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已经提离职了,商定一个月之后办离职手续,领导不同意怎么办?

Airboy3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劳动者所有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根据以上法律条文,(1)你最好发一个邮件问一下在“*月*日交给他的辞职报告何时做答复”,就说你坚决要辞职。这样你就有了一个曾经把辞职报告交给他的依据。(2)应该你等到那一天去人事部办相关手续就行了。


大雨工作室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所以你只要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到了三十天后,你就可以直接走人,不用管企业是否批准。如果企业以此克扣你的薪资或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直接申请仲裁,让他们赔偿因未及时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导致你的损失,


Jin01


建议: 1) 先看看你和公司签的合同里对于这种事情是怎么规定的;

2) 你还是再尝试和老板谈一下,至少弄清楚他/她图的是什么?是因为没找到合适的人?是因为舍不得你?还是...你才好做应对措施。

3)最后,走是要走,可以不翻脸还是不翻脸好,说些好话争取他/她的理解,就算让他/她挽回点面子好下台也好,保持一条人脉,对你以后有好处。

4一定要骑驴找马,



欲望心在作祟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了离职报告(留下书面证据),交接完工作后可以离职,你领导没有权力限制你离职。

若是领导挽留你你可以提工资待遇要求,根据情况选择去留。


职场过来人


根据劳动法到时间是可以走的,如果领导故意为难你就不好说了,劳动仲裁肯定没问题,就是麻烦点。不过公司肯定不愿意走到这一步。


春暖花开142852279


先软后硬!

一是跟领导好好谈一次,说明白自己不适合继续这份工作的原因!二是从家庭情况说说原因!三是谈谈自己的理想,希望自己能够有所突破!

实在还不同意,就到劳保处反馈一下情况,相信一定能够解决!


爱恋果我们恋爱吧


按劳动法程序离职


杨8758


当你认准了一件事情后,一定要坚定的执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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