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5 「世界經濟」徐梅:中美貿易摩擦與日美貿易摩擦的比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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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梅:中美貿易摩擦與日美貿易摩擦的比較分析

中美貿易摩擦與日美貿易摩擦的比較分析

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徐梅研究員在《日本學刊》2014年第3期發表《中美貿易摩擦與日美貿易摩擦的比較分析》,對中美貿易摩擦和日美貿易摩擦進行了全面的對比分析。文章認為,與20世紀中後期愈演愈烈的日美貿易摩擦相比,中美貿易摩擦在經貿政策、進出口市場、匯率變動等方面存在一些相似之處,但在所處的時代環境、美國在摩擦中的表現及應對措施等方面又存在一些不同之處。中國不僅需要促進出口市場的多元化和內外需協調發展,儘快與國際通行規則相接軌,強化自主研發能力,促進產業結構升級,而且需要深入瞭解貿易對象的相關法規、社會文化以及國際規則慣例等,以緩和、化解當前面對的摩擦,並以更加靈活多樣的策略應對今後將會繼續增多的摩擦。

「世界经济」徐梅:中美贸易摩擦与日美贸易摩擦的比较分析

2014年伊始,美國接連對中國商品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其頻率之高超過以往。隨著中國2013年取代美國成為全球第一貨物貿易大國以及中美貿易規模的不斷擴大,中美之間的貿易摩擦正走向高發期。如何應對美國頻頻挑起的貿易摩擦,將是今後中國政府相關部門和企業需要共同面對的重大課題。本文擬將當前的中美貿易摩擦與當年的日美貿易摩擦進行比較,分析二者之間的異同點,以從中獲取某些啟示與借鑑。

一、二戰後日美貿易摩擦的發展演變

由於國際市場的空間有限以及貿易伙伴之間在社會制度、經濟發展水平、進出口商品結構、利益訴求等方面存在差異,國際貿易摩擦不可避免。二戰後,日本經濟逐漸恢復並高速增長,1968年日本躍升為資本主義世界第二經濟大國。在這一過程中,“貿易立國”戰略對日本經濟增長髮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日本經濟貿易的快速發展,打破了原有的世界經濟格局,加劇了各國和地區之間貿易發展的不平衡,從而引發一系列經貿摩擦。其中,日美貿易摩擦最受關注,影響也最大。

(一)初發時期(20世紀50年代中期~60年代)

20世紀50年代初,伴隨經濟逐漸恢復,日本紡織產業出現了產能過剩,迫切需要擴大海外市場。當時,歐洲處於戰後復興階段,日本與英法等發達國家尚未恢復正常貿易關係,而許多發展中國家仍處於殖民地統治下,美國成為日本最主要的產品出口地。由於日本紡織品等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價格低於國際市場,對美出口不斷擴大,1955年日美之間在戰後首次爆發紡織品貿易糾紛,從此拉開了日美貿易摩擦的序幕。

直到20世紀60年代前期,日美貿易摩擦主要圍繞輕工業品、雜貨品等展開,涉及棉織品、手帕、鞋、金槍魚罐頭、陶瓷器、縫紉機、膠合板、玩具等產品。其中,圍繞紡織品的摩擦最為激烈。在美國的壓力下,日本自1956年1月開始對美出口棉織品實行自願限制,1957年雙方簽署《日美棉織品協議》,直到1971年簽署《日美紡織品協議》,日美紡織品貿易摩擦才告一段落。

1965年,日本對美貿易出現順差,並在此後的40多年裡(除1967年和1975年外)基本保持順差,美國對外貿易政策隨之發生微妙變化,日美在鋼鐵貿易領域開始出現摩擦,併成為60年代中期以後的主要摩擦領域。1969年1月,日本對美鋼鐵出口啟動自願限制措施。

這一時期,日美貿易摩擦雖然增多,但所受關注程度有限。這是因為20世紀70年代以前日美之間的貿易總體上是一種垂直關係,日本沒有對美國構成明顯的競爭。雖然日本對美出口不斷增加,但在60年代中期以前對美貿易收支一直處於逆差狀況,1961年曾達到10.3億美元。另外,美國出於政治利益考量,十分重視發展日美夥伴關係,如通過定期召開美日經濟相關會議等,及時溝通和解決美日經濟關係發展中出現的問題。

(二)頻發時期(20世紀70年代—80年代上半期)

20世紀70年代以後,全球經貿自由化快速發展,日本第二經濟大國的地位不斷得到鞏固,產品的國際競爭力進一步增強,對美出口繼續擴大,除個別年份外對美貿易都保持順差,日美貿易摩擦開始進入一個新的階段。隨著日本產業結構的重心從資本密集型產業逐漸向技術密集型產業轉變,日美間貿易摩擦的領域亦從鋼鐵擴大到家電、錄像機、船舶、汽車、半導體等。到80年代中期,日美間的鋼鐵貿易摩擦落下帷幕,雙方政府達成協議,日本對美鋼鐵出口實行自願限制。

在此期間,日美圍繞彩電的貿易摩擦不斷升溫。自1970年8月起,美國對日本製造的電視機及相關產品先後採取停止驗關、認定傾銷、要求日本自願限制出口、徵收傾銷稅等措施,抵制從日本進口。繼彩電之後,日美間圍繞汽車領域的貿易摩擦更加引人關注。隨著兩次石油危機的爆發,具有節能省油特點的日本汽車等交通工具在美國十分暢銷,對美出口迅速擴大。1980年2月,美國汽車勞動協會要求日本對汽車出口實行自願限制。次年5月,日本決定將1981年度、1983年度和1985年度的對美汽車出口量分別控制在168萬臺、185萬臺和230萬臺。除汽車外,1983年4月,美國開始對來自日本的大型摩托車進口實施特別關稅配額措施。日美間圍繞汽車、摩托車等產品的貿易摩擦,一直持續到90年代前期。此外,這期間美國還要求日本對從美國進口的牛肉、橙子實行自由化,日美兩國在稅務、技術專利等領域也開始出現摩擦。

