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譯見|淺析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翻譯中的難點

作者 | 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副譯審 陳海燕

前言

中華思想文化術語是指固化為一定形式的,由中華民族主體所創造或構建,凝聚、濃縮了中華哲學思想、人文精神、思維方式、價值觀念的概念、命題和文化核心詞。它們是中華民族千百年來對自然與社會進行探索和理性思考的成果,是中華民族最獨特的精神標識,蘊含著中華民族最深層的精神追求。

它們是中華民族最寶貴的精神財富,也是世界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的整理、詮釋和翻譯,是向世界傳播中華文明和中華思想文化的關鍵。對此,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明確指示要組織國內外專家學者共同研究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的國際傳播,加強對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的整理、詮釋和翻譯工作。

“中華思想文化術語傳播工程”正是落實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由教育部、國家語委牽頭組織,多部委聯合參與的國家級重大項目。本項目的核心任務就是梳理反映中國傳統文化特徵和民族思維方式、體現中國核心價值的思想文化術語,用簡練的語言,客觀準確地予以詮釋、翻譯,從而促進世界更準確、更全面地瞭解中華民族和中華思想文化,推動中外文化的交流與融合。

本文將從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翻譯所依據的中文文本情況延展開去,淺析體現中國價值觀念的思想文化術語的翻譯難點及具體的翻譯方法。

一、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翻譯所依據的

中文文本情況從16世紀利瑪竇翻譯《四書》算起,迄今已有上千種中華思想文化典籍被譯成其他語言,其中蘊含了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翻譯的一些素材,但將中華思想文化術語作為一個國家項目進行全面系統的規劃、整理和翻譯,在我國尚屬首次。

在本項目中,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的中文文本是由國內文史哲三大領域的眾多知名學者整理撰寫的,每個術語由條目、釋義、引例三部分組成:條目的篩選經過了學科組、專家委員兩級討論和審定;每條術語的釋義高度概括並極為簡練,一般不超過350字;引例是從中國古代的經史子集中精心挑選出來的,目的是說明術語的來源、補釋義之不足或引證古人對相關術語的解釋。譯者面臨的主要問題有:其一,每一個術語都體現了中華先民對自然、社會所進行的理性思考和高度的理論概括,有著博大的思想文化蘊含。

其二,一些核心的、基礎性的思想文化術語往往有多個詮釋文本,不同的文本之間差異很大,很多術語在學界就沒有一致的、被普遍認可的定義。

其三,有些核心術語,如基礎範疇的術語“道”、“氣”、“理”、“勢”、“陰陽”等,不同時期、不同學派的思想家們往往有不同的理解詮釋,因此有著複雜甚至難解的含義;還有一些非常抽象的文學術語,如“境界”、“風骨”、“神韻”、“意境”等,更是反映不同時期文學家們的個人感受和體悟,今天的學者很難給出一個明晰的定義,多數時候還是隻可意會,不可言傳。

這些無疑是我們在詮釋、翻譯中華思想文化術語時所面臨的問題,也是我們要著力解決的疑點和難點。

二、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翻譯難點

譯者首先面臨的挑戰是能否準確理解中文文本,然後才是如何將中文文本轉換為恰當的英語譯文。讓譯者最難駕馭的,有如下五點:

(一)概念的“二次構造”

所謂中華思想文化術語概念的“二次構造”,指的是對固化為詞或短語的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的翻譯,即用英語的單詞或短語簡明扼要地表達其含義,構造出中華思想文化在英語世界中的概念術語,讓西方讀者真正瞭解中華思想文化的核心內涵。但如前面所述,中華思想文化中一些核心性、基礎性的術語,常常具有豐富的文化意象或獨特的精神內涵,有些術語還帶有豐富的、意義深遠的聯想。並且,與一般意義上的語文詞語不同,這些術語常常有多層含義,因此幾乎找不到絕對匹配的英文對應詞或對應短語。這需要譯者充分理解術語精神文化內涵,創造性地進行翻譯。

如術語“一”的釋義為:

“一”有三種不同含義:其一,指萬物的本體或本原,即“道”的別稱,或稱“太一”。其二,指天地未分之時的混沌狀態。“一”分化形成天地,天地萬物都產生於這樣一個混沌的統一體。其三,指事物的統一性,與“多”“兩”相對,意在強調有差異或對立的事物之間的統一性。

