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你”犯錯 能不能懲戒?怎麼懲戒?寧波老師這樣說

學生犯錯,老師不敢懲戒,這似乎成了現實難題。

今年9月末,《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出臺,在全國率先嚐試用立法賦予老師教育懲戒權。其中規定,學生違紀可由家長陪寫檢討書,針對一些違規行為,老師可以對學生進行“罰站慢跑”,並明確與體罰或變相體罰作出區分。上月,河北省又出臺《河北省學校安全條例》,其中規定,學校對不遵守校規校紀、有欺凌和暴力等不良行為的學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採取必要的懲戒措施。

這兩天,針對懲戒權的話題,寧波幾乎所有老師都對這一條例表示歡迎,但是也有老師認為條例其實制不制定,關係都不大,因為事實上老師們一直在有計劃地“懲戒”。

“少年的你”犯錯 能不能懲戒?怎麼懲戒?寧波老師這樣說

各方聲音

  • 出臺這樣的法規對老師學生都是一種保護

“自古以來‘教不嚴,師之惰’,學生犯了錯,老師當然得管,所以老師糾結的不是管不管的問題,而是如何管的問題。”寧波國家高新區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德育主任俞春麗老師說,其實批評、寫檢討、勞動、隔離等懲戒的方法在我們的讀書時代是很正常的,可是為什麼現在卻不敢實行呢?她認為主要是因為現在的家長對學生過分嬌慣和縱容,有“護犢子”現象存在。家長一旦對老師的教育方式產生質疑,就會通過投訴等所謂的維權方式來解決,面對這樣的結果往往是通過老師的退讓來解決,這樣一來,老師們也會“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其實這是一種惡性循環。

俞春麗老師說:“我們一直提倡‘依法治校’,然而除了有《未成年保護法》來保護學生外,對犯錯的學生懲戒卻沒有法律規定,所以老師很難把握這個度,老師都非常渴望能出臺這樣的法律法規。因為這是對老師的一種保護,更是對學生的一種保護。依法實行懲戒更重要的是還能培養學生的法制意識、責任意識,

讓學生懂得自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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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懲戒能順利實施的前提是家長學生社會都能認同

鄞江鎮燕玲學校校長陳驍對這項制度很是支持。

“記得多年前,學校裡有個在課堂裡經常調皮搗蛋的學生,班主任老師罰他到教室後面站了一節課,並告知了家長其孩子的表現。但是學生家長很不理解,於是趕到學校大吵大鬧,還去教育行政部門投訴,給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困擾。最後,該班主任無奈被調離,而該學生依舊我行我素。”他說,此事件後,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令老師們對管教學生產生了很大的心理陰影,都有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所以他認為,“懲戒辦法”在校園裡能順利實施的前提是要得到家長、學生和社會的一致認同。

很難把握這個度,非常考驗家校關係和教師水準

新城第一實驗學校校長陸琦說,在學校裡,教師是一個概念意義上的監護者。作為法律監護者,父母對懲戒問題的看法,其實在某種意義上干預著教師的懲戒行為。所以懲戒權的落實關鍵不在於某個部門的規定,而在於父母對懲戒權的看法。所以在某些意義上,教師的懲戒權並不是被法律條文剝奪的,而是被社會共識,尤其是父母的觀念剝奪的。某個條文的出臺,並不意味著懲戒權的迴歸。

雖然很是期待,但是還是有一些擔憂。“其實很難把握一個度,非常考驗家校關係和教師水準。”他認為。事實上,正常的懲戒在學校裡到處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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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師是否有“懲戒權”對日常教育並無太大影響

厲玉立老師是一位90後,是華泰小學的一位班主任老師。

她認為,一線教師被賦予“懲戒權”其實是說明教育行政部門對教師的信任度越來越高,是一種積極的趨勢。

但是如何在規定範圍內,使用好“懲戒權”,需要教師學習並且進行長期實踐。據她觀察,一線教師基本都能使用恰當的方法對犯錯學生進行教育,是否賦予老師“懲戒權”,對日常教育並無太大影響。

“比如學生隨意亂丟垃圾,任命他為衛生督察員,管理班級衛生1周,表現認真的給予獎勵和表揚,表現不好的延長為2周。比如學生不小心讓其他孩子受傷了,那麼請他做一週受傷孩子的小助理,在對方需要幫助時伸出援助之手,噓寒問暖,體貼照顧。比如學生對老師不尊敬,經常破壞紀律,就聘請他為老師的小助理,課間到辦公室幫助老師搬作業、準備課前內容,對於工作出色的孩子可以轉正為課代表。”她認為,學生犯了錯,老師可以通過正面引導的方式,讓孩子在彌補錯誤的過程中改正錯誤,這樣孩子更樂於接受。

“少年的你”犯錯 能不能懲戒?怎麼懲戒?寧波老師這樣說

專家點評

  • 教育的關鍵在於家長老師相互支持信任

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寧波市教育科學研究所的瀋海馴老師說,中國當下的教育裡,比較崇尚的是表揚、鼓勵式教育,但事實是,孩子是不同的、也是複雜的,一味用這種方法其實並不能解決問題,所以我們要因材施教,這也是懲戒權呼聲之所以高的根本原因。

“幾十年前,家裡有幾個孩子的時候,父母總會講‘對老大要嚴厲,對老二不能太兇,對女孩要和藹’,但是現在幾乎大家都把這些老一套的東西忘記了,大家在孩子面前都少了那麼一點威嚴。”

瀋海馴認為:“是否賦予教師懲戒權,絕對不是解決孩子教育問題的關鍵,事實上最關鍵的是社會、家長、教育行政部門對教師的支持與信任。家長要相信老師,無論做什麼老師都會把握好尺度,要用心去看老師之所以這麼處理的目的和用心,而不應該專注於懲戒本身。當然,教師應該多參加培訓、多學心理學,做到即便遇到再難纏的學生,也能得心應手,這才是真正的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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