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一位近三十年的老員工,工作能力一般,現已無法勝任本職,勸其離職不幹,該怎麼辦?

大鵬飛歌楓醉美


一個員工如果“混”了30年,都沒有被公司開除,那隻能說明,他/她有著某種無人替代的實用價值。這時候,再拿無法勝任本為藉口,非常可笑。真想要勸其離職,要非常慎重。

一、辭退老員工處理模式

不同的企業,對於如何處理老員工,有不同的操作方式:

1.按照《勞動合同法》標準進行

如果老員工真的不能勝任工作,公司想對其進行解僱,屬於解僱辭職,可按照《勞動合同法》跟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需要給員工合法的補償。

2.轉崗培訓模式

能夠在企業工作三十年,想必自有可取之處,也曾為企業做出過貢獻,而且老同志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單位應該用其長處。可以根據老員工的實際情況,對其調整崗位,培養和挖掘其他潛力。轉崗要合情合理,不能是侮辱性的調崗,比如從部長的崗位調整到保潔的崗位。調整崗位前,需要給員工進行培訓,如果最終還不能勝任工作崗位,可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3.冷處理模式

畢竟工作30年,有的時候,用人單位不好意思直接解僱老員工,就會對其進行冷處理,一是將其驅逐出團隊,有意冷落;二是架空權利,不安排工作內容,讓其無所事事。這樣,聰明的人自然會選擇離職。

二、辭退老員工具體操作方式

1.辭退理由充分

辭退時,理由要有理有據,讓老員工明確自己為什麼被辭退,以及有哪些方面與公司的發展不符合等,雙方就辭退工作達成相關協議,然後雙方繼續按照約定好的方案,開始一步步的走辭退流程。

2.選擇合適時機

不要直接大肆宣揚的通知老員工離職,與其在一個安靜的地方進行溝通,給員工留有一定的反應和思考時間。

3.辭退的語言溝通

辭退老員工的時候 ,用最真誠的語言,肯定你30年的工作貢獻,然後再從公司發展角度出發,闡述對方與公司目前不適合的地方,如果老員工提出異議,不要直接否決,真誠的去溝通,詳細地告知其被辭退的理由,直到對方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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