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旧食野味儿

  • 传统相声《报菜名》中,启首一段即是:"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羊羔是指羊胎,属家畜范畴,无所忌讳。熊掌和鹿尾儿则是纯粹的野味了。

说起野味,通常所指野禽和野兽。食野味儿,毫无疑问源自古人。人工饲养家畜家禽未普及之时,先民靠狩猎获取野生动物,多为常态。故流传至今的烹饪野味食法,不胜枚举。后述者凡野味之食,亦皆为野生动物未列入保护范围之前之事。

清代资深美食家袁枚,曾食过用菜叶包裹而蒸的鹿尾儿,并记录在他的美食秘笈《随园食单》中。据言,味道不同凡响。其尾部脂肪丰厚之端,吃口尤佳。读来令人口水外溢。

鹿尾儿的滋味虽未享受过,野生熊掌倒是真尝过两回。红扒熊掌!此是北派名菜。亦是传统鲁菜的经典保留菜式。

齐鲁老乡孟子曾有名篇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望文生义,孟子认为熊掌比鱼美味,亦或是讲比鱼更珍稀难得。总之结局是弃鱼而食熊掌。其实,熊掌之味,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上世纪八十年代,有客自东北长白山捎回野生熊掌两只,托厨房代为加工。掌阔而厚,黑茸乱团,骚味袭人,品相实在丑陋龌龊不堪。其制作加工亦异常繁复,颇需费些工夫。那时,岛上几家老字号餐馆仅有的数位老师傅,擅烹此物。

料理熊掌,先得去除浓密的黑毛。旧时,传统上多用黄香粘烧,然此法有毒。后改用气枪喷燎,但效果不及黄香之法。亦有以沥青去毛者,最不可取。发制熊掌费时费力,绝非立等可啖之食材。扒熊掌,即是经过数日水发和细加工后,再慢火焖烧至软烂,浇芡汁收尾而成。此中环节,约需费时一周左右。初食熊掌,满怀新奇,兼有些许激动。试来却不过是软乎乎、黏乎乎、腻乎乎、油乎乎而已。与扒驼蹄,甚至扒蹄膀,口感所去无几。相比熊掌在美食江湖中的声名地位,反差甚巨。如若烹制失法,则会残留骚膻之气,食客首度尝试后,断然不想再次下箸了。

熊掌虽非主流美味,却自古即是名贵食材,入"八珍"之列。大致另有"龙肝、凤髄、豹胎、鲤尾、鸮炙、猩唇、酥酪蝉"等。八珍之物显然过于传奇,多似神话般不可得。熊掌以其珍稀兼可取,似乎曾未掉队。清代又忝列满汉全席之中。

李斗《扬州画舫录》中最初记载了所谓的"满汉全席"。其中第二份,二号五簋碗十件,头菜即是"鲫鱼舌烩熊掌"。亦非寻常人所食之味。据信,食熊掌,前掌优于后掌,左前掌美于右前掌,盖因狗熊常喜舌舔左前掌之故。

熊掌过去多为北方菜系烹饪之野味,不宜远途运贮,故南方较为罕见。南方的野味之选,竹鼠算是比较常见的食材。以武陵源和井冈山等地的山区,喜烹食之。

竹鼠以山间竹根和竹笋为食。烹制后味道甘美,外皮丰厚,脆生而有嚼劲。其肉质细嫩,肉香纯正,软糯弹牙,是不可多得的山野美食。目前亦可养殖。

旧食野味儿

野味虽美,然并非受众皆喜。食之当尊重个体生活习俗。胆小的女士闻听桌上的食物竟是"硕鼠",难免会吓到花容失色,弃箸而逃。往年即同桌遭遇过一回,此女同胞当餐竟汤米未进。

在餐桌上最为频现之野味,当是野猪。南方山区或偏远乡村,过去均有数量可观之野猪出没。为避及其伤人,多遭猎杀。20年前,时在安徽黟县宏村的农家小住过两天。逢巧赶上店家打了野猪回来烹制。其百年木制老宅内肉香四溢,绕梁三日不去。房东盛上一钵油汪汪的红烧野猪肉,食来皮脆糯,肉肥润,口舌生津。余之一碟竹笋炒青菜,一碗白米饭,吃的席卷残云,至今铭刻舌尖最美记忆。

旧食野味儿

野味之飞禽类,旧时岛城诸山中,以稚鸡、斑鸠、雁、鸽、麻雀、鹌鹑、黄雀等最为常见。网捕者,喜斑鸠;射弹弓,则多猎雀。烹调之计不外乎爊、烤、煨、油淋诸法。切碎后炒食,味虽美,然骨多肉少,总不能解馋。正如李笠翁在《闲情偶寄》中所言:"野味之逊于家味者,以其不能尽肥。家味之逊于野味者,以其不能有香也"。此亦是美食老饕的经年心得。

旧食野味儿

另有一种野味,并不在保护范围之内,野虫!

无论南方北方,皆有食野虫之习俗。最具野逸之气的,窃以为是旧时的烤蚂蚱。野外就地取材,用小木棍串烤,香极了!某年在栖霞牙山深处食过一次"全虫宴",蝗虫、蚂蚱、蚕蛹、豆虫、竹虫、知了猴等十余种,叠满陋桌,就着山林暮气,印象至深。广东餐馆中曾见过一种野虫,称作"龙虱",黑黢黢的,颇反胃。模样似蟑螂,亦似北方之"臭大姐",细思极恐,未敢尝试。平生于食材惧者无多,此为一例。闻粤人以此物炸食,可治小儿尿床。老广们多喜啖之。佩服!

当下,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共识,烹饪食材的选择范围也愈加丰富而充盈。以食野味而猎奇的时代,显然与现代文明相悖,故当摒弃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