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建四至六層及以上住宅必須配電梯

為適應本市經濟發展的需要,提高住宅建設水平,滿足人民群眾對居住質量、居住功能、居住環境和防火安全的需求,備受關注的上海市工程建設規範《住宅設計標準》已由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組織修訂完成,即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自1985年上海出臺第一個住宅設計標準——《上海“七五”期間職工住宅標準》以來,一共出臺了八個版本的住宅設計標準。將在明年實施的新版《住宅設計標準》以“對標國際最高標準、最好水平”為根本遵循,圍繞“引領上海成為卓越的全球城市”的目標,全面貫徹落實本市住宅產業化、全裝修住宅、海綿城市建設等相關發展要求。

全面修訂後的《住宅設計標準》主要有四方面特點:

一是提高住宅安全性能。細化了對凸窗防護、空調機板、設備平臺等設計要求,明確空調機室外機座板的安全性規定,包括座板結構安全、安裝和維修安全,提倡凸窗防護設施宜與窗一體化設計,並對室外水管防凍作出嚴格規定。

二是全面提升住宅品質。明確提出住宅設計宜採用“套型可變”的設計理念;明確規定多層及以上住宅應設置電梯,且每單元至少一部電梯應可容納擔架;分戶樓板隔聲指標提高至“應小於65dB";明確規定廚房和衛生間的排水橫管應設在本套內,不得穿越樓板進入下層住戶。排水管道應選用降噪、靜音管材,實現從源頭上降噪。在智能化設計方面,充分體現智能快件箱、智能家居系統等智能技術發展對住宅設計的影響。

三是體現建築設計的精細化。在各功能空間、用電負荷、室內電源插座、遠程抄表等方面細化了相關設計要求。具體包括住宅的荷載取值細化;每套住宅的最小用電負荷計算功率;住宅戶內電源插座設置數量;應預留水、燃氣和電力遠程抄表系統的供電及通信網絡管線等相關規定。

四是保證室內外環境舒適度。明確規定居住區域內應科學合理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每個陽臺均應設排水立管,並與雨水管分開;明確戶式集中新風系統的進風口與排風口的水平距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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