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錫林浩特市所有藥店停止售賣退燒、止咳類藥物,嚴禁各類宴請和聚餐、聚會活動


內蒙古錫林浩特市所有藥店停止售賣退燒、止咳類藥物,嚴禁各類宴請和聚餐、聚會活動


錫林浩特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令 (第 10 號)


為切實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命令如下:

自此令發佈起,全市不具備預檢分診、發熱篩查和發熱患者留觀條件的個體診所和醫療機構,不得收治出現發熱、乾咳、乏力等新冠肺炎典型症狀的人員;出現上述症狀者,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或社區、嘎查、分場報告,並就近到定點醫院就診。全市各類醫療機構從業人員不得到患者家中出診。全市所有藥店停止售賣退燒、止咳類藥物。

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醫療保障等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予以嚴肅查處。


錫林浩特市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 年 2 月 14 日


內蒙古錫林浩特市所有藥店停止售賣退燒、止咳類藥物,嚴禁各類宴請和聚餐、聚會活動


林浩特市嚴禁各類宴請和聚餐、聚會活動(包括家庭家裡聚會聚餐)

錫林浩特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令 (第 11 號)


為切實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命令如下:

自此令發佈起,全市範圍內嚴禁各類宴請和聚餐、聚會活動(包括家庭家裡聚會聚餐)。一經發現或被舉報有違反此令行為,一律從嚴從重處理。全市黨員、幹部職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要帶頭執行。


錫林浩特市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 年2月14日


內蒙古錫林浩特市所有藥店停止售賣退燒、止咳類藥物,嚴禁各類宴請和聚餐、聚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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