全球貿易摩擦的實踐表明,當摩擦擴大到半導體、汽車、通信產品等涉及國家安全或具有戰略意義的領域時,雙方妥協的難度增大,摩擦會進一步升級。20世紀70年代以後,美國一方面繼續要求日本實行自願出口限制、國內也採取相應的限制進口措施等,另一方面開始重視本國產品對日本的市場準入問題,要求日本對外開放農產品、高技術產品、服務業等市場。

(三)全面升級時期(20世紀80年代中期—90年代上半期)

由於20世紀80年代日本汽車大量進入美國市場,加上里根執政期間美國的鉅額財政赤字和高利率政策,加劇了日美間貿易不平衡。1980—1984年,日本對美出口在其出口總額中所佔比重從24.2%上升到35.2%,而自美進口的增幅明顯低於對美出口,貿易順差擴大至330.8億美元。在這種情況下,80年代中期以後,日美貿易摩擦進一步激化,日本四大經濟團體——經團聯、日經聯、同友會、商工會議所的會長在1986年初會見記者時均表示,解決貿易摩擦是日本最大的課題。

值得關注的是,美國開始將匯率作為緩解貿易收支逆差和貿易摩擦的重要工具。1985年9月,美國召集西方五國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達成“廣場協議”,使西方主要貨幣對美元升值,日本則成為美國施壓的主要對象,日元被迫大幅度升值。與1984年度相比,1986年度日元對美元匯率平均升值52.8%,到1988年度漲幅更達90.4%。這一輪日元升值的幅度之大、對日本經濟的影響之深,至今仍為各界所議論和探討。

當日元升值沒有達到美國所期待的效果後,美國又從其他方面尋找原因和對策。1988年,美國出臺了“新貿易法”,強化“1974年貿易法”中的“301條款”,即啟用所謂的“超級301條款”。根據該條款,美國有關部門可以對其認定的貿易對象國的不公正交易慣例等行為進行調查,並就取消該交易慣例等發起談判,如果與已認定的問題國談判在三年內沒有結果,則可對該國採取報復性措施。日本成為美國實施“超級301條款”的主要對象。1989年1月布什總統執政後,美國一邊高舉“自由貿易主義”大旗,一邊積極運用“新貿易法”,在對日鋼鐵、汽車、半導體等領域的貿易摩擦中都動用過“超級301條款”。

儘管美國動用了匯率、法律等手段,但都未能有效緩解日美貿易失衡和摩擦問題。面對日本強大的競爭力,美國的輿論調查顯示,半數以上的美國人認為日本與過去的西班牙和英國一樣,其經濟力比蘇聯的軍事力更威脅美國的安全。在這種背景下,美國在對日貿易摩擦中的政治色彩日趨濃厚。

這一時期,日美間的經貿摩擦不僅涉及農產品、半導體、汽車零部件等製造業領域,也擴展到建築、金融等服務業以及投資、商業慣例等方面,美國指責日本的經濟結構、制度、商業習俗等阻礙了外國產品進入日本市場。在美國的要求下,1989年7月,日美就雙方經濟政策、制度及企業行為、商業慣例等結構性障礙進行磋商,並於1990年7月發表最終報告。美國在儲蓄、投資、土地政策、流通體制、價格形成機制、企業系列制、商業慣例等方面要求日本改善一些“結構性障礙”,日方也向美方提出了促進儲蓄投資平衡、振興出口、培養熟練勞動力、加強研究開發以及促進企業投資、改變短期行為等要求。

「世界经济」徐梅:中美贸易摩擦与日美贸易摩擦的比较分析

(四)逐漸消退時期(20世紀90年代中期—)

在日本“泡沫經濟”崩潰、經濟陷入長期蕭條、產業競爭力下降的背景下,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日本開始致力於結構改革,不斷放鬆國內規制,對外開放市場。同時,中國等新興市場迅速發展,對美出口不斷擴大,日本原有的優勢產業面臨挑戰,美國對外貿易逆差的地區結構發生變化,對日逆差收縮。1996年,在美國對外貿易逆差中,日本所佔比重從1991年65.0%的峰值下降到28.0%,隨之日美間的貿易摩擦逐漸弱化,日元對美元匯率的變化趨於平穩,日美貿易摩擦逐漸淡出人們的視線。

但是,美國在全球貿易摩擦中的角色並沒有改變,其對外貿易收支鉅額逆差以及對外貿易摩擦依然持續,有所改變的只是逆差來源地的更換。據美方統計,20世紀90年代以後,在美國貿易收支逆差中,對中國的逆差所佔比重不斷上升,而對日貿易逆差佔比呈下降之勢。到2000年,在美國4361.1億美元的貿易收支逆差中,對中國的逆差所佔比重升至19.2%,中國首次超過日本成為美國最大的貿易逆差來源地。2007年以後,在美國貿易收支逆差中,日本所佔比重降至不到10%。

