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作家的担忧:这卑微的生灵,会成为珍稀动物吗?

禹州作家的担忧:这卑微的生灵,会成为珍稀动物吗?

禹州作家的担忧:这卑微的生灵,会成为珍稀动物吗?‖老家许昌

文‖温均有

在动物王国里,野兔大概是种美丽吧。长长的耳朵,短短的尾巴,毛茸茸的身子,还有一双善良的大眼睛。

世上的美丽,多与柔弱相关吧。野兔虽有一个匀称的身材,一双健壮的后腿,可它在强悍面前,不堪一击,只是凶猛动物的一顿美餐。在食物链中,它处于最底层。

野兔没有大象的无拘无束,也没有狮子的大大咧咧,甚至没有狐狸的精明能干,它总是唯恐唯惧,怯怯懦懦,竖着一双长耳朵,东张西望,甚至每吃一口草,都会警觉地往四周张望,生怕天敌在身旁。

的确,野兔的天敌很多。虽有著名故事《小羊和狼》,但狼的主要食物是野兔,而不是羊。

老话说: “野兔靠腿狼靠牙,各有各的谋生法。”野兔的特长是跑得快,好像这种特性,与狼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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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野兔见狼,吓得浑身发软,连腿也抬不起来。

野兔跑得快,与众多强敌有关。虽然前腿短,后腿长,下坡易翻筋斗,但它后腿强劲有力,上坡时奔跑如飞。

躲避天敌的时候,时而直跑,时而拐弯,时而跳跃,一眨眼工夫,便消失在草丛里。人们说: “媒人的嘴,野兔的腿。”奔跑,是野兔逐渐进化而来的,是适应生存环境的优势。

野兔不仅跑得快,视力也很好。野兔的眼睛,在脸部的两侧,用单眼看东西。眼球呈圆形,单眼视角180°,因为它是夜行动物,它的眼睛能大量聚光,即使黑暗也能看到东西。

野兔的双眼,可以观察到四周的物体,却很少看到空中的天敌。所以,鹰在高空俯冲下来的一刹那,野兔是凭着耳朵的听力觉察到的。“兔子蹬鹰”是它的本能反应,但很少能挣脱老鹰锋利的双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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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家禹州市神垕镇温堂村,有一个放羊老汉,曾亲眼目睹鹰抓野兔的全过程。

老鹰忽然从高空俯冲下来,直奔离他二、三十米的地方,一只奔跑的野兔,正好被鹰用爪子抓住,野兔“叽叽”尖叫几声,连挣扎都没来及,就被老鹰叼了起来。然后,老鹰顺着V字形线路,把野兔叼到空中,速度慢了许多。

老汉看得清楚,野兔在空中不停挣扎。他下意识地把粗长的鞭杆,瞄准天上的老鹰,用尽全力,朝老鹰大喊一声: “咚——” 天上的老鹰,真的像中枪一样,猛然狂飞,野兔突然从老鹰嘴里挣脱出来,掉在地上。当老汉赶到时,兔子还没有死,在地上东一下西一下的乱撞。原来,兔子的双眼,被老鹰啄瞎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兔子的天敌,也越来越少。山上的野草,慢慢茂盛起来,植被也好起来。然而,随着野兔天敌的减少和食物的增加,野兔却越来越少。

原来,野兔遭遇了更强大的天敌——人类。人是万物之尊,也是一切动物的天敌,处于食物链的最顶端,人类的智慧,足以无敌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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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多年前,政府因社会治安的需要,收交了民间枪支,这对野生动物应该是一种保护。然而,很多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正是最近几十年的事。

曾几何时,野兔成了庄稼人的灾祸。每逢冬天到来,山上饥饿的野兔们,便在夜里跑下山来。山前田里的麦苗,被野兔们啃得七零八落。

有人在田里插上稻草人,吓唬它们;有人在地里拴上狗,驱赶它们;甚至有人在麦苗上喷上毒药,毒死它们。

野兔在人类面前,真的是不堪一击。三两年工夫,不仅山前的麦苗完好无损,甚至连野兔的影子,都难得一见。

人们有时捕猎,不是动物损害了自己,而是一种占有猎物的欲望。以前,人们用枪打兔子,那是一种食欲。后来,人们想尽办法逮兔子,多是一种刺激。

千万年的进化,野兔们早已聪明透顶。它们不仅跑得快,它们的踪迹,也隐藏很深。与野兔相比,人类还是技高一筹。有人把野兔卧窝的地方,总结出来顺口溜: “高卧低,低卧高,蒿卧草,草卧蒿,长地卧两头,短地卧中腰。冬天卧窟窿,夏天卧山岗,二八月里卧老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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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个口诀,野兔卧窝的位置,常常被人推测出来,它们真的在劫难逃。

