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身份證件、受賄,宿州這名女局長判了

2019年12月18日,由黟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靈璧縣公共交易中心原主任、靈璧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原局長趙丹

受賄、偽造身份證件案在黟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當庭宣告判決:被告人趙丹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犯偽造身份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我對自己的受賄行為追悔莫及,愧對組織對我多年的培養,對不起家人特別是我的女兒……”被告人趙某的最後陳述警醒了旁聽席上在座的每位旁聽者。這是黟縣人民法院一起職務犯罪案件的庭審現場。

伪造身份证件、受贿,宿州这名女局长判了

12月18日,該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受賄、偽造身份證件罪案件,被告人趙某曾任安徽省靈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局長。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趙某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招投標代理業務和承接相關工程項目的承建過程中,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398.9萬餘元,併為他人謀取利益。同時查明,趙某還授意他人幫助其辦理了假戶口和假身份證,並使用辦理的假證件在多家銀行開設賬戶和購買商品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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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違反法律規定,偽造居民身份證,其行為已觸犯刑法,分別構成受賄罪和偽造身份證件罪,依法應予懲處。法庭綜合被告人趙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其認罪悔罪態度等因素,在經過合議庭評議後,當庭宣判被告人趙某犯受賄罪和偽造身份證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繼續追繳違法所得並沒收偽造證件。宣判後被告人趙某當庭表示不上訴,服從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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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起案件全程通過網絡直播並邀請正在縣委黨校進行培訓的中青班幹部學員以及縣徽黃旅遊集團部分員工參加旁聽。旁聽人員表示,通過庭審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和違法犯罪的慘痛教訓,零距離接受了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將在今後的工作和生活中做到知敬畏、守底線,清廉為官、勤政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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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 黃山市黟縣人民法院

審核:楊永琪、潘云然

堅決貫徹中央掃黑除惡決策部署

依法嚴懲黑惡勢力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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