二、中美貿易摩擦與日美貿易摩擦的相似之處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不斷髮展,國力日益增強。特別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以後,中國與世界經濟進一步融合,對外貿易規模急劇擴大,與歐美一些發達國家及印度、巴西等發展中國家之間的貿易摩擦趨於增多,其中尤以中美貿易摩擦最受關注。

1.改革開放後摩擦出現並逐漸增加。20世紀80年代初,中美之間就已出現過貿易摩擦,但並未受到各方重視。到90年代,國際政治經濟形勢發生巨大變化:蘇聯解體,美國開始將更多的精力轉向經濟領域;中國正式確立市場經濟體制,經濟快速發展,一些領域的產品對美出口大量增加;日本經濟在“泡沫”破滅後陷入長期蕭條。在這種情況下,美國對外貿易摩擦的主要對象從日本轉向中國。1990—2000年,美國對華反傾銷案增加到61件,涉及紡織、化工、五礦、土畜等產品。摩擦也擴展到知識產權、最惠國待遇、中國入世等方面,可以說中美貿易摩擦在初期就表現為非單純的經濟問題。

2.中國入世後摩擦明顯增多。

進入21世紀,中國正式加入WTO,隨之與美國的貿易規模快速增長,對美貿易順差持續擴大,美國對華挑起摩擦的領域從貨物貿易延伸到履行入世承諾、人民幣匯率、勞工標準、環境標準等方面。手段以反傾銷、設置配額為主,並開始利用WTO審議機制。據WTO統計,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之前的兩年間,從全球反傾銷立案數來看,中國佔三分之一左右,呈現出明顯的上升勢頭。

3.國際金融危機後摩擦進入高發期。2008年9月,源於美國的金融危機爆發後,世界經濟陷入低迷,貿易保護主義升溫。經濟依然保持較快增長的中國,成為全球貿易摩擦的中心,也成為美國轉移國內矛盾、挑起對外貿易摩擦的主要對象。2008年中國遭遇的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案分別為73件和10件,分別佔全球同類案件的35%和71%,中國是遭遇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最多的WTO成員。美國則是對華髮起調查案和實施制裁的最主要國家。譬如,2012年10月,美國就中國對美出口的光伏產品作出最終裁決,決定實施18.32%—249.96%的反傾銷稅率和14.78%—15.97%的反補貼稅率。

隨著中美之間在經濟領域的競爭日趨激烈,中國太陽能光伏、風電等新能源產品仍將是今後全球貿易保護的受害者,中美貿易摩擦會有增無減,新興產業可能成為中美貿易摩擦的焦點。2013年前三個季度,在美國發起的“337調查案”中,涉及中國企業的案件佔44.1%,達15起,居於首位。剛剛步入2014年,1月23日美國再次宣佈對中國光伏產品發起“雙反”調查。

面對當前中美貿易摩擦頻發的形勢,回顧20世紀中後期的日美貿易摩擦,不難發現,二者之間有著許多相似之處。

(一)集中大量出口和貿易順差持續擴大是導致摩擦的直接原因

日美貿易摩擦,從紡織品到鋼鐵、電視機、汽車等領域,基本上都是由日本對美集中大量出口而引發的。例如,1950—1952年,日本對美棉織品出口增長近40倍,其中對美出口的襯衫增長了約250倍,甚至出現過出口1美元襯衫的情況,對美國相關產業造成嚴重衝擊,直接導致紡織品貿易出現摩擦。從表1日本對美貿易的總體變化情況來看,1950年時日本對美出口所佔比重為21.9%,到1970年上升到30.7%。石油危機以後,日本對美出口的比重一度有所下降,但到1985年又上升至37.1%。伴隨著日本對美出口依賴度的上升以及貿易順差的擴大,日美貿易摩擦也不斷演進和升級。

表1 日本對美進出口貿易的變化

(單位:億美元、%)

<table><tbody>

年份

對美出口

自美進口

對美貿易收支

金額

佔日本出口總額比重

金額

佔日本進口

總額比重

1950

1.79

21.9

4.18

44.0

-2.39

1960

11.02

26.5

15.54

34.5

-4.52

1970

59.40

30.7

55.60

29.4

3.80

1975

111.49

20.0

116.08

20.1

-4.59

1980

313.67

24.2

244.08

17.4

69.59

1985

652.78

37.1

257.93

19.9

394.85

1990

911.21

31.7

528.42

22.5

382.79

1995

1220.34

27.5

758.80

22.4

461.54

2000

1429.11

29.7

724.32

19.0

704.79

2005

1348.89

22.6

644.97

12.4

703.92

2010

1181.99

15.4

671.71

9.7

510.28

/<tbody>/<table>

中國對美出口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日益增多,無論金額還是所佔比重均呈上升趨勢,並且出口的增幅大於進口,對美貿易順差呈擴大之勢。據美方統計,2000年,美國對華貿易逆差首次超過對日貿易逆差,中國在美國貿易逆差總額中所佔比重不斷提高。2009年,美國對華貿易逆差在其貿易逆差總額中所佔比重從2000年的19.2%上升到45.1%。伴隨中國對美貿易順差的迅速擴大,中美貿易摩擦開始頻現,所波及的領域越來越廣,美國對華施壓的力度不斷加大。

(二)摩擦升級的背後通常是對技術地位的爭奪

二戰以後,美國一直處於世界先進技術的前沿,擁有數量眾多的專利技術,因此美國十分重視保護高端技術和知識產權。戰後日本經濟的恢復和增長,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從美國引進技術。早在1952年,美國侖遜公司以侵犯專利權為由,起訴生產氣體打火機的日本市川公司等企業,日美間首次出現有關知識產權的糾紛,最終以日方企業向美方企業賠償專利費而告終。到20世紀80年代,日本的技術出口已超過進口,並且機器人、集成電路、光纖通訊、激光、陶瓷材料等技術處於世界領先水平。在這種情況下,美國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1984年成立知識產權委員會,限制本國技術外流,日美有關知識產權的摩擦不斷增多。

