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德迴應武漢病毒所“搶注”瑞得西韋專利:不知道,全力以赴抗擊疫病

2月4日晚間,疫情焦灼之下,風口浪尖上的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發佈了一則研究進展,稱其在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藥物篩選方面取得重要進展:瑞得西韋和磷酸氯喹在細胞水平上能有效抑制2019-nCoV的感染,其在人體上的作用還有待臨床驗證。

相關研究成果以“Remdesivir and chloroquine effectively inhibit the recently emerged novel coronavirus (2019-nCoV) in vitro”(《瑞得西韋和磷酸氯喹能在體外有效抑制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為題發表在中國自主知識產權的國際知名學術期刊Cell Research(《細胞研究》)上。

吉利德回应武汉病毒所“抢注”瑞得西韦专利:不知道,全力以赴抗击疫病

引發業界熱議的是武漢病毒所關於專利申報的操作:對在我國尚未上市,且具有知識產權壁壘的藥物瑞得西韋,我們依據國際慣例,從保護國家利益的角度出發,在1月21日申報了中國發明專利(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的用途),並將通過PCT(專利合作協定)途徑進入全球主要國家。

2月5日上午,吉利德方面回覆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詢問時稱,“不知道。(我們)全力以赴,爭分奪秒,抗擊疫病。”

根據武漢病毒所的說法:該研究表明,在Vero E6細胞上,瑞得西韋(Remdesivir, GS-5734)對2019-nCoV的半數有效濃度EC50=0.77 uM(微摩爾每升),選擇指數SI大於129;磷酸氯喹(Chloroquine)的EC50=1.13 uM,SI大於88,說明上述兩種藥物在細胞水平上能有效抑制2019-nCoV的感染,其在人體上的作用還有待臨床驗證。”

瑞得西韋(Remdesivir,GS-5734)是核苷類似物,目前在剛果(金)開展治療埃博拉出血熱的Ⅱ和Ⅲ期臨床研究。磷酸氯喹(Chloroquine)於上個世紀40年代起用於治療瘧疾,後用於治療類風溼性關節炎等。上述兩種藥物在細胞水平上有效抑制2019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初步結果此前已通過多種形式向國家和省市相關部門報告。

“為服務於疫情防控,合作雙方單位聯合聲明:在上述具有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作用的藥物中,我們對於國內已經上市並能夠完全實現自主供應的藥物磷酸氯喹,不申請相關專利,以鼓勵相關企業參與疫情防控的積極性;對在我國尚未上市,且具有知識產權壁壘的藥物瑞得西韋,我們依據國際慣例,從保護國家利益的角度出發,在1月21日申報了中國發明專利(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的用途),並將通過PCT(專利合作協定)途徑進入全球主要國家。如果國外相關企業有意向為我國疫情防控做出貢獻,我們雙方一致同意在國家需要的情況下,暫不要求實施專利所主張的權利,希望和國外製藥公司共同協作為疫情防控盡綿薄之力。”

輿論洶湧質疑武漢病毒所申報專利的藥物來自於吉利德公司,其中1月21日這個時間節點也是網友抨擊的關鍵要素之一。

對此,中科院官方發佈相關知情人士的回應稱:武漢病毒所申報專利的瑞德西韋即是吉利德公司的。“這是做科研的基本要求。我們是做藥物研究的,做出新成果就會去申請專利。這個專利的權利範圍是瑞德西韋在抗新型冠狀病毒上的用途。目前臨床試驗正在進行,不管試驗結果是否證明瑞德西韋有效,我們都要申請這個專利。

“這種做法也是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如果我們不搶先註冊藥品用途,以後這個藥物的供應、價格上都保證不了。國外公司想給你藥就給你藥,不想給你藥就不給你藥,想要多少錢就要多少錢,這樣中國必將受制於人。

中國如果有了瑞德西韋藥物用途專利,其他的專利我們可以和國外公司進行交叉許可,這也是一種談判手法。”

