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棚改“一刀切”被叫停,取消貨幣補償被拆遷戶還有選擇的餘地嗎?

對於棚改計劃想必大家都非常的瞭解,根據《國務院加快棚戶區改造的意見》等相關規範我們可以看出,棚改是一項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棚戶區改造是為了改善城鎮低收入和少量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條件,在對城市進行重新規劃建設的同時美化城市環境,進而保障城鎮居民的生存和發展利益。各地還有不少“城中村”、城鎮危舊房,棚戶區房屋破舊擁擠,廚衛設施不全,有的甚至存在安全隱患。對於這些情況,通過棚改的方式給予這些人群貨幣化補償安置或是實物安置。

棚改“一刀切”被叫停,取消貨幣補償被拆遷戶還有選擇的餘地嗎?

但6月25日,各地PSL(抵押補充貸款)審批暫停,回收國開行總行,等待新政策。那麼,這意味著棚改債的全面叫停。

棚改創造了大量的購房需求,對於開發商來說,只要是有棚改的地方,就不用擔心房子賣不出去。

如今,國開行總行正式收回棚改項目審批權,未來審批收緊,並且將要逐漸用實物安置取代貨幣化安置。

不過在此之前,山東省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傳出重要消息, 在今年山東住房市場將發生大變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鼓勵棚改、拆遷實物安置,取消貨幣化安置獎勵!直白一點說也就是儘量都實物安置。

同時,在上月末,安微省馬鞍山市在其政府官網上發文《馬鞍山將嚴控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中指出:今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堅決打好三大攻堅戰”,防範金融風險是其中之一。同時,今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還明確提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所以,今年在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中,要把棚改與穩定房地產市場更好地結合起來,尤其是對住房供需關係緊張的城市或地區,要從嚴控制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儘可能地給棚改居民安排實物住房。對於去化週期小於6個月的,棚改專項貸款則一般不予支持了。

且今年以來,據相關媒體瞭解到,杭州的貨幣化安置比例也已明顯下降,過去對於貨幣化安置的一些補貼和獎勵措施也面臨調整,重新鼓勵實物安置。

這麼一看,棚改紅利時代要結束了!

那麼,為什麼會取消貨幣安置呢?

實際上,貨幣化安置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價。相關人員介紹說,在貨幣安置的過程中存這樣一個問題,由於外部房價過高,購房成本較高,拆遷過程中居民要求補貼也較高。大量補貼造成地方拆遷成本提高,土地價格提高,自然會造成房產價格提高。

其次,他還說“貨幣性安置的好處就是比較靈活,大家可以自由選擇,但也存在一定缺陷,在房價過快增長的過程中,貨幣安置變成推動價格上漲的一種效應。”。實物安置就不存在分攤成本的問題。通過取消貨幣化安置獎勵,鼓勵實物安置的方式,有利於減弱貨幣化安置推動房價上漲的間接作用。

那麼,取消貨幣安置補償對於被拆遷戶來說,面對這些政策的改變要怎麼辦呢?

在這裡要說一下,有關部門只能通過調整獎勵政策作出引導,但不能直接代替被拆遷人選擇補償方式。

如果被徵收人傾向於貨幣補償,也是可以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及自2009年棚戶區改造工作全面鋪開以來的若干政策性文件均明確賦予了被徵收人補償安置方式的選擇權,這是任何引導、刺激政策所不能剝奪的。

也要提醒一點,隨著選擇實物安置補償的人越來越多,被徵收人也要格外的注意,實踐中不乏“豆腐渣工程”,房屋質量無法保證,有的在入住之前發現有裂縫,有的是入住一段時間之後出現漏水的情況。

同時,在安置房交付使用前,工程項目須通過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消防、建設、國土、規劃、房產等行政職能部門的竣工驗收。如果被徵收人懷疑拆遷安置房有質量問題,可以聘請專業的鑑定機構來進行質量鑑定,也可以通過一系列的調查程序去核實是否經過竣工驗收。如果質量確實不符合標準,可以拒絕入住,要求拆遷方給予相應的補償款。

所以說,如果地方政府在徵收過程中,強制要求被徵收人只能選擇貨幣補償或者只能選擇產權置換補償,那就侵害了被拆遷人的選擇權,就屬於違法徵收了。被拆遷人可以提出異議、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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