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立案查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2208件

2019年內蒙古立案查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2208件

圖為新聞發佈會現場。 張林虎 攝

圖為新聞發佈會現場。 張林虎 攝

中新網呼和浩特1月3日電 (記者 張林虎)“2019年,內蒙古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持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嚴肅查處了一批社會反響強烈的重大典型違紀違法案件,形成不敢腐的強大震懾。”3日,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喇軍如是介紹。

當日,內蒙古紀委監委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新聞發佈會,通報了2019年內蒙古十大有影響力案件,包括: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李建平案;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副書記、理事長楊阿麟案;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孟建偉案;內蒙古能源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魯當柱案;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趙雲輝案;通遼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辛金山案;包頭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蘇譽案;烏蘭察布市政協原副巡視員霍建設案;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董秉惠案;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田忠寶案。

據瞭解,2019年內蒙古共查處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138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65人,組織處理6人;立案查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2208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221人,組織處理831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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