如何來翻譯這個“一”?“一”作為普通的數詞,對應的英文非常簡單,就是one。但作為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的“一”,它卻有三種不同的哲學含義。西方哲學中雖然也有“一”,但只相當於上面第三種含義而沒有第一、二種含義。因此,這個“一”在此體現了中華民族“獨一無二”的思想文化內涵,簡單翻譯為one不足以體現其獨特性,譯審專家和編輯再三斟酌,將“一”的對應譯文定稿為the one,以區別於語文詞的“一”。

译见|浅析中华思想文化术语翻译中的难点

又如術語“神”,它在中華思想文化中有四種不同的含義:

其一,指具有人格意義的神靈,具有超越於人力的能力。天地、山川、日月、星辰等自然事物皆有其神靈,人死後的靈魂也可以成為神靈。其二,指人的精神、心神。道教認為“神”是人的生命的主宰,因此以存神、煉神為長生之要。其三,指天地萬物在陰陽的相互作用下發生的微妙不測的變化。在這個意義上,“神”常與“化”連用,合稱“神化”。其四,指人所具有的神妙不可測度的生命境界。顯然,作為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的“神”,不可以簡單地翻譯為God或god,因為God / god的含義僅限於宗教,與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神”的內涵相去甚遠。根據《朗文當代高級英語辭典》(第5版),God / god一詞的主要含義為:1)the spirit or BEING who Christians, Jews, Muslims etc pray to, and who they believe created the universe; 2)a male spirit or BEING who is believed by some religions to control the world or part of it, or who represents a particular quality。

兩個釋義都無法對應上面所列“神”的四種含義。在這種情況下,英譯文最後採用了音譯的方式。在本項目中,當一個英文詞或短語無法表達出術語條目的含義(往往是多重含義)時採用音譯,並在可能的情況下在音譯後加括注,括注的內容可能是該術語約定俗成的英譯文,也可能是在較大程度上能體現該術語內涵的英譯文。因此,“神”的對應譯文最後確定為shen (spirit / spiritual),括號中的這兩個英文詞在較大程度上體現了作為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神”的核心內涵。

在用英文二次構造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的概念時,需要譯者有非常高的學術素養,否則就會產生偏差,失之毫釐,謬以千里。如術語“良史”的翻譯。“良史”的釋義為“好的史家或史書”,從字面看,翻譯為good historian or good history是正確的。但學科組專家審稿後指出,“良史”主要是就事實性和可信度而言,good historian or good history含義太泛,因此最後的譯文定稿為trustworthy historian or factual history,從而更加準確地表達了這一術語的內涵。

译见|浅析中华思想文化术语翻译中的难点

可見只有對文本深入理解,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證譯文的準確性。

在二次構造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的概念時,譯者還要注意對應英譯文適當的概括性,使之在內涵上“神似”,在形式上“形似”。如術語“玄覽”。審稿、編輯過程中譯文一度為learn the world with a peaceful mind,譯文太長,不太像一個術語。經過學科和譯審專家的反覆推敲,最後定稿為pure-minded contemplation,從而在內涵和形式上都更清晰、簡明,能讓英語讀者一目瞭然,清楚地理解這一術語。

(二)正確借用西方哲學術語

在翻譯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特別是其中的哲學術語時,我們自然而然地首先會去尋找現成的英語哲學術語對應詞。但在使用過程中,囿於對西方哲學術語的認知侷限,有時會誤用。事實上,我們在使用西方現成的術語概念來翻譯中國的傳統思想文化術語時是十分慎重的,因為借用不當會使中國的思想文化術語失去自身的獨特性,給西方讀者造成中華思想文化術語是模擬西方術語而來的錯覺或將中西方思想文化簡單地等同,這恰恰是我們要糾正和避免的。下面是幾個相關例子。

例如,術語“有無”的翻譯。“有無”的釋義為:這是中國哲學的一個基本概念,有三種不同含義:其一,指個體事物的不同部分,實有的部分為“有”,空虛的部分為“無”;其二,指個體事物在生成、存在、消亡過程中的不同階段或狀態,既有之後、未消亡之前的狀態為“有”,未有之前與既終之後的狀態為“無”;其三,有形、有名的具體事物或其總和為“有”,超越一切個體事物的無形、無名的本體或本原為“無”。