中國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產業結構的升級以及對美貿易規模的擴大,與美國之間的貿易摩擦從最初的化工、紡織品擴展到鋼鐵、家電等製造業產品,再發展到新能源等高新技術產品領域。特別是國際金融危機以來,以知識產權、本國經濟安全等為由,美國對華挑起的有關技術專利或知識產權的摩擦日漸增多。2010年,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進行的58起“337調查案”中,中國企業約佔三分之一,像聯想、海爾、華為、中興等中國著名大企業頻繁涉案,成為美國“337調查案”的強制應訴企業。在這些調查案中,大多是機電產品領域的專利侵權訴訟案,涉及動態隨機存儲器、顯示設備、半導體集成電路芯片、噴墨墨盒等電子信息技術產品。可見,中美貿易摩擦的背後,實質上是對技術轉讓的限制以及對高端技術的爭奪。

(三)迫於美國壓力而處於被動和防禦地位

無論日美貿易摩擦還是中美貿易摩擦,挑起者大都是美國,佔上風的也是美國。在應對和解決日美貿易摩擦的過程中,美國通常採取限制進口、要求日本實施自願出口限制等措施。到1959年,在日本對美出口中,自願限制出口部分所佔比重從1955年的約10%增加到30%。可見,日本對美國挑起的摩擦基本採取了配合姿態。反觀中國,也沒有改變所處的被動和防禦地位,在對美貿易摩擦訴訟案中可謂敗多勝少。

美國在對外貿易摩擦中顯現出的這種主動性不足為奇。這是因為,首先,日本和中國在對美貿易尤其對美出口方面長期存在一定的依賴性,對美貿易順差在一定時期內持續擴大,招致美國不滿而引發摩擦。其次,美國在戰後擁有世界上最先進的技術,隨著計算機等高新技術的發展,美國企業佔領世界市場的願望和能力不斷增強,而日本在開放市場方面相對滯後,時常遭受美國乃至國際社會的批評而陷入被動。另外,美國具有強大的金融實力和國際影響力,為其向貿易對象施壓提供了條件。

美國動用匯率手段向當年的日本和現在的中國施壓就是一個典型事例。事實上,戰後以來國與國之間的貿易摩擦從未間斷,其中也不乏貿易逆差方向順差方施加壓力、要求其貨幣升值的事例,卻沒有一個國家像美國那樣頻頻將摩擦的重心轉向匯率問題,並且態度強硬。其根本的原因,在於二戰後建立和實施的以美國為中心、以美元為基礎的國際貨幣體系。直至今日,美元在國際儲備資產中仍佔有半壁江山。美國可以根據自身的經濟形勢、貨幣政策等變化,從本國政治經濟利益的現實需要出發,利用獨享的經濟特權來影響和操縱他國匯率。

(四)施壓對象的貨幣升值難改美國貿易逆差之勢

20世紀80年代中期,美國迫使日元升值的一個主要目的,是減少對日貿易逆差、解決美日貿易不平衡問題。在日元大幅度升值以後,雖然美國對日貿易逆差額有所減少,但1988—1994年間其在美國對外貿易逆差額中所佔比重仍保持在40%以上,1991年甚至達到65.0%。據日方統計,1988—1990年,日本對美貿易順差從476.0億美元減少到379.5億美元,之後又開始增加,1994年增至549.0億美元。

在中美貿易摩擦中,美國也不斷向中國施壓,要求人民幣升值,以緩解中美間貿易收支不平衡問題,這與當年美國在日美貿易摩擦中迫使日元升值的做法如出一轍。但遺憾的是,自2005年7月人民幣“匯改”以來,人民幣對美元匯率升值已超過35%,而中美貿易收支失衡的狀況並沒有改變,2011年中國對美貿易順差突破2000億美元。

這些事實表明,對於貿易失衡問題,美國一直沒有對症下藥,只是以本國貿易逆差的表象為由採取措施,而不願去深究逆差出現的深層原因。實際上,貿易收支失衡和摩擦產生的原因諸多,匯率並不是主要因素,況且通過匯率手段修正貿易收支失衡的效果還要取決於外匯市場、進出口商品、相關國家對經濟的干預程度等諸多因素。日美貿易摩擦和中美貿易摩擦的實踐都證明,美國使貿易對象的貨幣升值只能暫時起到緩解本國貿易逆差的作用,從長期效果來看,對調整進出口貿易差額的影響比較有限,難以從根本上解決貿易收支失衡和摩擦問題。

(五)經濟問題時常被美方人為政治化

20世紀70年代以後,日本第二經濟大國的地位得以確立和鞏固,並且順利渡過兩次石油危機,實現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製造業競爭力進一步增強。而美國在全球經濟中的地位有所下滑,1980年其在全球經濟中的比重從1955年的40.3%降至23.3%,日本在很多領域對美國逐漸形成競爭。面對這種形勢,美國開始採取前所未有的強硬態度,經常將單純的經濟問題上升為政治問題。

與日美之間相比,中美之間在社會制度、意識形態、人口和市場規模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加上中國在崛起的過程中所處的國際環境比以往復雜得多,美國在對華最惠國待遇、中國入世、履行入世承諾、人民幣匯率、勞工標準等問題上都表現出較強的政治色彩。

