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163 證券簡稱:中閩能源 公告編號:2019-03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中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準則的規定和要求對公司原會計政策進行變更,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新準則。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使得公司2019年期初應收款項的壞賬準備增加19,474,826.70元,2019年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4,287,644.07元,調減2019年期初未分配利潤14,316,588.97元, 調減2019年期初少數股東權益870,593.66元。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財政部於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別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 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 年修訂)》(財會[2017]7 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3 號——金融資產轉移(2017 年修訂)》(財會[2017]8 號)、《企業會計準則第 24 號——套期會計(2017 年修訂)》(財會[2017]9 號),於 2017 年 5月 2 日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 37 號——金融工具列報(2017 年修訂)》(財會[2017]14 號)(上述準則以下統稱“新金融工具準則”),並要求境內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按照新金融工具準則的規定和要求,為了使提供的財務信息能更真實、可靠的反映公司經營狀況,公司需對原會計政策進行變更,變更後的會計政策本公司及子公司自 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臨時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二十次臨時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該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具體情況及對公司的影響

1、變更前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前,公司按照財政部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2、變更後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後,公司的會計政策按照財政部於2017年修訂頒佈的新金融工具準則的規定執行,其餘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 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3、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1)金融資產分類由現行“四分類”改為“三分類”(根據公司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分類為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金融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由“已發生損失法”改為“預期損失法”;

(3)套期會計準則更加強調套期會計與企業風險管理活動的有機結合,更好地反映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

(4)在明確金融資產轉移的判斷原則及其會計處理等方面做了調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應調整;

(5)調整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的會計處理,允許公司將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進行處理,但該指定不可撤銷,且在處置時不得 將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額結轉計入當期損益。

4、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1)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使得公司2019年期初應收款項的壞賬準備增加19,474,826.70元(其中應收賬款壞賬準備增加16,380,659.22元,其他應收款壞賬準備增加3,094,167.48元),因此增加2019年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4,287,644.07元,合計累積影響15,187,182.63元。

(2)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根據新舊準則銜接規定,對前期比較財務報表數據不做調整,首日施行新準則與原準則的差異調整施行日所在年度報告期間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綜合收益。因此,公司合併報表將上述累積影響調減2019年期初未分配利潤14,316,588.97元, 調減2019年期初少數股東權益870,593.66元。

三、公司獨立董事及監事會關於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結論性意見

1、獨立董事意見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按照財政部修訂頒佈的新金融工具準則的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變更後的會計政策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規定,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2、監事會意見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執行新會計政策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特此公告。

中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3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