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 包工頭帶人毆打地鐵項目人員,被軌道警方行政拘留15日

包工頭帶領隊伍參加地鐵工程建設,因工程結算髮生爭執,糾集人員大鬧項目部,將項目總工程師和一技術人員打傷,被軌道分局分別予以行政拘留15天處罰並處1000元罰款。

包工头带人殴打地铁项目人员,被轨道警方行政拘留15日

8月30日15時許,地鐵8號線三期軍運村站項目部報警稱,有外包隊工人在項目部打架鬧事。軌道分局接到報警後,迅速安排治安大隊工程中隊長李超帶領民警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民警迅速控制了打架者,並對雙方進一步調查。

經瞭解,來自紅安的羅某(男,51歲)帶領勞務隊伍分包了地鐵8號線三期軍運村站項目單項工程,工程已按合同付給勞務隊百分之九十的工程款,剩餘百分之十的工程款作為質量保證金,等工程竣工驗收後再行支付。30日上午11時,羅某帶領會計王某到項目部核對工程量時與該項目部計劃部長王某發生爭執,項目副經理楊某聽到吵架後就過來勸說,讓他們有話好好說,工程量不對慢慢算,可以協商解決。

包工头带人殴打地铁项目人员,被轨道警方行政拘留15日

大約下午2時許,10餘人來到項目部,問哪個姓王,抓住就打,並將項目部總工程師鄭某一起毆打。民警到達現場後,羅某等人拒不配合民警執法,民警將羅某、王某及相關當事人強制帶回軌道分局進一步調查處理。經查,羅某、王某對工程結算有異議不是通過協商正常渠道解決問題,而是糾集工人採取暴力手段毆打他人,造成項目部兩人輕微傷,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武漢軌道警方依照治安處罰法對羅某、王某各行政拘留15日並處1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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