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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背景
按照省、市法院開展“法治建設年”活動的要求,結合上級提出的創建法治社區工作意見的部署,為全面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8月9日,我院來到南崗區榮市街道辦事處開展“送法進社區”法律知識普及宣傳活動。
活動內容
針對近年來物業公司與業主糾紛高發,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逐年上升的情況,我院民二庭負責人張豔圍繞“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與物業服務合同的區別”“業主委員會的原告訴訟主體資格認定”“業主是否能以房屋質量存在問題拒交物業費”“業主能否以物業服務質量不到位為由拒絕繳納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合同終止後是否能以事實服務關係主張物業費”等五個方面以典型案例講解的形式為社區群眾上了一堂生動實用的法制課。課後,我院梁超法官耐心細緻地回答了社區群眾提出的問題。
活動圖片
普法課堂
課後交流
活動效果
通過此次活動,極大地提高了社區群眾的法治觀念和維權意識,增強了社區群眾參與法治社區建設的積極性,得到了社區幹部和群眾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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