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县”以外的县级政区

对宋代行政区划有所了解的读者朋友,大概知道两宋时的“州级”或者说“统县”政区,有“州”“府”“军”“监”这四种。至于它们所统辖、统管的“县级政区”,在大众印象里,似乎就只有“县”了。

而实际上,宋代县级政区的种类,相较于州级政区,只怕还要更多些……

宋代的“军”【1】,作为行政区划,有州级、县级之分。

前者如京西南路的光化军(今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两浙西路的江阴军(今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后者如河北东路沧州下辖的保顺军(今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河北西路真定府下辖的天威军(今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

前者的长官或称“知某某军”,或称“某某军使”。后者则由于所辖的“县”必然只有一个(即附郭县),因此长官例兼附郭县的知县,即以“某某军使”兼“知某某县”,或以“知某某县”兼“某某军使”。

【注1:两宋时的部分州、府有“节镇名(节度军额)”,如真定府的军额为“成德军”,沧州的军额为“横海军”,等等。这些节度军额乃是这些州、府的一种别名,同行政区划上的“军”是两回事儿。】

宋代的“监”【2】,作为行政区划,亦有州级、县级之分。

前者如梓州路(潼川府路)的富顺监(今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荆湖南路的桂阳监(今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后者如秦凤路秦州下辖的太平监(今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的一部分)、夔州路云安军下辖的云安监(今重庆市云阳县的一部分)。

前者的长官称“知某某监”;后者的长官则通常由他官兼任,称“监(知)某某监”。

【注2:宋代的“监”除了州级、县级的之外,还有“县以下”的。但这种由县级政区所统辖、统管的“监”,恐怕已经不能算是“行政区划”了。这是因为它们同宋代“县以下”的那些镇、乡、城、堡、寨、关、津、场、院、务、井等等类似,经常只负责或财税、或治安、或军事的相当有限的(甚至单一方面的)职能。】

尉司

所谓“尉司”,即一种以县尉(或称“尉司官”)为长官的县级政区。但不称“县”,而称“尉司”。

其在宋代相当少见,据我所知,似只有两处——梓州路(潼川府路)梓州(潼川府)下辖的永泰(安泰)尉司(今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的一部分)、夔州路忠州下辖的南宾尉司(今重庆市万州区的一部分)。

镇、城、堡、寨、关、津、场、院、务、井

如上文注释2中所说,宋代的镇、城、堡、寨、关、津、场、院、务、井这些,通常都是隶属于县级政区的,负责相当有限的、甚至某个单方面职能的机构,而不能算是一级行政区划。但另一方面,其中实则也有性质更接近于行政区划,且与县平级的存在。

宋代“县”以外的县级政区

引自余蔚《宋代的县级政区和县以下政区》

上表所列,便是北宋哲宗元符元年(1098年)时延安府(今陕西省延安市)下辖的县级政区。其中既有县、监,亦有城、寨、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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