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遊記原著。被悟空師兄弟殺過的最無辜的人(或妖)是誰?

我就是竹韻


《西遊記》原著中,被孫悟空師兄弟打殺過最無辜的人,要數車遲國的兩位道士了。

雖然這次只是被孫悟空一個人打殺的,但也要算在他們師兄弟身上,畢竟他們是團隊。

無辜在哪呢?

首先,這兩道士是實實在在的人,比妖怪不同,他們本身沒有作惡的意圖。

其次,這兩道士自己沒有作主的能力,作為監工,也是迫不得已而為之。用唐僧向蠍子精,解釋他犯殺戒中的,那句話來說:“水高船去急,車陷馬行遲。”

最後,對於身不由己的人,孫悟空沒有給改過機會。

由此,我認為這兩道士,有些無辜。


趣談西遊


西遊中,死得最無辜、最狗血、最令人憐香惜玉的就是玉面狐狸了,她象徵著我們無疾而終的完美愛情,不是凋零得太快,就是萌芽得太早。即便偶爾捱過了現實而冷酷的春寒料峭,卻完全可能在最不可預料的十步之外的一個轉角,毀於一場不期而遇的生命的玩笑!

這就是愛情嗎?

這就是愛情。

那麼鐵扇仙與牛魔王算是什麼東東呢?!記住:人家可不是什麼北北、南南、西西還是東東,人家是正主夫妻——男主與女主的關係,法定婚約持有人!你那一紙婚書可能沒有你想象得那麼神聖、莊嚴、完美、至善,可那依然是由國家背書的一紙承諾啊!

電視劇《血色浪漫》中有一個橋段,講的是張海洋對婚姻的主流觀點:“周曉白,即便我們沒有夫妻之實,即便你走遍全中國、全世界,從法律上說,你還是張海洋的老婆!”

這話說得有點露骨,有點潑,但最後還是一語成讖了,周曉白一番兜兜轉轉,最後還是和主流社會或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和解了。

所以法律的標杆,從來就不在最高端,而在最低端。法律確認與保護的,是這個社會上最基本的起點與規範,而不是純粹意義上的個性與尊嚴。

事實上,玉面狐狸、牛魔王、鐵扇仙之間的三角戀已經相當的默契、安全、穩固與自然,甚至已經成為他們下意識裡的老習慣,沒有誰會為此覺得愧疚不安,沒有人會有所謂的負罪感!

就在這種貌似很安然、很恬淡、很酷炫、很溫暖的春天裡,唐猴豬沙天團的出現,給他們意外上演了一出:城門失火級別的“亂世用重典”!

西遊原著中,豬八戒不僅毫不猶豫的殺死了玉面狐狸,還用他的鹹豬手侮辱了玉面狐狸的屍體,那就相當過分了!此舉等於把身穿錦襴袈裟、永生不墮凡塵的玄奘法師也扯進了化糞池!

所以楊潔導演在處理“殺玉面狐狸者誰”的問題時,決定讓貌似正義的封建衛道士——沙悟淨——迅雷不及掩耳的擊殺玉面狐狸。

也許那些學識很淵博的人會引經據典的感激沙僧的大恩大德,說什麼沙僧此舉已經仁至義盡了,一擊斃命,像乘坐閃電快車去星際旅行,多詩意、多幸福的安樂死呀!並說什麼像這樣的案例,按理應該被凌遲處死的!

我不知道那些學識淵博者的理從何來,但是不得不說,中國刑典上有很多諸如此類的悲慘案例。這些血淋淋的案例會讓我們警醒且心悸,原來我們的祖先曾經生活在那麼暗無天日的人吃人的社會里!

在那個絕對誅除異己的變態社會里,要想個性張揚的做一回愛情的信使,該需要多麼大的睿智、剛毅、堅守與勇氣!

從情理上分析,玉面狐狸處於社會輿論的漩渦裡,不被明槍暗箭整死,也會被主流口水淹死,真可謂條條小路走不得,條條大路活不得!

從家庭背景上分析,當時最疼愛玉面狐狸的父親已經不幸辭世,除了深層依靠牛魔王這個實力大叔,玉面狐狸也沒有什麼交情過命的人際關係,沒有誰能夠在人生的重要關口給予她及時、有效而強有力的支持。

從命理上分析,玉面狐狸是一個很普通的無益亦無害的小角色,她既沒有什麼特殊必要去大富大貴,也沒有什麼命中註定的緣由去無端橫死。她只是想安安生生、平平凡凡、簡簡單單的過好手裡的那一小把日子,活在牛魔王大叔的呵護與庇佑裡,活在自己小鳥依人的少女綺夢裡!

然而,凡事總有意外。

牛魔王這個野心勃勃的危險弄權者註定是要玩火自焚的,而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呢?所以玉面狐狸失敗的結局是註定了的!

都說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

從本質上界定,無非是說男人成功最難,而女人遇到一個真正能對自己掏心掏肺的好男人最難。

所以說,人生漫漫,錯過還是遇見,有時還真的不像我們最初僥倖預想得那麼簡單!

