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银行征信有“污点” 失信人主动缴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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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征信有“污点” 失信人主动缴罚金

导读

因一起质量监督检疫行政非诉案件,被执行人司某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因此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银行征信也出现“污点”,无法在银行办理业务, 日前,司某找到了执行法官,主动缴纳罚金,履行了法律义务。

【法律】银行征信有“污点” 失信人主动缴罚金

2015年10月,司某在其经营的超市内销售给沈某食品一袋,沈某发现该食品已超过保质期,后投诉到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司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性规定,对司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司某因不服判决,在规定的期限内一直未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向霍邱县人民法院申请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司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承办法官便把司某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准备去银行办理业务的司某,被银行告知其征信有问题,无法在该银行办理业务,司某这才意思到,自己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对自己的信用问题产生了非常大影响。

司某主动联系上了执行法官,履行了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缴纳了所有罚金,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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