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8 「關注」國有建設用地轉讓、出租、抵押 二級市場交易有了管理辦法

「關注」國有建設用地轉讓、出租、抵押 二級市場交易有了管理辦法

近日,石家莊市政府網站發佈了《石家莊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交易管理實施辦法》(下簡稱《辦法》),對石家莊市裕華區、新華區、長安區、橋西區、井陘礦區、高新區、鹿泉區、欒城區、藁城區和正定縣的行政區域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和抵押,包括土地交易,以及土地連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一併交易的情況進行了規範。

土地二級市場推出“一站式”辦理服務

《辦法》規定,在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下,土地二級市場交易承辦機構負責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和抵押二級市場中,辦理土地及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交易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市住建部門不再辦理相關業務。

土地二級市場交易承辦機構應建立土地二級市場交易有形市場,設立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大廳,搭建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平臺,提供交易信息的歸集、發佈、數據管理、數據交互、資金監管等服務,按有關要求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等事項。

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大廳按照交易、登記一體化模式,設置土地二級市場交易、稅款繳納、不動產登記聯合服務窗口,實行土地二級市場交易、稅收、不動產登記“一站式”辦理,方便群眾辦理業務。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管理更規範

《辦法》明確,各類導致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的行為都視為土地轉讓,包括買賣、交換、贈與、作價出資(入股)以及司法處置、資產處置、法人或其他組織合併或分立等形式涉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一併轉移。股權轉讓涉及的土地使用權轉移暫不納入轉讓管理。

土地轉讓應當簽訂土地轉讓合同。土地轉讓後,原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全部隨之轉移。

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自行交易、委託交易的方式。

《辦法》明確,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涉及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司法處置和為實現抵押權人處置土地和房屋等抵押財產的,這兩類土地轉讓情形應納入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平臺公開交易。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滿足六類條件的,可以辦理轉讓登記手續:具有土地及地上建築物的合法產權證明;符合城鄉規劃,除規劃為城市綠地、廣場及道路用地外;涉及改變土地用途且應當辦理土地出讓手續的,改變后土地用途應在工業、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用地等範圍之內,但不包括商業用地和住宅用地;原劃撥土地轉讓後用途不改變的(不含劃撥住宅用地的轉讓);涉及國有資產的,應提供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文件;產業園區內的土地轉讓,應提供園區管委會的批准文件。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轉讓后土地用途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不補繳出讓收入,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重新頒發劃撥用地決定書,直接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

轉讓后土地用途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經市政府批准後,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與受讓方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受讓方足額補繳土地出讓收入。

《辦法》規定,土地使用權以及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市土地二級市場交易承辦機構和房產管理機構申請辦理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手續。市房產管理機構應當與土地二級市場交易承辦機構建立網絡互通系統,將全部預售合同的備案信息實時推送至土地二級市場交易承辦機構,達到信息互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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