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確保及時無害化處置醫療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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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确保及时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

北極星固廢網訊:2月3日,記者從湛江市生態環境局瞭解到,為確保及時、有序、高效、無害化處置醫療廢物,有效防範二次汙染,近日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出臺了《湛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處置工作指引》(以下簡稱為“指引”),全力指導支持做好醫療廢物安全處置工作,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作出環保貢獻。

《指引》對象涵蓋收治定點醫院、醫療廢物處置單位、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備用單位等,並對以下五個方面內容作出明確指引:

一是規範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的收集、貯存與交接。定點收治醫院應嚴格按照《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容器和警示標誌標準》《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制標準》,根據指引要求加強醫療廢物的分類、包裝、收集、專用貯存區域、交接臺賬管理。

二是規範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的運輸、暫存與處置。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根據指引,嚴格按照醫療廢物處置相關技術規範操作,嚴格落實醫療廢物運輸車輛合規配置、醫療廢物運輸路線選擇、運輸車輛及處置作業區域現場消毒,以及加密醫療廢物收集頻次、開闢處置隔離區域等具體工作要求,確保肺炎疫情醫療廢物優先及安全處置。

三是規範衛生防護。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醫療廢物產生及處置單位根據指引要求,落實防護培訓、防護裝備儲備、防護措施等相關工作要求。

四是規範應急處置。設置兩個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作為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備用單位,當現有處置能力無法滿足醫療廢物安全處置需求時,將採用生活垃圾焚燒爐作為終端應急處置設施協同處置醫療廢物。

五是規範其他技術要點。參照《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範(試行)》(環發〔2003〕206號)、《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醫療廢物管理預案》(環辦〔2009〕65號)相關要求,進一步規範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的其他技術要點。

原標題:市生態環境局出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處置工作指引 確保及時無害化處置醫療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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