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 債券違約處置“短板”加快補齊

债券违约处置“短板”加快补齐

經濟日報記者從全國法院“審理債券糾紛相關案件座談會”上獲悉,人民銀行、發改委、證監會正在聯合起草關於公司信用類債券違約處置的有關文件,人民銀行指導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制定的受託管理人業務指引、持有人會議規程等,也將於近日正式發佈。

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司法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等在北京召開了全國法院“審理債券糾紛相關案件座談會”。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國強在座談會上表示,要加快補齊債券違約處置機制“短板”。經濟日報記者從座談會上獲悉,人民銀行、發改委、證監會正在聯合起草關於公司信用類債券違約處置的有關文件,人民銀行指導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制定的受託管理人業務指引、持有人會議規程等,也將於近日正式發佈。

債券違約步入常態化階段

“加快補齊債券違約處置機制‘短板’是推動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打好風險攻堅戰的迫切要求。”劉國強表示,當前,中國債券市場取得了長足發展,市場規模穩步擴大,市場結構不斷優化。

截至2019年11月末,我國債券市場規模已經接近100萬億元,是全球第二大債券市場。其中,公司信用類債券規模超過20萬億元,居世界第二位。債券市場在支持宏觀調控、服務實體經濟、優化資源配置、維護金融穩定中發揮了重大作用。

經過幾十年發展,我國債券市場運行機制不斷完善,2014年發生的第一筆債券實質性違約,打破了剛性兌付,使債券市場的定價體系得到了矯正,促進形成真正反映企業信用風險的價格,也有利於債券市場長遠健康發展和金融資源更加有效配置。

進入2019年,雖然債券違約勢頭整體趨緩,前期違約風險無序擴散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但違約規模仍處於高位。央行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11月末,我國債券市場累計共有167家企業、446只債券發生違約,涉及違約規模2900.8億元。其中,仍處於違約狀態的有125家企業、368只債券,涉及違約金額2429億元。

在座談會上,央行金融市場司司長鄒瀾表示,總體上看,我國債券市場整體違約率並不算高,但同時也要認識到,我國債券市場違約已逐步進入常態化階段,邊際違約率增速較快,接近國際平均水平下限。

違約處置“短板”凸顯

劉國強指出,隨著債券市場違約的常態化,債券違約處置機制的“短板”日益凸顯,成為制約債券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痛點。

鄒瀾介紹,我國債券市場違約歷史還比較短,處置路徑雖包含了自籌資金、訴訟或仲裁、破產重整、破產清算、擔保人代償等多種方式,但受限於處置機制不完善等因素,整體處置效果還不夠理想,處置過程中也部分存在不盡規範、不夠透明的情況。

“違約債券處置效率偏低,處置效果有待提高。”鄒瀾介紹,截至2019年11月,完成兌付的金額佔所有違約金額的比重約為16%。同時,違約處置的週期較長,一些債券在違約後歷經數年始終無法完成處置。過低的兌付比率和冗長的處置週期,反過來挫傷了投資人的積極性,加大一級市場發行困難,加大了投資人對中低資質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債券的規避情緒,引發連鎖反應。

鄒瀾還指出,債券違約處置的市場化程度整體偏低。從美國等成熟市場國家經驗看,債券違約後續處置與債券正常存續期管理涉及不同領域,因此通常由專門的機構負責。我國這方面建設經驗缺乏,建設相對滯後,缺乏違約債券處置的專業機構。目前仍是由投資人直接參與違約處置,不僅耗費投資人大量時間和精力,而且由於專業化程度較低也影響了處置效率,使其風險偏好降低。此外,地方政府直接參與違約處置的情況較為普遍,部分企業違約後過度依賴政府救助,開展自救的主動性不足,同時也容易出現政府職責不容易把握等問題。

加快違約處置市場化法治化

“要提升債券違約處置機制的市場化、法治化水平。”劉國強介紹,近年來,我們抓緊建立健全債券違約處置機制,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銀行、發改委、證監會等相關單位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形成了一些很好的經驗做法並進行了推廣。

據悉,為加強部門間監管協作,合力推動債券市場統籌協調發展,2012年,經國務院批准,人民銀行牽頭髮改委、證監會成立了公司信用類債券部際聯席機制。目前,部際聯席機制已召開7次會議,並在推動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統一、跨市場統一執法、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嚴控債券市場槓桿風險、規範評級行業健康發展等方面均取得積極進展。其中,2016年,人民銀行、發改委、證監會就建立起債券違約信息共享機制,為加強違約風險研判,摸清風險底數打下了堅實基礎。

鄒瀾介紹,2019年人民銀行、證監會與最高人民法院保持密切溝通,配合最高法院起草了《關於審理債券糾紛相關案件的座談會紀要》,對債券違約處置中訴訟主體資格、訴訟管轄權、發行欺詐等行為的認定和損失計量等內容進行了明確,進一步暢通了債券違約處置的司法救濟渠道,也解決了過去多年制約違約處置中的司法問題。

為夯實債券違約處置的基礎制度安排,人民銀行會同發展改革委、證監會,共同起草了關於公司信用類債券違約的有關文件,將進一步明確違約處置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以及各方職責。同時,人民銀行還將出臺銀行間市場債券違約處置的具體指南,在強調公平清償和透明度的基礎上,重點豐富市場化違約處置手段,明確各類處置措施的路徑、流程,並同步推動開展試點工作。同時,央行持續優化投資人保護機制設計,發揮債市融資功能,保障企業合理融資需求。

接下來,央行仍將確保債券市場融資功能發揮,穩定市場預期,提高風險排查針對性,做好違約風險動態監測。劉國強還表示,人民銀行希望與司法部門一起,積極探索設立違約債券調解機構,引入行業調解,提高庭外重組的專業性和權威性,同時運用好仲裁製度,形成非訴訟方式與訴訟方式有機銜接、協調聯動的多層次債券違約糾紛化解機制。在健全違約前的風險防範與處置機制方面,要強化對發行人的信息披露要求,同時也要督促受託管理人和主承銷商盡職履責,使債券持有人能夠及時準確地評估債券的風險狀況,實現債券違約風險的早發現、早識別和早處置。

下一步,針對逃廢債問題仍將加大打擊力度。劉國強表示,實踐中,一些發行人企業為維護股東權益,通過以明顯不合理價格轉讓資產、違法擔保、放棄到期債權等方式惡意逃廢債,導致債券持有人利益嚴重受損,市場影響非常惡劣。在這方面,將進一步加強債券市場統一執法,積極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對惡意逃廢債的認定,加大打擊力度。(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陳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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