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平臺標的真實就行了?別天真了,你就是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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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一入互金深似海,從此良心成路人!”

今天互金預警網小警帶大家來看看,一個運營了五年多時間的車貸平臺,60%以上的車貸真標,是如何一步步收割投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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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聚網2013年4月16上線,至今已運營5年4個月的車貸老平臺,2018年3月上線富邦華一銀行存管,據第三方平臺顯示平臺目前的待收約為14.3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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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商變更資料顯示,2018年7月27日,持股36%的國資背景股東河南省汽車工業有限公司退出宜聚網,今天的故事就從這裡講起...

國資退股當天,平臺即在官群中通知說響應監管號召,以後不再剛兌逾期標的,並於7月29日開始,每天公告還款、催收、逾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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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聽說國資股東退出,平臺要強行去剛兌,紛紛找平臺要說法。平臺實際控制人吳飛在投資人交流微信群中信誓旦旦的說“如果我不撐下去,我這輩子都無法原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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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的幾天中,宜聚網一起通過各種方式維穩,博取投資人的信任。

7月29日,公告中的逾期率大概在7%,從8月8日開始,逾期率飆升,每天都是近50%甚至超過一半逾期。後來的20多天中,公告裡所謂的還款完成或者催收成功的項目,都只是還了利息,沒有一個項目還本金!也就是說本金逾期率幾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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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宜聚網的出借人在投資人交流群中反應說自己顯示逾期的項目,自己聯繫借款人,對方確認已經還款,並上傳了微信聊天記錄。也就是說,借款人已經回款,而宜聚網卻將這筆本該給出借人的款項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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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宜聚網開通了債轉功能,未逾期的標最高設置92折,逾期的標最高設置6折。同時,本著以人為本的態度,平臺還開放了特殊渠道,如果你有重大疾病,需要用錢,可以將病例發給客服,客服根據你的投資額給你4折兌付。是的,你沒看錯。人性化的設計,4折收割你,你還要感謝平臺對你的關懷和博愛。隨後平臺不再做作,只要標的逾期,不需要病例,直接可以4折轉讓。

(可能是平臺照顧到很多投資人開病例太繁瑣吧,或者說為了讓收割不再有障礙。)

在收割過程中,平臺也很為難,收割的慢了怕投資人鬧,收割的快了,又怕投資人膨脹,坐地起價。於是平臺再出奇招,找來第三方公司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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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家願意收購債券的第三方公司珠海玄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派出來的代表叫秦馳,這個秦馳被出借人扒出和平臺實際控制人吳飛關係非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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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還在商丘做放貸的時候,吳飛和他的小夥伴秦馳因涉嫌非法拘禁差點被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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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秦馳曾擔任商丘馳宇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後來變更為吳丹,吳丹是吳飛的姐姐。

資深P2P投資人小東北在互金每日預警官方交流QQ群435130026中分析道:吳飛既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想在撇清關係的情況下,名正言順收割出借人的資金。第三方平臺顯示目前平臺待收14.34億元,假設宜聚網中車抵貸業務站60%即便是4折收割出借人後至少有5個億以上的利潤。

截至發稿前,宜聚網任然在正常發標,投資人資訊律師得知,有些困難平臺需要營造還在運營的氣氛,會發標且刷一些投標數據,以及實控人聲明“絕不失聯、絕不跑路”等這些手段,很多都是做樣子,為以後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辯護:平臺並沒有跑路的主觀意願。相應承擔的刑事責任可能也不一樣。

從宜聚網整個事件的處理情況來看,這和互金每日預警小警在前幾天發文【震驚:律師和20億待收平臺負責任對話遭曝光,黑幕令人髮指!】中律師和平臺負責人的對話如出一轍,通過維穩;拖延時間;消耗出借人維權意志;降低出借人預期等手段達到收割出借的目的。

通過割韭菜的方式完全化解這次互聯網金融平臺涉眾事件。平臺老闆獲利,幕後運作團隊收益,金融相關部門滿意。而此事過後,唯一不幸的就是那些拿著養老錢,救命錢,前仆後繼的韭菜們!

希望出借人能夠擰成一股繩,抵制這種割韭菜行為,同時也希望政府職能部門重視此次事件。及時介入到平臺的清退工作中,為出借人討回一個公道!

最後附上出借人諮詢法院朋友後給出的一些法律上的意見供大家參考:

今天我趕在上班之前聯繫了法院的朋友,我就第三方問題進行了法律諮詢我做了筆記,整理轉述給大家:

第一所謂第三方是公司或者個人委託代理人為其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比如收費,還款,鑑定。公民和法人都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是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能被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行為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由上面可見,吳飛可以委託玄德在授權範圍實施部分民事法律行為,比如催債回款等,但是按照當初宜聚和出借人的合約,應當由法人吳飛承擔的民事法律行為不能被代理。

以上描述結論是,玄德可以在授權範圍內協助宜聚催款回款,包括和出借人談判,但是必須有法律授權書,最後簽字和蓋章的必須是吳飛。玄德只是實施行為,沒有法律責任,履行民事法律責任的必須是法人和股東。

其次,如果玄德被吳飛授權範圍內代理人,所授權的行為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不是玄德,而是宜聚法人和股東,所以我們還是和宜聚在談判。

法院朋友建議,第一,我們不是和玄德談判,是和宜聚談判,玄德是宜聚指定的代理人(也叫第三方)。但是,我們和宜聚根據我們的法律合同以及合同約定,宜聚網存在的違法問題(涉嫌假標,涉嫌自融涉嫌截流回款)等,這些民事法律責任不得被代理。宜聚找來玄德做代理,更多是拖住大家,談判很難達成預期目標,我們還是堅持和宜聚法人股東談最好,如果和先玄德談,玄德必須有宜聚的談判授權委託書和委託說明,而不是他們之前出示的合同,那是宜聚和玄德的合約,與我們沒有關係,我們只和宜聚存在法律責任關係。最後簽字蓋章的一定是宜聚法人和股東,因為玄德沒有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所以宜聚方面必須出示法律行為委託書,並在經偵或者金融辦背書。(這個很重要代理人沒有法律責任)。

最後,法院朋友建議,逼出吳飛和股東是上策否則談判就是老牛拉破車,最後被拖死,幾乎很難有成效。第二,報案報警法院起訴投訴等等方式施加壓力,促成談判結果,三,如果法人不出面或者沒有誠意,建議集體報警,越拖越爛。

分享給你身邊那些不明真相的人,讓更多人瞭解真相!

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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