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位思考,向地鐵不文明行為說不

地鐵裡吃東西、手機追劇外放聲音、車門關閉後扒門……這些被廣為詬病的行為都要上“乘客行為黑名單”。《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日前發佈,對乘客在地鐵內一系列行為進行規範。《辦法》將於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在乘客行為規範方面,《辦法》明確了影響運營安全的10類禁止性行為,此外還規定了7類約束性行為。

十類禁止性的行為比較好理解,像攔截列車、扒車門這一類,一般人都知道這是非常危險的。可不要以為危險了就沒人幹,搶奪公交車方向盤危不危險,照樣屢有發生,攔截高鐵也不是沒人做過。

一些約束性行為就有爭議了,比如地鐵裡吃東西、手機追劇外放聲音等,似乎造不成多大的危害。

一些上班族地鐵裡進食的理由似乎還挺充分的,工作忙,沒時間吃飯,就在地鐵裡將就一下。不過,你是方便了,時間也省下來了,一些食品似乎也不會對別人造成多大的影響,可要是你吃餅乾、他吃臭豆腐,吃喝的人多了,地鐵不就成餐廳了?

地鐵是個封閉的空間,氣味很容易在車廂裡瀰漫;地鐵里人多,食品可能觸碰到他人,可能潑灑到地上。這些都會影響公共環境的舒適性。

上班族確實很辛苦,但吃早飯的時間擠一擠總是有的,大不了起得早一點。又想睡懶覺,又不想承擔責任,不去顧慮別人的感受,相反卻要求別人遷就你的行為,未免自私了點。

還有外放聲音的事,每個人喜好不同,你覺得好聽的音樂,在別人的耳朵裡也許就是噪音,讓全車廂的人被迫聽你播放的聲音,對他們來說也許是一種折磨。所以,還是改一改自己的習慣為好。

這些行為看起來只是小毛病,其實恰恰暴露出一部分人缺乏公共意識、缺乏換位思考的自覺性,這種任性對城市而言是有害的。地鐵不慣這樣的“小毛病”,公交車、圖書館、博物館等一些公共場所也沒有它們的容身之所。

交通運輸部這次立法向地鐵不文明行為傳遞了清晰的信號。以前,地鐵大多遵循的是地方制定的規範,在實施上各地有不一致的地方,有些地方嚴一點,有些地方松一點。這次由交通運輸部制定統一辦法,便於在全社會形成一致的規矩意識。

當然,相比地方規定,交通運輸部制定的辦法的法律效力更大,有利於社會規範的形成。

這些行為看起來只是小毛病,其實恰恰暴露出一部分人缺乏公共意識、缺乏換位思考的自覺性,這種任性對城市而言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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