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中心這塊地要被徵收了,有你家嗎

11月11日,蓮都區人民政府發佈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依法作出麗陽街花園路交叉口東南側儲備土地前期開發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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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政府房屋徵收決定公告2019(第32號)

  因麗陽街花園路交叉口東南側儲備土地前期開發項目建設的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有關規定,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麗陽街花園路交叉口東南側儲備土地前期開發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蓮政發〔2019〕28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徵收範圍為:麗陽街花園路交叉口東南側儲備土地前期開發項目用地紅線範圍(詳見麗陽街花園路交叉口東南側儲備土地前期開發項目用地紅線圖),上述範圍內的被徵收房屋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二、房屋徵收部門為麗水市蓮都區土地和房屋徵收工作辦公室,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為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政府巖泉街道辦事處。

  三、簽約期限及具體起止日期由房屋徵收部門(實施單位)另行公告。簽約期滿後達不成補償協議的,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根據《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將由本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補償決定。

  四、關於麗陽街花園路交叉口東南側儲備土地前期開發項目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可見徵收項目現場公告,也可見蓮都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iandu.gov.cn/)。

  被徵收人對本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自徵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麗水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自徵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向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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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用地紅線圖顯示,麗陽街花園路交叉口東南側儲備土地前期開發項目北至麗陽街,西至花園路,南靠城中花苑,東至萬錦弄,西面是春風佳苑,南面是城中花苑,東面是萬錦花苑。

  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政府關於麗陽街花園路交叉口東南側儲備土地前期開發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方案

  因麗陽街花園路交叉口東南側儲備土地前期開發項目的需要,保護房屋徵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麗水市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我市的有關規定,結合該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補償安置方案。

一、徵收目的

  為提升城市品味,推進城市有機更新,加快美麗麗水大花園建設,改善人居環境,促進麗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決定實施麗陽街花園路交叉口東南側儲備土地前期開發項目,對徵收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徵收。

  二、徵收範圍

  麗陽街花園路交叉口東南側儲備土地前期開發項目紅線範圍(詳見麗陽街花園路交叉口東南側儲備土地前期開發項目用地紅線圖),同時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三、徵收部門及委託實施單位

  房屋徵收部門為麗水市蓮都區土地和房屋徵收工作辦公室,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為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政府巖泉街道辦事處。

  四、簽約期限

  簽約時間:由房屋徵收部門(實施單位)另行公告。

  五、補償方式

  補償方式採取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兩種補償方式,安置方式由被徵收人自行選擇。

  六、補償安置標準

  (一)貨幣補償

  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徵收房屋以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的價格進行補償。獎勵標準按照《麗水市市區房屋徵收貨幣補償獎勵標準的批覆》(麗政函〔2018〕33號)執行,具體如下:

  被徵收房屋法定用途為住宅或經改變用途認定後用途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房屋補償款部分(不包括裝修、附屬物等其他款項)另增加30%的獎勵。  

  被徵收房屋用途為商業或辦公,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給予被徵收人按被徵收房屋市場評估價20%的獎勵(不包括裝修、附屬物等其他款項)。

  被徵收房屋用途為工業生產用房,經改變用途認定後仍屬工業生產用房的,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給予被徵收人按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與土地評估價之和30%的補貼(不包括裝修、附屬物等其他款項)。

  (二)產權調換

  商業用房選擇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地點為囿山路與古城路交叉東北側商業用房。

  (三)產權調換結算原則

  商業用房按照“拆一還一”,不少於被徵收建築面積的原則。被徵收房屋與安置房分別評估結算房價,差價多還少補。

  (四)交房時間

  囿山路與古城路交叉東北側商業用房為現房。

  七、評估公司選擇辦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房屋徵收決定公告後十日內仍不能選定的,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被徵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確定,或者採取搖號、抽籤等方式隨機確定。

  八、補償面積的確定

  徵收房屋的補償面積按照房屋所有權證證載面積、有合法產權來源依據的面積、相關部門認定的合法面積(包括房屋監測認定小組認定的建築面積、執法部門處罰決定和有關部門同意確權並經執法部門處罰的建築面積)來確定。

九、徵收補助費和其他補償費用

  (一)過渡方式原則上由被徵收人自行落實臨時週轉用房,徵收部門支付給被徵收人臨時安置補助費。

  (二)臨時安置補助費、搬家補助費、裝修補償、附屬建築物及其它設施等補償費按照市政府2018年度標準和《關於公佈麗水市房屋徵收重置價格等相關補償標準的通知》(麗徵收辦〔2019〕1號)文件執行,具體如下:

  1.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

  麗陽街花園路交叉口東南側儲備土地前期開發項目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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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搬遷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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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遷費每戶每次不低於 2000元,共有產權(含繼承、析產、分攤)按一戶計付。工業企業對搬遷費標準有異議的,可由徵收雙方委託評估中介機構進行評估。

  3.停產停業損失補助費標準

  ①工業用房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助費按被徵收工業用房評估價值(不包括裝修、裝潢等費用)的5%予以一次性補助。

  ②商業用房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助費按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不包括裝修、裝潢等費用)5%的標準予以一次性補助。

  上述商業用房是指臨街底層店面房屋,徵收時仍在營業的;房產證、土地證註明用途為商業用房的,按房產證面積結合實際情況認定其商業用房面積。

  4. 裝修補償標準

  麗水市區房屋徵收裝修補償包乾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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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附屬建築物及其它設施等補償標準

  麗水市市區房屋附屬建築物和其它設施補償指導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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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自行過渡獎、按時簽約、房屋騰空獎勵

  (一)被徵收人的簽約時間、搬遷騰空日期另行公告。

  (二)被徵收人自行過渡獎,在相應的簽約批次、搬遷騰空獎勵如下:

  1.被徵收人的住宅房屋採取自行解決週轉過渡(含貨幣補償)的,給予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100元/ 平方米的一次性獎勵。

  2.按時簽約騰空獎勵、簽約率獎勵按《麗水市市區房屋徵收簽約騰空獎勵辦法》麗政辦發〔2016〕88號文件執行。

  被徵收人憑房屋騰空交付驗收證明和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結算搬遷騰空獎勵。

  十一、選房機制

  由徵收人提供的產權調換安置房,按照政府制定的分房辦法分批次選房。

  十二、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我市有關政策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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