美國之所以將貿易摩擦問題政治化,主要是因為二戰後創造了經濟奇蹟的日本和今天正在崛起中的中國,改變了自身與美國之間的實力對比關係,相互間的產業結構互補性降低,使美國的地位受到挑戰和威脅,美國試圖尋找各種理由和藉口來牽制和打壓對手。正因為如此,為解釋貿易摩擦的現象,越來越多的經濟學家不僅從經濟學理論,也從政治經濟學理論中去探尋根源。

三、中美貿易摩擦與日美貿易摩擦的不同之處

由於中國與日本在基本國情、政治體制、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對美摩擦頻發的時代等方面存在諸多差異,與日美貿易摩擦相比,中美貿易摩擦又存在一些不同之處,當年適用於日本的應對措施未必都適用於今天的中國。

(一)中美貿易摩擦頻發出現在冷戰結束後經濟日趨國際化的背景下

在日美貿易摩擦頻發和升級時期,大國競爭的主戰場不只限於經濟技術領域。在冷戰格局下,為鞏固對自身有利的世界政治格局,美國有時不得不犧牲經濟利益。而中美貿易摩擦則主要出現在冷戰之後,在全球和平發展的主流驅動下,促進本國經濟增長成為各國追求的首要目標,這意味著國際經濟領域的競爭比以往更為激烈。

隨著信息技術、交通運輸工具及國際分工的迅猛發展,商品、服務、資本、技術等在跨國間的流動和轉移十分活躍,各國之間的貿易依存度不斷加深,世界經濟進入前所未有的國際化時代。在這種背景下,全球貿易規模急劇擴大。以2010年為例,全球貿易額達到26萬億美元,相當於1990年的3.2倍、1980年的5.1倍、1970年的8.9倍。如果將現階段的中美貿易規模與摩擦頻發時的日美貿易規模進行比較,2010年的中美貿易額相當於1970年時日美貿易額的33.5倍、1980年時的6.9倍、1990年時的2.7倍。貿易規模的膨脹,相互間經貿關係的日益密切,會導致發生貿易摩擦的概率增大。

另一方面,經濟高度國際化,也使各國和地區的經貿發展極易受到外部環境影響,經貿結構平衡趨於脆弱,一旦爆發經濟危機便會迅速蔓延。1997年源於泰國的亞洲金融危機以及2008年9月源於美國的國際金融危機,均顯現出一個特點:波及速度快、範圍廣、持續時間長,並伴有不斷升溫的貿易保護主義傾向。隨著WTO多哈回合談判陷入停滯、區域經濟一體化不斷前行、雙邊自由貿易區網絡越織越密,全球經貿秩序正在進入一個調整和重新構築時期。在這一過程中,保護貿易與自由貿易之間將出現新一輪的博弈和再平衡,隨之也將出現更多形式的經貿摩擦。

(二)美方對華挑起摩擦的理由更多、頻率更高、限制措施更嚴厲

在經濟高度國際化和自由化的形勢下,貿易領域出現一個顯著的變化,即隨著各國和地區關稅水平的降低,非關稅壁壘因隱蔽性強、技術性高等特點而成為阻礙全球貿易自由化的重要因素。貿易權、流通權、標準認證、衛生檢疫、知識產權、環境標準、勞工標準等都成為許多國家和地區保護自身產業的手段,同時也成為引發貿易摩擦的理由或藉口。另外,隨著能源、糧食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以及信息技術的發展,各國和地區越來越重視經濟安全問題,在發展對外經貿關係時,保護自身經濟產業安全也經常成為引發摩擦的理由之一。美國很好地利用了這些理由和藉口接連對華挑起貿易摩擦或阻止中國企業進入其市場,並且頻率和所涉及面不斷增大,頗有趕超日美貿易摩擦之勢。

不僅如此,美國對華貿易摩擦所採取的措施更加多樣而嚴厲。譬如,中國入世以後,美國每年都對華發動多起“337調查案”,並且絕大多數是有關專利侵權案。一旦調查機構認定某種進口產品對美構成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美國則可能永久禁止侵權企業乃至該國同行業的同類產品進入美國市場。近年來,中國已成為美國“337調查案”的最大受害者,並且中方企業的敗訴率高達60%,遠高於26%的平均值,直接涉案企業多達數百家,受到間接影響的企業達上萬家。類似這種較為嚴厲的措施,美國在對華貿易摩擦中正日趨頻繁地運用。

在對華貿易摩擦問題上,美國為何比在對日貿易摩擦中表現得更加苛刻?究其原因,除了上述國際化背景下摩擦概率增大、手段增多之外,還因為中國與美國之間從未有過像日美同盟那樣的密切關係,美國對中國更多的是遏制和打壓。其次,美國至今不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為美國對華發動貿易救濟調查等提供了便利。再者,對美國而言,中國在國土面積、人口數量及政治文化影響力等方面都勝於日本,在兩國實力對比關係發生變化的進程中,中國無疑是更大的威脅,這也是最根本的原因。如表2所示,無論在經濟規模、貿易量方面,還是在高技術產品出口、研發投入、主要產品的產量方面,美國的全球所佔份額大都下滑,日本總體上也有所下降,而中國卻呈上升態勢,有的領域甚至已超越美國。在這種情況下,中美之間的競爭可以說是綜合性、戰略性的博弈和較量,美國對中國的防範和限制程度必然會大大超過當年的日本。

表2 21世紀以後中美日經濟實力對比的變化

(%)

