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5 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温馨提示


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温馨提示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扩散,如您出现咳嗽、发热及上呼吸道症状,请戴好口罩及时到正规医院进行就诊,并务必配合做好健康申报登记。一旦发现身边疑似病例,立即联系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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