對於這種操作,據《知識分子》,首都醫科大學校長饒毅認為,“武漢病毒所現在被群毆中,任何與之有關聯的信息,都可能被不分青紅皂白再噓一頓。拋開情緒冷靜看,病毒所申請專利是可以的——因為新用途的專利不代替藥物的專利,病毒所拿到專利才可以免費給國人使用,從而避免其他人或機構拿到專利後進行牟利的可能性。所以,病毒所申請專利不等於搶錢,如何授權使用才能知道是搶利益還是爭著為病人服務。病毒所有的地方是有缺點,但在一些具體研究工作方面做的非常不錯。

也就是說,武漢病毒所可以申報專利,但能否批准,之後還需要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審查。

業內人士佑斌認為,“瑞得西韋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新用途專利不易獲得授權。因為這件用途專利獲得授權必須滿足新穎性、創造性、公開充分等條件。吉利德已經將瑞得西韋的化合物結構與治療冠狀病毒的用途申請了專利。”

上述相關知情人士稱:“我們1月21日申報了這個專利,目前還沒有批下來。專利審批有個過程,一般來說,批下來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不管最後能不能批下來,我們要先佔有專利申報的優先權。因為在申報之前不能有數據公開,所以論文的發表是在專利申請之後的。”

對於“通過PCT(專利合作協定)途徑進入全球主要國家”,該知情人士稱,“我國是在PCT國際專利組織裡的,我們在中國申請了優先權,就意味著我們進入美國、歐盟、日本等國家時,可以享受1月21日申請的權利。”

對於1月21日這個時間點,也是眾多網友質疑的焦點:“發現了有效藥物,卻忙著申報專利。”

1月20日,鍾南山院士稱新冠病毒存在人傳人。

1月21日,武漢病毒所申報瑞德西韋專利。

1月31日,頂尖醫學期刊《新英格蘭醫學雜誌》(NEJM)在線發表了一篇關於美國首例新型冠狀病毒患者就醫、診斷、治療及其臨床表現的論文。2020年1月19日,一名由武漢返美的35歲男子在華盛頓州一家急診就診;20日,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CDC)檢測其2019-nCoV陽性後將其送入醫院進行隔離治療。從第5、6天,患者病情出現惡化,在入院的第7天,醫生給患者注射了一種尚在研發階段的抗病毒藥物,即為Remdesivir。緊接著迎來了轉折,第8天,患者的臨床狀況得到改善,停止了吸氧,氧飽和度值提高到94%至96%,先前的雙側下葉羅音不再存在。食慾得到改善,除了間歇性乾咳和流鼻涕,已沒有其他症狀。

1月31日,Remdesivir的提供者吉利德科學(Gilead Sciences)公司首席醫學官醫學博士Merdad Parsey表示,“吉利德正在與全球衛生當局密切合作,通過適當地、實驗性使用我們的研究化合物Remdesivir來應對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的爆發。”

他提到的機構包括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美國疾病控制中心(CDC)、美國衛生與公共服務部(DHHS),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美國國家過敏與傳染病研究所(NIAID),以及個人研究人員和臨床醫生等。

吉利德在聲明中強調Remdesivir尚未獲批,還未證明其安全和有效性,只是在主治醫師和當地監管機構要求下,權衡了風險和效益比,提供了少數Remdesivir作為新型冠狀病毒患者的緊急治療方案。

2月4日,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CDE)批准瑞德西韋的申請方中日友好醫院開展臨床試驗。同日下午,科技部生物中心副主任孫燕榮在國家衛健委新聞發佈會上回應了近日的焦點藥物瑞德西韋(Remdesivir),“國內相關的科研單位在體外的病毒篩選過程中展示出來了很好的體外活性。日前,國家藥監局已經通知申請單位中日友好醫院和中國醫學科學院可以開展臨床試驗。”並預計這批藥物會在4日下午抵達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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