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駕照降級是怎麼回事,青島這種情況多嗎?

藍海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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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交警部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39號第七十八條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並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構成犯罪的;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連續三個記分週期不參加審驗的。
據交警部門介紹,2018年2月份,青島共有159名駕駛員的駕照被降級,原因均為一個記分週期內記滿12分。這159名駕駛員將被註銷最高準準駕車型。
需要提示的是,駕照降只發生在持有A、B類駕駛證的駕駛員身上。因為該政策只針對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並且是主機降級,最低降到C1。而小型汽車、摩托車等車廂不存在降級的問題。
需要提醒的是,符合降級條件的,每次只註銷準駕車型中級別最高的一個車型,如駕駛人持有A1、A2駕駛證,第一次只註銷A1。
駕駛證被降級後,如何申請增駕?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申請增加中型客車、牽引車、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申請增加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或者三輪汽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申請增加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大型客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申請增加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牽引車準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五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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