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凤翔:对案件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严防“打白条”

“该同志处分怎么没有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通报,年度考核要把处分执行情况落实到位,轻处分当年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给予政务撤职处分在一月内要重新套改工资……”这是陕西省凤翔县纪委监委开展对案件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反馈情况的一幕。

2018年6月19日开始,凤翔县纪委监委按照中省市纪委监委安排,及时组织人员对县纪委监委2017年1月1日以来查处的党纪政务案件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核查摸底,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人,经核查,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县纪委监委共立案4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人(含双重处分),其中党纪处分40人,重处分3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人,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2人);政务处分13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33人。对于排查的人员分为四类处置,科级领导干部和党群口人员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落实;一般公职人员由县人社局负责落实;乡镇卫生院院长由所在镇党委和卫计局负责落实;村干部由所在镇党委和纪委负责落实。通过列出工作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工作制。为了确保处分执行不打折扣,该县采取电话催办、上门督办等方式,对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从目前检查看,处分全部执行到位,受到警告处分的17名领导干部和5名干部在2017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未评定为优秀等次,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领导干部,2017年度考核确定不定等次,共计5人;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的人员,及时重新确定了工资,目前已落实人员2人。

“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中省市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对处分执行未到位的及时予以纠正,对问题严重的,严肃查处,坚决杜绝处分‘打白条’……”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少鹏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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