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晚期,去世的時候還不知道自己得了什麼病?是否該告訴他實情

肝癌晚期自己卻不知道

肝癌晚期,去世的時候還不知道自己得了什麼病?是否該告訴他實情

科裡收了一個肝癌晚期的患者,已經轉移,由於肝癌破裂出血搶救急診來到我們科。

和家屬溝通,家人一直沒有告訴患者本人,並且發現肝癌後一直保守治療。

這次家屬也是拒絕手術和介入治療,只是保守輸血止血的方式。

由於反覆出血,患者很快昏迷,離開,直到最後患者也不知道自己得了肝癌,一直以為自己很快就好。

那麼,當一個人得了癌症,我們到底要不要告訴患者本人?


我國特有的現象

肝癌晚期,去世的時候還不知道自己得了什麼病?是否該告訴他實情

得了癌症,不告訴患者本人實情,這個問題只有在我國才會有的。

在國外是不存在這樣的事情的,因為他們認為每個人都有知道自己病情的權力,任何成人都有知道自己得病和對自己行為負責的。

我國出現這種狀況的原因,主要是我國文化傳統和家庭還有養老制度決定的,我們生活的是親情社會,對每個人的權利和責任分的不是很清楚,多數時候我們自認為可以為親人負責,用我們的好意剝奪親人的對自己病情的知情權。

作為醫生我覺得一個人只要成年了,就應該知道自己的病情。

但現實的情況,經常遇到家屬隱瞞病情的情況,一個是怕病人知道了經受不住打擊,一個是怕影響病人心情影響疾病得康復。


到底該不該告訴患者本人真實的病情

肝癌晚期,去世的時候還不知道自己得了什麼病?是否該告訴他實情

我時不贊成隱瞞患者病情,因為誰都有權力知道自己的事情,沒有誰能對他人的人生完全負責,就算是親人也不行,何況有時候你代替的決定,並不一定是最好和,不一定是患者本人的意思,你擔心的事情不一定能發生。

當一個人知道自己的壽命的時候,他有權利安排自己剩下的時間。

很多人可能認為病人經不住打擊,往往可能低估了一個人的忍耐力和抵抗力,不讓患者本人知道所剩的時間,可能他/她的活法會完全不同。

任何人理解的別人,永遠不能和他自己本人完全一樣,你不可能知道他的人生缺憾,你不可能知道他的遺願,所以我始終倡導告訴患者本人他得了什麼病,就像我儘量給家屬講清患者的病情是什麼樣的一樣。


尊重家屬的選擇,但我依然倡導告訴本人

肝癌晚期,去世的時候還不知道自己得了什麼病?是否該告訴他實情

在中國目前的情況下,告訴患者本人病情,還是不能完全做到的。

因為每個患者和患者親人的性格,知識層次,疾病程度,預後等各不相同,選擇是否告訴本人都由家人統一商定。

作為醫生,我尊重患者和他的親人的意見,並且會按他們的想法做。

就像這個肝癌晚期的患者,直到離開也沒有告訴他事情。

但我依然認為:一個人有權利知道自己的病情和選擇自己的活法的權力,其他人對他的隱瞞和善意的的謊言也是欺騙,你怎麼知道他就經受不了打擊那!

告訴患者實情可能會導致病情惡化,可能會使病人壽命縮短,但這不是剝奪他知情權的理由。

人的一生誰也不知道會經歷什麼,但死亡是任何人都要面對的,只不過是時間長短的問題,誰都應該在活著的時候想一下這個問題。

(此處已添加圈子卡片,請到今日頭條客戶端查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