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網絡投資平臺“倒閉潮”爆發的預警

近期,民樂縣公安局陸續接到全國各地公安機關關於網絡投資平臺(P2P平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協查。綜合協查案件分析,涉及全國因資金鍊斷裂而倒閉被查的網絡投資平臺200餘家,涉及未兌付資金高達數百億元,僅涉及民樂縣投資人員就高達數千人,存在巨大的集訪或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風險。辦案民警結合工作實際,就如何做好前期預防、介入和接待、答覆報案群眾工作,淺談幾點看法。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網絡投資平臺的特點

1、虛構背景:一般網絡投資平臺,為了吸引投資者投資,增加投資者投資的信心,掩蓋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事實,都會虛構國家相關部門。平臺虛構背景一般打著政府部門支持或國資委、發改委注資、控股等旗號,以達到混淆視聽的目的。

2、高利誘惑:綜合全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網絡投資平臺情況來看,大部分網絡投資平臺承諾投資年化收益率在5%—15%之間,以高利為誘惑吸收群眾投資。

3、虛擬運行:運行模式基本為P2P模式和虛擬理財產品為主,平臺通過網絡和手機APP線上運行,其本身運行模式存在極大的風險性,前期投資基本會實現平臺承諾收益,後期因資金鍊突然斷裂,大部分投資人會瞬間血本無歸。

二、如何鑑別和防範非法網絡投資公司

1、拒絕高利誘惑:多關注銀行等國家控股金融機構的官方投資政策,對國家投融資政策的反應最為敏感,做出的相應政策也最為可信,明顯高於銀行正常投資年化收益率的投資項目多半為非法集資項目,風險高,隱患大。

2、沒有保證的“保證”:即使是國家正規金融機構推出的投融資項目也存在一定的投資風險。凡是宣稱具有如何深厚國家投資背景,資金如何安全可靠的非法網絡投資平臺,一般會在投資人保障宣傳上下足功夫,誇大自己平臺的安全性,其內在的實質是“絕對的保證,往往最沒有任何保證”。一旦出現絕對安全、百分百保證等字眼的投資宣傳時,就需要我們提高警惕。

3、切不可投機取巧:部分投資人在投資時明知該投資平臺存在風險隱患,但在高回報率的誘惑下,往往抱著盲目自信投機心態進行投資,相信好運屬於自己,一兩次火中取栗不會有太大的風險,結果深陷其中,導致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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