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安上“報警器”!滬深交易所發佈新規,高比例質押必須講清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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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東股份質押監管又出大動作。

10月25日,滬深交易所發佈了修訂後的上市公司股東股份質押的公告格式,給質押風險安上了“報警器”。本次修訂主要看點為:

主要看點

1、建立分層次、差異化的股份質押信披制度,強化控股股東高比例質押信披要求;

2、新增股份凍結的披露要求,要求提示大比例凍結相關風險;

3、增加股份出現被強制平倉或過戶風險時的披露要求;

4、增加股份強制平倉或過戶風險時的其他披露要求,引入“第三方”核查機制。

為什麼修訂公告格式?

近年來,受多種因素影響,上市公司股東高比例質押情況有所集中,質押“爆雷”往往讓投資者不知所措,由此產生的相關風險也受到市場各方廣泛

關注

交易所表示,隨著各方紓困項目逐步落地併發揮作用,股票質押風險總體緩釋。但針對部分上市公司股東尤其是控股股東通過高比例質押融資等方式過度信用擴張,有必要健全股票質押供需雙側管理的市場化約束機制,從資金需求端即上市公司股東角度,採取針對性措施,進一步規範股票質押行為。

修訂內容主要有四個方面

1,建立分層次、差異化的股份質押信披制度,強化控股股東高比例質押信披要求

對於控股股東質押比例低於50%的,具有相對充分的安全墊,本次修訂不實質新增披露要求。

針對控股股東高比例質押可能存在的風險,本次修訂以控股股東或者第一大股東質押比例50%和80%作為質押風險分層標準,設置差異化的披露要求:

對控股股東累計質押股份比例超過50%的,規定本次及後續每筆質押均需予以披露,並詳細說明短期內將到期的質押股份情況、還款資金來源及資金償付能力等關鍵信息,以及高比例質押對上市公司生產經營、公司治理、業績補償義務履行等的影響;

控股股東累計質押比例超過80%的,在履行前述披露義務的基礎上,還需要進一步披露股東詳細資信情況、高比例質押的原因及必要性、擬採取的風險防範措施、與上市公司資金往來、質押風險評估情況等信息。

通過逐級、針對性提高信披具體要求,引導控股股東根據自身情況謹慎質押,合理控制質押比例,在質押前預留足夠、適當的安全墊,做好風險預判。另外,如果股東擬質押股份預計將達到披露標準的,可以參照新格式指引自願進行預先披露。

2,新增股份凍結的披露要求,要求提示大比例凍結風險

本次修訂在原指引的基礎上,優化了股份凍結基本信息披露要求,增加凍結申請人、凍結原因等披露要素。同時,考慮到控股股東股份被凍結影響更為重大,本次修訂針對控股股東股份被大比例凍結或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動等3種情形規定了更高的信披要求,以便於投資者及時從多個維度掌握控股股東股份凍結情況及可能給上市公司帶來的實際影響。

3,增加股份出現被強制平倉或過戶風險時的披露要求

本次修訂在原指引基礎上,要求股東所持5%以上股份出現被平倉或強制過戶風險時,披露相關股東的履約能力、追加擔保能力,是否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或第一大股東發生變更、是否會影響生產經營和公司治理穩定性等,並說明為化解風險、維護公司穩定等擬採取的措施。

4,增加股份強制平倉或過戶風險時的其他披露要求,引入“第三方”核查機制

本次修訂除增加股東所持5%以上股份出現被平倉或強制過戶風險的披露要求外,對控股股東出現上述風險需披露的信息做了進一步安排。引入“第三方”核查機制,對於控股股東存在被強制平倉或過戶風險的,要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及處於持續督導期的保薦機構和財務顧問就上述風險可能對上市公司產生的影響,進行核查並發表意見,強化“關鍵少數”及中介機構責任。

另外,本次修訂採取“新老劃斷”原則,即增量質押部分應嚴格按照《質押公告》要求充分披露,存量質押部分僅需在質押狀態發生變化時再按照《質押公告》進行細化披露。

後續如何開展股票質押監管工作?

深交所表示,化解股票質押等重點領域風險,是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一項重點任務。近年來,深交所持續完善基礎性制度,積極運用市場化機制,通過對接協調、宣傳引導、支持紓困等方式助力化解股票質押風險。截至2019年10月15日,深市股票質押市值較年初下降20.12%,第一大股東質押比例超過80%的公司較年初減少了68家。股票質押平倉風險有所緩解,但股票質押規模和控股股東高比例質押風險仍值得關注

下一步,深交所將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繼續加強對股東質押行為監管,密切關注控股股東高比例質押風險,支持產品創新化解股票質押風險,多措並舉為上市公司及其大股東的風險化解創造良好市場環境,與各方協力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

上交所表示,後續上交所將嚴格執行新《質押公告指引》,督促上市公司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審慎評估、開展質押,支持控股股東和相關方化解質押風險,培育專注主業、穩健經營的良好氛圍,共同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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