<table><tbody>

年份

美國

中國

日本

GDP的全球佔比

2000

2005

2011

30.6

27.5

21.6

3.7

4.9

10.5

14.6

10.0

8.4

外匯儲備(億美元)

2000

2005

2011

312.4

378.4

518.8

1655.7

8188.7

31811.5

3472.1

8288.1

12212.5

貨物貿易的全球佔比

2000

2005

2011

15.5

12.3

10.2

3.6

6.7

9.9

6.5

5.2

4.6

服務貿易出口的全球佔比

2000

2005

2011

18.5

14.3

13.9

2.0

3.0

4.4

4.7

4.1

3.4

高技術產品出口佔製成品出口的比重

2000

2005

2010

33.8

29.9

19.9

19.0

30.8

27.5

28.7

23.0

18.0

研發經費支出佔GDP比重

2000

2009

2.7

2.8

0.9

1.5

3.0

3.5

粗鋼產量(萬噸)

2005

2011

9336

8624

34936

68327

11248

10760

汽車產量(萬臺)

2005

2011

1195

865

571

1842

1080

840

原油產量(萬噸)

2005

2011

34084

39152

18068

20365

79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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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國通過對美直接投資緩解中美貿易摩擦的作用有限

擴大對外直接投資,有利於繞開關稅壁壘,減少貿易摩擦,擴大出口。日本在20世紀70年代以後,面對頻發的日美貿易摩擦和出口限制,開始推進生產當地化,促進對外投資。1974年,日本開始在美國當地生產彩電。1978年以後,本田技研、日產、豐田、馬自達等公司紛紛在美國投資設廠,進行汽車生產。到1984年度,日本對美直接投資在其整個對外直接投資中所佔比重達到三分之一。通過對外直接投資,日本企業避開美國等貿易對象設置的關稅壁壘,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日美貿易摩擦,帶動了本國出口和經濟發展。據統計,1989年度日本通過當地化生產而帶動出口增加了354億美元,比1986年度增長1.4倍。

在外匯儲備增加、企業實力增強的背景下,中國政府自20世紀90年代末開始鼓勵本國企業“走出去”,積極開拓國際市場和利用國外資源。2002—2010年,中國對外直接投資以年均50%的增幅快速發展,2010年中國對美直接投資額為13億美元,在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總額中佔1.9%。2012年,中國對美直接投資增至40.5億美元,同比增長123.5%,美國成為中國最主要的對外直接投資對象國。但是,中國對美直接投資在整個中國對外直接投資中所佔比重仍不到5%,與20世紀80年代的日本對美直接投資水平相比,差距較大。

出現這種狀況的原因主要在於:(1)中國尚是發展中國家,對外直接投資起步較晚,在經濟實力、市場發展狀況、企業經營資源、競爭能力、國際市場整合經驗等方面都存在不足。中國企業要有規模地進入經濟高度發達的美國,尚需時日。(2)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的驅動力低於日本。日本國土狹小,國內市場的發展空間有限,自20世紀50—60年代起,許多日本企業就十分重視開拓國際市場。而中國擁有巨大的市場,且開發潛力較大,雖然本國企業到海外發展有尋求更廣闊市場的動因,但這方面的需求程度和迫切性遠不及日本。(3)美國對來自中國的投資審查嚴格、設限較多。日本對外投資的主體是民間企業。而中國最初“走出去”的大多是國有大型企業,美方常常因“國有成分”而阻止來自中國的投資。隨著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中國民營企業走向海外,美國又以“保障國家安全”等為由設置障礙,阻止中國企業進入,美國對華為、中興對美投資案的做法便是實例。基於上述因素,中國通過擴大對美直接投資來緩解中美摩擦的能力和效果有限。

(四)摩擦對美國企業的波及面較以往增大

二戰後,日本長期奉行的“經濟民族主義”思想、對外貿易“獎出限入”的做法以及企業間相互持股、主銀行制、國內複雜的流通體系、缺乏流動性的勞動力市場等因素,阻礙了外國對日直接投資。到1989年度,外國對日直接投資額僅為28.6億美元,不到日本對外直接投資額的1/24,這在主要發達國家中屬於最低水平。由於投資與貿易之間存在關聯性,日本引進的外資較少,日美間的貿易摩擦對美國等外國企業的影響相應較小。

中國則不同。改革開放以後,由於國內資金短缺,政府一直強調“招商引資”,直到20世紀90年代末以後才提出讓有條件的國內企業“走出去”。政府的政策導向促進了中國積極吸引外資,並已成為全球重要的引資大國。在中國對外貿易中,外資企業長期佔有半壁江山,2011年外企出口在中國整個出口中佔52.4%。在中國對美出口中,也很大一部分是在華美資企業的內部關聯貿易。根據美國商務部發布的統計報告,1992—2004年,關聯貿易在美國自華進口中所佔比重從10.5%上升到27.1%,在美國對華出口中所佔比重從4.9%上升到14.2%。隨著國際化和產業內分工的深化,這一趨勢會更加明顯。通常情況下,在華美資企業出口商品的核心技術掌握在美方手中,它們從出口中獲取的利益更高。目前許多跨國企業都將中國作為海外生產加工基地,生產後的產品一部分被返銷國內。在這種情況下,中美貿易摩擦所影響的不僅僅是中國企業,還會波及美國等的在華投資企業,也會給美方企業帶來經濟損失。

