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渺视法律到遵从良知,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变形记”

从渺视法律到遵从良知,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变形记”

从渺视法律到遵从良知,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变形记”

五千元,对于很多人来说不算什么,对于曾经因为金钱而走向迷途的八宿县社区矫正人员高某来说,也算是一笔不小的诱惑——高某因非法经营罪于201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目前在八宿县接受社区矫正。

5月2日,八宿县拉根乡某加油站,社区矫正人员高某正在为过往车辆加油,这是高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经八宿县司法局的帮助,在当地找到的一份工作。加完油后不久,高某回到加油站登记信息处的椅子上准备休息一会,却发现椅子上有一个手提包,在询问加油站员工后,发现手提包可能是过往加油的人员遗留下来的。此时的高某并不知道包内有什么,是现金?还是金银首饰?面对诱惑,高某的做法却不是据为己有,而是及时联系向拉根乡派出所民警说明了情况。

在民警赶到加油站后,对手提包内物品进行查看,发现包内有现金五千多元以及银行卡多张、驾驶证、身份证、合同、公章、增值税等单据,涉及到了失主在藏出行方方面面,随后,民警通过在包内发现的联系方式及时联系失主,通知失主前来认领。一个小时后,高某同民警等到失主返回认领失物,待核实失主身份后,再民警见证下,高某将手提包归还了失主,失主非常感动,连声道谢,最后拉着高某及加油站人员合影才挥手离去。

从渺视法律到遵从良知,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变形记”

“矫正期间,高某主动接受监管,遵守矫正制度,一直以来表现都很好,面对社会一些疑虑的目光和非议的话语,高某没有消沉,而是勇敢地面对现实,此次拾金不昧,他用行动向社会证明‘浪子回头金不换’!”八宿县司法局局长刘鹏说。

据了解,八宿县司法局一直以来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在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理的同时,更加注重道德、礼仪、修养教育,引导鼓励社区矫正人员践行传统美德,将法治文化、国学文化、礼仪教育融为一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向社会传递正能量。而社区矫正人员高某从非法经营到拾金不昧,从渺视法律到遵从良知,这巨大的变化折射出高某自身的可喜转变,同时也折射出八宿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喜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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