况且,野兔所谓的窝,其实就是用前腿扒出来的一个小坑,使它的身体,半卧其中,避一点儿风寒,遮一点儿身子罢了。也许它认为那样更安全,其实扒窝时抛在外面的新土,正好暴露了行踪。

这小东西再狡猾,也逃不出老猎手的掌心。“兔子转山坡,转来转去回老窝。”知道了野兔的窝,捉拿它,只是时间问题。没有了猎枪,人们捕猎的手段,更加便捷,也更加残忍。

在野兔的必经之路上,人们不用设陷阱,也不用下铁夹子,只用细铁丝围成一个圆圈,接口处设成活结,一头固定在地上,等猎物钻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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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铁丝圈俗称“出儿”,说是“出儿”,其实兔子们一旦钻入圈里,就再也出不来了,越挣扎越紧,在一阵筋疲力尽的挣扎之后,等待猎人的到来。

那天,我在集上看见有人卖野兔。有顾客问他是否是野兔?卖兔人指着兔子腿说: “你没看见,兔子腿上都没有肉皮了?那是兔子出儿勒掉的。”

我仔细看了看,那兔子的腿上,被铁丝勒掉了皮,只有一根细细的腿骨,像一根细木棍,连着毛茸茸的兔爪子。伤口处的皮毛上,带着黑色干涸的血迹。而那只野兔,却依旧活着,我的心猛然一揪。

我问那几只死兔是不是野兔?卖兔人说,那几只也是野兔,因为上套早,这几天家里忙,没顾上去收,在山上渴死了。果然,我见一只野兔的腿上,细铁丝勒入肉中,还没有去下来。干瘪的死兔,显得又瘦又长。

听他一说,几个人深信不疑,每人捏着一只野兔的后腿不放松,生怕别人抢走似的,一边讨价还价,一边听他说套野兔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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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状,卖兔人得意许多,又讲起雪天逮野兔的故事来。

他说: 野兔冬卧窟窿夏卧岗,二八月里卧老巢。雪天逮兔子,顺着兔子杈儿掏窟窿。在雪地上发现兔子杈儿(爪印),有时能撵几公里,等到兔子杈儿在一个地方盘旋,印迹乱作一团时,说明兔子窝就在附近。

卖兔人确实是个好猎手,他经验之老道,听得在场人目瞪口呆。原来,兔子为了迷惑敌人,故意在窝前逗留,把脚印弄乱。然后,站在地上,奋起一越,直奔五米以外的灌木丛,进入巢穴。

“再狡猾的猎物,也逃不脱猎人的眼睛。”有经验的猎人,也会在乱脚印处,往四周察看,寻找蛛丝马迹。一旦外围有痕迹,或石头窟窿洞口有雪化的痕迹,猎人就准备收网。

卖兔人说,那时要拿一根木棍,往石头窟窿里猛捅,把兔子捅伤,最好一下捅死。如果被捅得血肉模糊,就没有卖相了。假若窟窿深,猎人会搬开石头寻找,而他手中的木棍,会在猎物出现的一刹那,一棍子打下去……听后让我心生产生一种莫名的悲哀!

现在回忆起来,动物们在我的家乡,也留下很多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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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前,乡亲们夜里敲着盆子,在田里驱赶吃庄稼的野猪。三十年前,村民们在地里燃起篝火,生起浓烟,震慑偷扒红薯的野獾。几年前,种地人在地边插上红红绿绿的旗子,吓唬偷吃麦苗的野兔。

现在,林中除了几只野鸡,连小小松鼠也很少看到,更别说黄昏时刻在山上嚎叫的狼群,夜里闯进农家院里的狐狸,村头窥视的猫头鹰,树上唱歌的黄鹂……

达尔文的《进化论》指出: 生物只有不断进化,才能适应新的环境,这是一个著名论断。我想,野生动物的远去,也许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无奈推论吧。如今,野兔到了稀有的边缘,也许是因为不适新的生存环境吧。

禹州市山区,很少再有野兔毁坏庄稼。这卑微的生灵,会成为珍稀动物吗?如果有一天,没有了野兔,人们是否会有一种寂寞呢?

2020年2月25日

禹州作家的担忧:这卑微的生灵,会成为珍稀动物吗?

​【作者简介】温均有,禹州市神垕镇温堂村人,河南省散文学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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