍內,唯一的原因是摩托車駕駛員沒戴頭盔,才造成了這樣的後果,因為本來這樣的摔倒只要不磕到頭部,是不會死亡的,因此判定摩托車司機在這件事當中承擔主要責任,小轎車司機承擔40%的責任。

騎摩托戴頭盔,開車別違反交規亂掉頭。

為了自己,也為了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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