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小腳,三寸金蓮,古代的變態審美,誰才是罪魁禍首?

迫害中國女性近千年的纏足裹腳,毫無疑問是古代一種變態的身體美學行為!

一雙小腳,三寸金蓮,古代的變態審美,誰才是罪魁禍首?

“吳綾窄,藕絲重,一鉤紅。翠被眠時要人暖,著懷中。”

這句詞出自南宋時期著名愛國詞人張元幹之手,節選自《春光好》。這首詞的作者並不是什麼混跡青樓的市儈之徒,而正是當時國之重臣。一個堂堂正正的官場大人物,竟然也有在睡覺時迷醉三寸金蓮的特殊嗜好,可見當時社會的畸形審美風氣。

女子纏足與男人留長辮子都是中國古代特有的畸形現象,以至於再過去的西洋人眼中,中國人總被稱為“東亞病夫”,這也成為了中國古代愚昧與落後的象徵。

三寸金蓮是古代女性從小國腳纏足的後果,在現在看來,這種行為就是對女性身體的極大摧殘,根本談不上審美,這簡直就是變態的社會醜陋現象。纏足這種陋習起源於宋朝,從那以後,這種醜態足足壓迫了中國女性近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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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古代女性無情摧殘的畸形審美始於南唐

關於中國古代女子纏足之風的興起,根據目前的歷史考證,這種風氣始於五代的南唐後主李煜的宮廷之中。在李煜的宮中有一位嬪娘,她身材纖麗又能歌善舞,頗受後主的喜愛。

李煜命人修建高臺,目的就是為了欣賞舞姿優美的嬪娘在臺上跳舞,不僅如此,後主還下令要求嬪娘用錦帛裹纏腳板,強行收屈腳趾。這樣一來嬪孃的舞姿就可以更加輕盈優美,正如史料中記載的那樣,“素襪舞雲中,迴旋有凌雲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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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南唐的後主,一位亡國之君,他為何會成為女子纏足的始作俑者呢?李煜雖然是這一風氣的帶頭人,但他的這個突發奇想也是受了古人的啟發,那就是建安七子之一的曹植。

曹植曾在《洛神賦》中描述他與洛水之神邂逅的故事,文中提到了的優美舞姿,用“凌波微步”、“羅襪生塵”等詞來形容,後主李煜為了時空穿梭欣賞洛神的舞步,才想出了這麼個“餿主意”

從南唐李煜第一個吃螃蟹之後,古人們開始對女子的“小足”有了特殊的“愛”。在那時的男人眼中,女人的小腳特別惹人憐愛,可以白天欣賞晚上把玩,由於小腳女人走起路來娉婷嫋娜,扭扭捏捏,男人們只要看到就會浮想聯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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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門“技術活”從歌妓身上傳到尋常百姓家

自從李煜愛上纏足舞蹈後,這種風氣就好像流行風氣一般在上層社會蔓延開來,紅樓青樓的女子們開始紛紛效仿纏足,只為表演出理想的舞姿。

纏足裹腳的風氣從宋代開始颳起,從歌妓舞女流傳到了普通老百姓家中

纏足裹腳可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是一門技術活。纏足得從娃娃抓起,從小就得控制腳的生長,用白布緊緊地裹住整個腳掌,將腳趾一個個強行向內彎曲,以至於貼緊腳底板。看似簡單粗暴的過程,實際上要持續很多年,女性們為了追求所謂的“美”,不惜忍痛將自己的腳塞進那小尖鞋裡,讓歲月無情的“壓制”身體的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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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考古發現的小尖鞋可以看出,當時纏足女性的腳掌尺寸,三寸金蓮真的只有三寸,寬度還不足五公分,比起現在健康女性的腳,宋代的女性腳板還不足一半大。

宋朝的經濟發展非常不錯,當官的富裕的都開始妻妾成群了,當時的娛樂場所更是火爆,但有錢人並不滿足在外面玩,還常把纏足得歌妓舞女買回家做妾

市場就是這樣的,有了買賣就有了傷害,只不過這種傷害開始都是自願的,很多女性都發現了這個現象,男人們喜歡小腳女人,於是出於面臨沒人要的威脅感,已婚妻子和未婚少女們開始了這一痛苦的行為,只為討男人的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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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只為追求魅力,女性無奈開始纏足裹腳,折騰自己的腳板。小女孩從四五歲開始,就得承受這皮肉之苦,他們甚至還不明白這到底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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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們煽風點火為纏足做宣傳

纏足風氣的形成,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這期間少不了洗腦式的宣傳,而這些致力於宣傳的人,正是當時的文人騷客們。

文人們的詩詞往往就是免費的廣告,他們從不吝筆墨,以極具美感的文字譬喻,一個勁的讚美小腳女人,讓人們打心底裡覺得,“纏足”就是美麗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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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上鞋兒四寸羅,唇邊朱粉一櫻多。”

這句詞出自秦觀的《浣溪沙》,詞中對女子小腳的描述非常直白,可見當時男人們對纏足女性的追捧已經達到了頂峰,這也讓女性們打心底裡認為裹腳就是美麗的標準。

《水滸傳》《西廂記》這種名著之中,也多次出現了對女子小腳的描寫,其中《西廂記》男主角張生說過一句話,“那一雙小腳兒,價值鎰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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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來到明清時期,社會上流行一種說法,那就是“小腳不愁嫁”,這也是纏足裹腳發展到登峰造極的體現,如果有不纏足的女性,她們一定會成為異類。

普通女人有大腳,那基本是很難嫁個好人家的,就連大腳的妓女都會被嘲諷,不管是誰擁有一雙大腳,都會被認為是社會上的醜陋個體。

“粗如木棒,硬似釘钁,早知一生被他累,何不當時去半截?”

“裹小腳,嫁秀才,白麵饅頭就肉菜;裹大腳,嫁瞎子,糟糠餑餑就辣子。”

這些流傳在民間的歌謠,都是人們對大腳女的辛辣諷刺,哪怕是長得好看,也會被這雙大腳給拖累。可見當時的女性嚴重被摧殘,而男人們的審美也達到了極度扭曲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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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纏足的危害不言而喻,這種行為對女性的傷害不止於肉體,還會對精神層面造成不可逆的嚴重傷害。步入近代,人們逐漸文化覺醒,才意識到這一切都是荒唐的!

男人的辮子不能留,女人的纏足也要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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