(五)訴諸多邊國際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的案件明顯增多

20世紀中後期的日美貿易摩擦雖然不斷演化和升級,但雙方很少通過國際性貿易組織——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來解決。截止到1988年,日本正式訴訟於GATT的案件僅為4起,而遭到GATT起訴的案件到1986年為止共11起。與日本相關的GATT訴訟案數量較少的原因主要是:(1)日本是在英國等國反對的情況下於1955年加入GATT的,當時被迫接受了GATT第35條有關“締約國間協議的不適用性”規定,事實上日本並沒有享受到與GATT其他成員相平等的待遇,也難以通過GATT來實現本國的利益訴求。(2)戰後日本一直追隨美國,這一方面使日本獲益匪淺,同時也使其受制於美國,更不願主動與美國發生衝突。(3)日本擔心國內一些壁壘性的制度弊端在審查中暴露,對自身不利,也缺乏精通英語、國際法等方面的人才和訴訟經驗。(4)當時國際上存在一些特定商品領域的出口規制,如《多種纖維協定》(MFA),在烏拉圭回合談判結束前一直對紡織品貿易進行規範,以保障全球紡織品貿易的有序發展。(5)GATT解決貿易爭端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時間,美方等也需要收集受害證明,賠償措施方面的成本較高,一般也不願採用訴諸國際組織的方式。

與當年的日本相比,現在中國所處的國內外環境已發生巨大變化,美國對中國施壓的效果不及當年。加之WTO在1995年取代GATT後,其功能得到充實和完善。WTO以GATT第22條、第23條為核心,由一系列相關法律文件來規範貿易爭端,並對每個程序規定時限,提高了爭端解決效率,加強了裁決的執行力和監督力。於是,中美貿易摩擦訴諸WTO多邊國際貿易爭端機制的案件不斷增多。2004年3月至2009年6月,美國就退還半導體增值稅、汽車零部件關稅、補助金制度、知識產權保護、出版物、音像製品的市場準入、金融信息服務規制、鋼鐵原料的出口限制等問題先後向WTO提出協議申請,多數案件以和解、中方改進的方式加以解決。隨著摩擦案件特別是反傾銷案的增多,中國也開始學會運用WTO多邊爭端解決機制來維護自身的權利,其中也不乏勝訴的案件。譬如,2012年6月8日,WTO專家組裁定,美國對華暖水蝦、金剛石鋸片的反傾銷調查有悖於《反傾銷協定》,不符合WTO公平貿易原則。

四、啟示與借鑑

從日美貿易摩擦的發展歷程及其與中美貿易摩擦的比較中,我們可以獲得以下啟示。

(一)出口導向型貿易政策不利於本國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

無論日本還是中國,經濟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出口拉動。在戰後很長一段時期內,日本偏重於出口導向型貿易政策,鼓勵出口換取外匯。20世紀60年代中期,日本貿易收支出現順差並不斷擴大。長期依靠外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做法帶來的後果是:美國等主要貿易對象的對日貿易逆差不斷擴大,招致對方強烈不滿,對日頻頻發動貿易摩擦,日元被迫大幅度升值,從而給日本自身的經濟穩定發展帶來長期的負面影響。

在中國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出口一直髮揮著重要作用。長期對美大量出口,同樣導致美國對華貿易逆差持續增加,併成為美國屢屢施壓人民幣升值、引發貿易摩擦的直接原因。日本和中國的實踐都表明,以出口拉動經濟增長的方式不可持續,它極易受到外部環境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弱化自身經濟發展的主動性,不利於本國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因此,積極擴大內需,促進內外需協調發展,有利於促進貿易收支平衡、保持穩定的匯率水平及經濟增長。

(二)出口市場過於集中容易導致貿易摩擦頻發

國際貿易的發展實踐證明,國與國之間的貿易關係越密切,摩擦產生的概率會越大。美國經濟高度發達,不僅是日本和中國重要的貿易對象,其旺盛的需求市場也使其成為日本、中國等許多東亞國家和地區出口的主要對象。日美貿易摩擦、中美貿易摩擦都是在與美國經貿關係日益密切和不斷擴大出口的過程中產生並演進。

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前,日本對美貿易尤其出口的依賴程度不斷提高,而自美進口在其進口中所佔比重總體呈下降趨勢。到1985年,日本對美出口在其出口總額中佔37.1%,比1970年提高了6.4個百分點,而自美進口占日本進口總額的比重下降了9.5個百分點,為19.9%,對美貿易順差增至394.85億美元,比1970年增長了100多倍(參見表1)。日本對美出口和貿易順差的迅速增長,成為日美貿易摩擦產生和升級的直接原因。無論戰後初期的紡織品出口,還是70年代以後的對美鋼鐵、半導體、家電、汽車等出口,日本產品集中大量進入美國市場的確衝擊了美國的相關產業,從而引發日美摩擦。而過度依賴美國市場的日本,在日美貿易摩擦的談判中許多情況下又不得不屈從於美國的壓力,這一點值得我們深思。

(三)特有的商業行為、慣例等極易與國際通行規則相碰撞

日本學者廣瀨憲三指出,國家間的經濟制度不同,也是導致國際貿易摩擦的原因之一。日本不僅在制度政策的開放度上經常遭到歐美國家的責難,而且進入日本市場的外國企業普遍認為,在日本進行生產經營,始終有 “看不見的壁壘”,使其難以融入其中。這就是日本特有的商業慣例和習俗。