大多數情況下,我們無力或無暇從全局層面高屋建瓴、綜合判斷,而只能八九不離十的參照我們形而上學的有限經驗,聽從那些源於我們靈魂深處的召喚,至於這些虛無縹緲的第六感,到底會讓我們看到或摸到唐僧身上披的錦襴袈裟,還是讓我們心驚肉跳的敬畏或領教沙僧那追魂索命的辣手摧花,那就不好說啦……


八戒愛咧咧


個人感覺,無辜者,莫過於那幾個強盜。

因為想要搶劫唐僧師徒,孫悟空不由分說,手揮金箍棒將他們逐一打死。孫悟空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



更讓人無奈的是,因為這件事,唐僧對他大加斥責,但孫悟空卻像是沒事人似的,僅僅敷衍兩句了事。或許,在孫悟空這樣的大神眼裡,人類渺小如螻蟻,捻死了就算了,沒有什麼值得在意的。

這些人死的,沒有絲毫價值。

這些人,並不是都罪有應得

另外,他們雖然落草為寇了,但萬惡有源、罪分大小,應受的懲罰也理應不同。窮兇極惡、殺人害命的,死有餘辜。但那些被逼無奈、受裹挾而來、手上沒有人命的,只能說行差踏錯,罪不至死。



再者,這些人,也不是孤零零的一人,或許上有老下有小。他們的死亡,給那些沒有生存能力的家人帶來的,也會是毀滅性的打擊。

如今,僅僅因為孫悟空的一念之惡,讓這些人命喪黃泉。個人感覺,很不公平,也很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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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西天取經,孫悟空一路降妖伏魔。

死在孫悟空金箍棒下的妖怪,不計其數。

那麼有沒有哪個妖怪,孫悟空殺掉之後而後悔的呢?


縱觀整部《西遊記》,小編還真找到了一個。

《西遊記第70回》取經團隊經過朱紫國:

國王的老婆金聖宮,被金毛犼拐走了當了壓寨夫人。

孫悟空受國王所託,來金毛犼的麒麟山打探軍情。

剛到麒麟山,孫悟空就發現了一個小妖精:

擔著黃旗,揹著文書,敲著鑼兒,急走如飛而來。

於是孫悟空變成了一隻蟲子,附在了小妖精的文書上。

這個小妖精還自言自語道:

“我家大王忒也心毒,三年前到朱紫國強奪了金聖皇后,一向無緣,未得沾身,只苦了要來的宮女頂缸。兩個來弄殺了,四個來也弄殺了。前年要了,去年又要;今年又要;今年還要,卻撞個對頭來了。那個要宮女的先鋒被個什麼孫行者打敗了,不發宮女。我大王因此發怒,要與他國爭持,教我去下什麼戰書。這一去,那國王不戰則可,戰必不利。我大王使煙火飛沙,那國王君臣百姓等,莫想一個得活。那時我等佔了他的城池,大王稱帝,我等稱臣,雖然也有個大小官爵,只是天理難容也!”

大王金毛犼要向朱紫國開戰,他背的文書就是戰書。

一旦開戰,朱紫國的人肯定一個都活不了。

小妖精認為,大王金毛犼此舉是:天理難容

這一番話更是打動了孫悟空:

“妖精也有存心好的,似他後邊這兩句話說天理難容,卻不是個好的?”

孫悟空認為小妖精是:存好心的、好的

於是孫悟空又變做一個道童,再次向小妖精打探消息。

話剛說完,孫悟空回頭就給了小妖精一棒,原文寫到:

行者拱手抽身就走,那妖依舊敲鑼前行。

行者就行起兇來,掣出棒,復轉身,望小妖腦後一下,可憐就打得頭爛血流漿迸出,皮開頸折命傾之!

收了棍子,卻又自悔道:“急了些兒!不曾問他叫做什麼名字,罷了!”

那麼這個小妖精叫什麼呢?——有來有去

金毛犼惡貫滿盈,最後也只是被觀音菩薩帶走。

但善良的有來有去,最後卻有去無回。

孫悟空打後悔打殺的妖怪,有來有去是第一個,但卻不是最後一個。

那麼您覺得,有來有去該不該死呢?


說書小寶


最無辜的應該是幾個樹精了,它們都有幾千年的修行,唐僧不是他們掠來的,而是自己迷了路走到這裡的。他們對唐僧很客氣,邀請他一起喝茶談天。也是一起談經論道,就是有不同意見也只是爭論一下,沒有強迫誰接受。他們不想吃他,更不會害他,只是想通過和他聊天提高自己的道行。杏仙也就是跳舞唱歌,歌曲內容有些挑逗,並沒有表示什麼。孫悟空師兄弟來了不問青紅皂白一頓亂打都死了,還煞有介事地解釋雖然它們現在不會害人,如果不除掉它們將來一旦成了氣候就會害人。這是什麼邏輯,將妖怪消滅在萌芽狀態。相比而言,什麼老鼠精玉兔精罪過比它們大多了,都沒有打死。說到底,還是人家有後臺,這些都是自我修煉的小怪。

還有三個犀牛精也很冤枉,人家修煉需要香油,沒有偷沒有搶,靠當地百姓做事保佑其風調雨順,條件是要當地百姓每年供奉香油。就當地百姓的反應來看,這樁買賣做得值,所以也樂得去供養它們。唯一的錯誤是不該冒充佛爺,算是有一點騙的意味。但它們只是說是佛爺沒說什麼佛,並且是替佛做好事,沒有聽說做過什麼壞事。但是也被孫悟空師兄弟打死了。這次通天河裡的金魚精罪過要小的多,金魚精可是要小孩吃的。但是因為有觀音的庇護,就沒有死。

還有那個偷他們三個兵器的獅子精,當然他有錯!偷竊罪。但是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惡行,要舉辦釘耙會還要小妖去百姓那裡購買。偷竊有罪,但罪不至死。但是卻被孫悟空他們打死了,還包括無數的小妖。這比偷袈裟的黑熊精輕多了,但是黑熊有觀音罩著,也沒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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