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惡勢力團伙在高速公路上“碰瓷”獲刑

開平市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在高速公路上偽造擦碰事故,脅迫孤身出行司機支付錢財的惡勢力敲詐勒索案件,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2年6個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1萬元至3萬元不等的罰金。

4人惡勢力團伙在高速公路上“碰瓷”獲刑

  2017年4月至7月期間,盧某等人首先駕乘車輛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挑選孤身出行司機作為“獵物”,然後盧某等人駕乘車輛跟在目標車輛後面。當目標司機變更車道時,他們立即追上目標車輛,並向目標車輛擲螺絲釘,製造車輛碰撞的假象,隨即示意目標車輛停車。

  下車後,盧某等人一般以後視鏡損壞為由,向被害人索取“紅包”及與維修費用相差懸殊的高額費用。短短3個多月,4名被告人有分有合共作案24起,違法所得近九萬元。作案範圍涉及開平、深圳、東莞、中山、廣州等地區周邊高速公路。

  開平市人民法院法官梁藹華:4名被告人在高速公路上以碰瓷的方式向單身出行的司機勒索錢財的行為已經構成敲詐勒索罪,4名被告人糾集在一起,為非作歹,欺壓百姓,嚴重破壞高速公路上的秩序,4人已構成惡勢力犯罪團伙,依法應當嚴懲。

  該類碰瓷一般都有一定規律,如作案對象為單身出行的司機,作案車輛行駛狀態異常,協商時對方通常會不問緣由索要高額的維修費,碰撞多為異響沒有造成大面積的損毀。

  開平市人民法院法官梁藹華:在此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在遇到類似的情況要保持冷靜,不要輕易離開自己的車輛,留存現場照片、行車記錄儀等證據並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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