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赖”一并“拔钉”

2018年,王某因拖欠140余万元债务被诉至淮安市洪泽区法院,后王某因未履行生效判决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承办法官通过“点对点”财产查询,发现王某名下有一房产。经走访,得知该房屋被纳入了拆迁范围。

本以为王某成了“拆迁户”后,该有足够的财产来偿还债务,谁知王某还是个“钉子户”。王某不满意现有的拆迁补偿方案,狮子大开口,对政府提出了天文数字,还以拒不搬迁相要挟,导致房屋征收工作迟迟未有进展。

考虑到房屋征收工作不仅关系到本案执行,更事关城市建设规划,洪泽法院主动发挥职能,服务保障区域经济发展。一方面,以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雷霆手段震慑王某;另一方面,主动联系征收部门、街道办等多家单位共同与王某就拆迁工作沟通协调。

“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现在不配合,一旦申请强制执行,你不仅得搬走,还可能再上一次失信名单,这是何苦呢?”承办法官结合法理与情理,耐心做王某的思想工作。最终,王某认识到了自己错误的行为,同意配合拆迁,涉案债款成功结清的同时,相应地块的征收扫尾工作也顺利完成。郑雪峰 陈子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