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 剷車墜崖釀事故,法官執行兌賠償

2017年5月,石門縣皂市鎮花巖堖路段發生一起慘劇,一臺剷車翻到路邊山涯下,車內兩人當場身亡。後因賠償問題釀成糾紛,訴諸法院,日前,經石門縣法院執行,死者家屬已經拿到了後續賠償款26萬元,案件以全部執行到位結案。

慘劇發生後,死者李某的妻子王某和女兒李某向法院提起訴訟,將另一死者的繼承人、剷車的另外兩名合夥人、道路施工方和皂市社區居委會告上法庭。歷經一審、二審之後,常德市中院終審判決該剷車的兩名合夥人周某、楊某賠償王某和李某各項損失共計35萬餘元,抵扣已付的7萬元後,還需賠償28萬餘元。

為兌現勝訴權益,今年5月,王某和李某向石門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石門法院受理該案後,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相關文書,並根據當事人意願組織雙方進行協調。

調解中,法官從雙方當事人的特殊關係、申請人孤兒寡母的生活困境著手,進行溝通和解,力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情理交融的分析,引起了雙方當事人的共鳴,兩被執行人當場向王某和李某給付了執行款10萬元,並承諾餘款16萬元在一週內付清,王某和李某亦主動放棄了部分債權,雙方當場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

協議達成後,兩被執行人按約繳納了剩餘執行款16萬元,日前,法官已通知申請人辦理了領款手續,案件全部執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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