在日美貿易摩擦中,美國指責日本最多的問題是流通領域的諸多“壁壘”,如流通體系複雜、手續繁瑣、零售店分佈廣泛、交易習慣獨特等,認為這些因素阻礙了外國企業及其商品進入日本。尤其在20世紀80年代日美貿易摩擦激化的時期,在國際社會的強大壓力之下,日本不得不進一步開放本國市場,努力改變國內一些政策制度、慣例等,並開始轉向擴大內需的發展方向。而長期形成的市場較為封閉的特性,使日本與外國間極易產生摩擦,並且摩擦帶來的成本很可能大於市場開放。日本的經歷告誡我們,減少國內特有的交易行為、慣例,只要條件成熟便減少各種壁壘,主動開放市場,會有利於本國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從而減少對外摩擦。

(四)技術上非完全自主開發易將摩擦引向縱深

戰後日本經濟的恢復和增長,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從美國引進技術。日本的技術引進方面具有一個特點,即將基礎技術引入後擅於改良吸收,並能開發出更實用的技術和更好的產品,再應用到商業競爭後往往會超越對手。隨著日美貿易摩擦的演變和升級,美方企業狀告日企產品侵犯其專利權的案件日益增多。由於美國對日處於強勢地位,日本所開發的產品中又留有美國專利的痕跡,日本企業大多敗訴。譬如,美國IBM公司1982年與日本富士通公司、1983年與日立公司出現過專利糾紛,像日本新日鐵、松下、夏普、東芝、美能達等日本知名大企業也都曾遭到美國企業的起訴,結果多以日方向美方賠償高額專利費而告終。

需要注意的是,圍繞技術方面的摩擦通常與國防科技相關聯。當日美貿易摩擦滲透到技術領域時,往往會上升到國家安全層面。美國既要防止本國應用於軍事安全方面的技術外流,對軍工產品、航天航空等高技術產品實行特殊措施,也要藉助利用他國技術來滿足自身需求,如20世紀80年代以後,美國在國防領域的半導體元件和電池、激光武器、電腦芯片等重要部件依靠從日本進口。這反映出美日經貿關係中美國的“實用主義”。

當前,隨著各國間經貿領域競爭的加劇,核心技術成為決定勝敗的關鍵,今後圍繞技術專利及知識產權的貿易摩擦將是一種趨勢。日本的實踐經驗告誡我們,引進和模仿技術也存在弊端和風險,所以強化知識產權意識、大力加強自主研發十分必要。

(五)加大研發投入和加速產業結構升級是提升產品競爭力的關鍵因素

在日美貿易摩擦升級的20世紀70—80年代,儘管雙方採取了一些應對措施,但並沒有改變日本對美出口規模和比重擴大的趨勢,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日本企業十分重視研發投入。據統計,1986年度,日本投入的研究經費達到8415萬億日元,比1965年度增長18.8倍,其中的70%來自民間企業。

民間企業在增加研發投入和開發新產品的過程中,促進了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使日本的國際競爭力進一步增強,從而繼續擴大出口。產業結構和產品競爭力提升後,出口品種趨於多樣化和分散化,不再集中在少數品種上,減少因一種商品發生貿易摩擦而影響全局的現象,有利於弱化原有摩擦點。當然,同時也可能會引出新的摩擦點,導致摩擦面擴大。不管怎樣,在產業結構保持不斷優化的狀態下,國際市場上處於競爭優勢的依然是日本產品。

雖然日本企業加大對研發的投入原本並非出於應對貿易摩擦的動因,但客觀上對產品的升級換代、擴大出口以及緩解摩擦起到了積極作用。可以說,頻發和不斷升級的日美貿易摩擦,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日本技術革新和產業結構升級,從而降低生產成本,維持和擴大出口。這不僅是日元升值對緩解日美貿易收支失衡難以奏效的原因之一,也是戰後東亞一些出口導向型國家和地區在本幣升值中能夠抗禦匯率變動風險、保持出口競爭力、順利實現工業化的一個重要原因。

(六)充分了解貿易對象的相關法規、社會文化以及國際規則慣例等

表面上看,貿易摩擦的產生是企業間的行為,而實際上它涉及各方政府、相關機構、社會文化等方方面面。譬如,美國人強調獨立、個性、開放、創新,日本人則從眾心理較強,為掩飾分歧和避免直接摩擦,往往不願直接表達與眾不同的觀點,而是迂迴、含蓄地傳達自己的主張,常常回避問題的實質。日本人的“曖昧性”容易導致對方弄不清其真實意圖,從而出現誤解、誤判及摩擦。

因此,要應對和解決貿易摩擦,不僅需要熟悉自身情況,也需要具備經貿、法律、會計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瞭解對方的經商環境、社會文化、相關制度法規以及國際市場環境、國際通行的法律制度、相關政策等。另外,歐美國家比亞洲國家更重視和習慣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隨著國際貿易摩擦從傳統領域向知識產權、環保、勞工等領域擴展,不僅需要健全和完善自身的相關法規,使之與國際接軌,實現標準認證的相互認可,而且需要深入研究貿易對象的法規政策以及WTO相關條款,有效運用國際貿易仲裁機制,加強國內各部門間的協調,提高談判技巧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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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國際政治系主任,中國與全球化智庫(CCG)一帶一路研究所所長黃日涵副教授領銜的“一帶一路”與海外利益研究團隊。重點關注“一帶一路”研究、海外投資風險、華僑華人、海外公民安全、海外軍事存在、地區動盪與證券市場、反恐研究、海外重大工程項目風險評估,“一帶一路”反腐機制研究。本團隊歡迎關於“一帶一路”與海外風險課題合作,請用單位抬頭紙加蓋公章,打印合作需求,發送到郵箱[email protected]

「世界经济」徐梅:中美贸易摩擦与日美贸易摩擦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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