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資金未回籠借款難還 法官暖心調解分期清償

【摘要】

都說出門要靠朋友,有人陪伴同舟共濟,徐某與陳某就是在外地誤工時相識,系朋友關係,近日卻為借款償還問題鬧上法院,最終在舒城縣人民法院承辦法官的暖心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出門在外,結識朋友更是惺惺相惜,2018年1月份,原告徐某在得知被告陳某因生意上資金困難時,借款5萬元給予其進行週轉,陳某萬分感激並承諾及時歸還。後徐某要求還款時,陳某卻多次推託,索要無果。

經承辦法官審理時,被告認可借款事實,辯稱其一直未予還款,是因為自己的資金未回籠,一時也拿不出這麼多錢。

考慮到雙方的關係,法官組織調解,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陳某償還原告徐某借款50000元。分兩期清償,即於調解書送達之日付20000元,其餘30000元,於2018年10月1日前付清。(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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