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基因編輯嬰兒”是對倫理道德的挑戰嗎?法律能允許嗎?

最近,“世界首例基因編輯嬰兒在中國誕生”被爆出,迅速引起全社會廣泛討論,這是否是從"上帝造人"到“人造人”的一次勇敢嘗試呢?一直以來人類基因是由自然界編程還是人類自己編程的呢,我們是否能夠改變其內部方程式,又是否是對自然發出的一次新的挑戰?伴隨這種種疑問,目前可能誰也無法準確解釋,誰也無法給出標準答案?小編今天就引入這個話題,讓我們討論下目前在法律與倫理道德之間又是否允許這樣的嘗試?

“基因編輯嬰兒”是對倫理道德的挑戰嗎?法律能允許嗎?

在倫理上

《中國科學報》記者第一時間聯繫到當事人南方科技大學副教授賀建奎的媒介團,並獲得一份並未上傳的,尤其本人錄製的英文視頻。你最初的最新回應指出:

他們希望通過基因編輯,“去關閉艾滋病毒進入並感染人體細胞的大門”為了讓兒童免受如囊性纖維化或艾滋病毒等疾病對生命的威脅。在此小編相信科學工作者目的一定是單純的,也是偉大的。但是在現如今社會發展情況下,我們是否能接受呢?

我們是否會有一下一些疑問:

第一,現如今是否有大量的實驗數據表明基因編輯嬰兒能達到這一目的,如果沒有,直接運用到人體身上是否會存在風險過大的考量

第二,對於科技的進步我們是需要帶著支持包容的態度去看待,但是在倫理上是否是人類人為去幹預了身體中的某項編程呢,會不會出現新的問題,在無法確定的情況下,廣泛推廣可行嗎?

第三,在普通人心裡能不能接受,會不會相信這項技術,需不需要讓他沉澱一下?還是直接禁止其?

以上一些疑問不僅是大家的疑問,同樣也是小編的疑問,因為目前都很難解釋明白。但是另一方面這是否是科學技術的一次心嘗試呢?

“基因編輯嬰兒”是對倫理道德的挑戰嗎?法律能允許嗎?

法律上:

科技部回應“基因編輯嬰兒”事件:明令禁止 將處理

昨天下午(27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部長茶座”活動中,科技部副部長徐南開對引起社會極大關注的基因編輯嬰兒事件做出回應。徐南開表示,2003年頒佈的《人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知道原則》規定,可以以研究為目的,對人體胚胎實施基因編輯和修飾,但體外培養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開始不得超過14天,而本次“基因編輯嬰兒”如果確認已出生,屬於明令禁止的,將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進行處理。(央視記者 雷飈 任梅梅)

可能在目前法律上是不允許的,或許使我們一次突破,但是法律需要考慮到更全面的問題,對此,大家有什麼好的看法,你是支持還是反對呢?快來分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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