根據“有無”的釋義,譯文一度採用的是音譯加括注的方式:

you (being)and wu (non-being)。從字面意義和一般認識角度來看,括注部分是符合術語釋義的。但在徵求各方專家意見的過程中,社科院哲學所研究員王柯平教授指出,being和non-being是西方哲學中的一對概念,being的含義是“看不見摸不著只能用思想來推論的永恆實在”,而non-being是“可見可摸但不是實在的東西”。他認為此處將“有無”翻譯為being和non-being會給西方讀者造成混淆。經過“術語工程”哲學專家和譯審專家討論後,我們的譯文只保留了音譯,刪除了括注的意譯,並對釋義部分的譯文也作了相應調整,保證了譯文對術語核心內涵傳達的準確性。

因此,用這些西方哲學術語翻譯中國哲學概念中的“本原或本體”是不合適的。在徵求“術語工程”哲學組專家的意見後,譯文定稿為the original source or ontological existence of things。

(三)傳達術語條目的內涵

有些思想文化術語,尤其是文藝方面的術語,古人並沒有給出明確的定義,後世的學者也多是見仁見智或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今天的學者只能根據自己的理解將古人詩意的、文學化的描述儘量轉化為比較明晰的表述,但這些表述並不就是嚴格意義上的學術定義。這樣的術語在本項目中為數不少,這對術語的中文詮釋者是挑戰,對譯者同樣也是挑戰。

以“趣”這個術語為例。明代著名文學家袁宏道在《敘陳正甫<會心集>》一文中對“趣”的描述為:“趣如山上之色,水中之味,花中之光,女中之態,雖善說者不能下一語,唯會心者知之。”袁宏道認為,詩文作品中的“趣”就是一個沒法用一句話表達清楚而只能通過內心的感悟逐步接近、把握的概念。

本項目中,術語“趣”的中文釋義,用“志趣”、“情趣”、“意趣”等多個詞語來詮釋其基本含義,並最終歸結為“作品中無形的精神韻味”。這顯然不能說是“趣”的科學定義,而只是對“趣”的內涵進行的文學化的、列舉式的描述。如果說“志趣”、“情趣”、“意趣”可以翻譯為aspirations, emotions, interests,那“精神韻味”就令譯者頗費心思了。《現代漢語詞典》(第6版)這樣解釋“韻味”:1)聲韻所體現的意味。2)情趣;趣味。前一個義項肯定不符合這裡要表達的意思,而後一個義項中,“情趣”前面已有解釋,而“趣味”一詞,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6版)的解釋,是“使人感到愉快、有意思、有吸引力的特性”。但是,如果將“精神韻味”翻譯成spiritual and emotional characteristics或spiritual and emotional features,不僅感覺生硬,而且也傳達不出“趣”的文藝內涵。最後的譯文采用了意譯的方式:Qu is invisible but manifests its value and appeal through aesthetic appreciation.

(四)正確翻譯引例及其中蘊含的深層含義

每個術語後面附列引例,是為了說明術語的來源、補釋義之不足、展示術語經常在國際文化交流中出現的典型語境,或引證古人的權威解釋。在這樣的前提下,引例中出現的術語其含義有時並不等同於前面術語所給的詮釋意義,而是有更寬泛或更深層的含義。因此,在翻譯引例中出現的術語時,有時不能直接使用條目的對應譯文,而是需要對引例作全面理解以後再以適當的英語來翻譯。例如,術語“良知”有一個引例是:“天理即是良知。”這個引例只有六個字,看似很簡單、很清楚,但事實上理解它的真實內涵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因為它涉及“天理”和“良知”兩個術語,而“天理”和“良知”各自又都有幾重含義。宋代學者強調“天理”,而王陽明力倡“良知”、“致良知”,在他看來,“良知”不僅具有認識論的意義,而且具有宇宙論、天道觀的意義,他認為天理就其本質來說和良知是一回事。我們在翻譯、編輯過程中曾有一個版本是:Principles of heaven are conscience. 從字面看,與中文完全對應,但內涵的傳達卻不夠,並沒有起到補充釋義的作用。經過中英文專家反覆溝通,最後確定的譯文是:Principles of heaven and conscience are the same in essence. 這樣就把引例的核心意思清晰地表達出來了。

