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今年教師資格認定有變化

記者從濟寧市教育局獲悉,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將於5月18日開始進行。同時,今年的教師資格認定也有了一些變化。

市教育局: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变化

根據教育部《關於取消一批證明事項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號)》,申請教師資格時不再提交身份證複印件、學歷證書複印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複印件。申請教師資格時提交的思想品德情況的鑑定或者證明材料,改為《個人承諾書》。其中,涉及需要申請人提交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改為政府部門核查。

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在報名環節系統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供原件。取消了憑工作單位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條款,《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改由認定機構打印。考慮到政策調整的合理銜接,2019年,在我市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時,未能及時取得居住證的,可憑辦理居住證申請時公安機關開具的《信息登記回執》提出申請,辦理認定手續。2019年下半年及以後,考生在我市居住地報考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須按照國家統一規定提供居住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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