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減稅新政調整內容解讀

深化增值稅改革是2019年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的重頭戲,是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的重大舉措,其中增值稅稅率調整是本次深化增值稅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


增值稅減稅新政調整內容解讀

為了幫助納稅人學好用好政策,今天詳細說說關於增值稅改革之稅率調整,具體的調整內容主要是以下四項: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調整為9%。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調整為9%,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稅率為13%貨物的調整為10%。

三、出口涉及的增值稅稅率和退稅率也有調整,原出口貨物勞務,適用16%的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6%的,這次調整為13%。原適用10%的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0%這次調整為9%。

2019年6月30日前(包括2019年4月1日前)新老政策的切換,需要注意幾個重要事項的政策口徑問題:

(1)免退稅方面:已按調整前稅率徵收的,執行調整前的稅率,已按調整後稅率徵收的,執行調整後的稅率。

(2)免抵退稅方面: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在計算免抵退稅時,適用稅率低於出口退稅率的,適用稅率與出口退稅率之差視為零,再參與免抵退稅計算。

(3)執行時間:報關出口的貨物勞務(保稅區及經保稅區出口除外),以海關出口報關單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非報關出口的貨物勞務、跨境應稅行為,以出口或普通發票的開具時間為準,保稅區及經保稅區出口的貨物,以貨物離境時海關出具的出境貨物備案清單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四、適用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退稅物品,適用13%稅率的,退稅率為11%;適用9%稅率的,退稅率為8%。

2019年6月30日前,按調整前稅率徵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前的退稅率,按調整後稅率徵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後的退稅率。這裡特別說明一下,退稅率的執行時間,以退稅物品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開具日期為準。

以上新政從2019年4月1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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