另一個例子為術語“義”的引例:“君子喻於義。”這句話出自《論語》,譯成白話就是:“君子知曉並遵循義。”白話翻譯簡明扼要,易於理解,因而譯者非常忠實地翻譯為:Junzi (a man of virtue)understands and follows righteousness.從表面上看,中英文是完全能夠對上的,並且非常工整,但引例的深層含義同樣沒有完全傳達出來。因為,這句話的深層含義說的是:“君子從‘義’出發來理解事物,其行為遵循‘義’。”因此,最後我們將譯文修改為:Junzi (a man of virtue)understands things and acts in accordance with righteousness.

(五)典籍名稱的翻譯

為了更好地幫助讀者理解中華思想文化術語,每個引例都詳細註明出自哪部典籍或作品。這些典籍名稱的翻譯對譯者來說也是不小的挑戰。中國典籍名稱的翻譯,通常有三種情況:(1)有現成譯名或約定俗成的譯名;(2)有現成譯名但並不能完全體現原書名的真正含義;(3)沒有可資參考的譯名。第一種情況,一般直接使用即可,比如《論語》(The Analects)《周易》(The Book of Changes)等。對於第二種和第三種情況,我們更多使用瞭解釋性翻譯(意譯),目的是要使典籍名稱的譯文有具體的意義指向,能夠向讀者傳達出典籍名稱的主要內容。如《論衡》書名的翻譯就是這種情況。從字面上看,一般人很難理解作品的內容或要旨是什麼。現成的譯文有Discourses Weighed in the Balance (Bai, 2010),以及Balanced Inquiries (Zhang, 2005)。從字面意義上,這兩個譯名體現了“論”和“衡”的意思,但卻並沒有表達出作品的內容或要旨。我們根據《論衡》主要講述的是“學術真偽的判斷標準”或“如何衡量學術觀點的是非”,最後確定譯文為:A Comparative Study of Different Schools of Learning。

關於典籍名稱的翻譯,譯者首要的任務是準確理解其內涵,並恰當地進行翻譯。有些引例的書名或文章名很生僻,譯者很難理解其含義。

我們與譯審專家經過反覆討論後認為,“中華思想文化術語傳播工程”的目的是推動中華思想文化的普及,照字面直譯對專家層次的讀者來說不會有障礙,但會影響普通讀者對作品內容的認知。因此相比之下,還是採用意譯的方式處理作品名稱為優,但在將來出版合集時,我們會添加“作品名稱附錄”,列出本項目使用的文獻中文名和譯名。

三、結語

古今中外,眾多翻譯家和翻譯理論家對翻譯的標準及方法各執一詞,但是,對於翻譯的一般過程,各家基本上沒有大分歧,即翻譯必須遵循三個基本步驟:理解、傳達、校改。一切負責任的翻譯都是從理解原文入手的(李穎,1998)。對於“中華思想文化術語傳播工程”這樣一個重大基礎文化項目來說,用今天的漢語來詮釋中華傳統思想文化術語無先例可循,而翻譯更是一個史無前例的挑戰,因此,從學科(文史哲)角度以及在中華思想文化的大背景下正確、準確地理解術語豐富而深刻的內涵是保證譯文質量的關鍵。同時,用英文以及其他外語來翻譯和傳達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的核心內容是可能的,但卻是有一定限度的。法國語言學家喬治•穆南(Mounin,1973)認為,翻譯是一種“有限的可能”(Une opération relative dans son succès)。就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的翻譯而言,這種“有限的可能”不僅體現為語言轉換上的“有限”,也體現在術語內涵研究上的“有限”,即對中華思想文化術語的研究和理解,是一個不斷深入的過程,因而對這些術語的翻譯也會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這也意味著“中華思想文化術語傳播工程”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需要後來的學者、譯者艱辛而持續努力,使之不斷臻於完善。

本文節選自2015年第5期《中國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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