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铭来:失能人口问题日益严峻,长期护理保险亟待更快发展

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已达16658万人,占总人口的11.9%,老龄化速度之快、规模之大,世界前所未有。老龄化加剧还带来了失能人员数量的不断增加。然而在此背景下,我国护理险占健康险市场份额还不到1%,处于一个相对空白状态。以社保为基础的长期护理保险并不足以支撑老年人的长期护理费用,长期护理问题在我国老龄化过程中愈发凸显,甚至成为国家和个人都将面临的严峻挑战。

2019年11月15日,在2019中国居民退休准备指数调研报告发布会暨养老金融发展论坛上,南开大学金融学院保险学系教授、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先生 就“长期护理保险养老保险的新挑战”的主题发表演讲,吸引了大众的关注。


长期护理险与医疗养老保险差异 其风险承担特殊性更需政策扶持


长期护理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朱铭来先生解释道,从经济学基本理念来看,长期护理保险,包括救助、保险、福利等形式,核心职能是为护理服务的费用开支提供融资机制。长期护理保险在多个发达国家被作为公共保险义务缴纳,从国际经验来看,有助缓解全社会由于老龄化带来的护理服务支出压力。

但从实际运作中来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还面临诸多问题。首先,如果单纯从商业市场化的角度去运作,保险企业能不能有效地控制风险,将会是非常大的挑战。

以全球长期护理保险市场化运作经验最丰富的美国为例,2018年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保费规模达到114.12亿美元,但在具体的实施上,由于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导致市场供给不足,产生所谓的市场失灵甚至出现大面积的亏损。

第二,鉴于长期护理保险在应对风险方面的独特性,需要对其进行单独运营、独立核算。朱铭来先生指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保障受益面广,属于纯普惠式,长期护理保险的受众人群多为高龄老人,且享受该险种前需要经过评估,获得待遇的方式除了政府直接采访护理服务,还有直接补贴护理的行为。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对长期护理服务的需求规模也会不断的膨胀,需保持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建立规范化的筹资体系和基金管理模式。

第三,比起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更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和直接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离不开四方力量:供给、监管、支付、服务对象。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责任体现在制度的顶层设计以及具体实施的方方面面,如在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多渠道且独立的筹资机制,建立水平适度的补偿机制,培养护理人才、重视非正式护理人员的劳动价值,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保障服务的有效供给等方面都发挥着关键作用。为推动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近七年,中央共发布了32项政策,其中有18部由国务院颁发,民政部、人社部、卫健委等相关单位也发布了2、3项。政策由探索、倡导,到加快、加强。其中,所有政策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即2016年人社部颁发的《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该政策对我国近几年长护险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失能老年人问题日益严峻 建设长期护理险刻不容缓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剧且我国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年轻人无论时间还是精力都无法有效承担家庭照护责任。“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已经成了不少家庭面临的现实问题。传统家庭养老模式渐见困乏,老年长期护理需求呈高速增长趋势,不难预见长期护理保险的市场前景非常远大。据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显示,中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已超过4000万人,其中重度失能老人占相当比例。

然而,有调查发现有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目前实际接受的护理绝大部分由配偶、子女或亲戚提供,第三方机构服务占比极低。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养老照护体系尚不成熟,不少老年人在需要护理时宁愿选择长期住院,不仅消耗了大量医疗资源,也加重了家庭负担。另一方面,我国家庭承担护理风险的经济能力明显不足,一旦老人出现疾病、失能状况,将会极大增加家庭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17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显示:60~69岁年龄段的低龄失能老人,有一半老年人月护理费用超过每月900元,占月可支配收入35.6%左右。70~79岁占月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上升至50%。80岁及以上高龄失能老人大幅上升至1510元,50%以上老年人的费用负担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超过80%。

对此,朱铭来教授指出,结合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为控制成本问题,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核心,应是护理服务本身,而不是相应的药品器械。而且,服务跟保障机制应该是一个配套的产品组合,这样才能体现出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的优势。在这点上,日本护工队伍建设上充分发挥AI技术的优势,搭建长期智能化体系的案例,值得借鉴。如日本的Logic公司为了让护理一线的工作更省力,自2010年起开始面向护理服务企业开展运用ICT(信息通信技术)的业务支援系统。在智能手机上安装专用电子标签,以此确认护工的工作安排表、工作进行情况和服务对象的信息,目前每年可收集到来自接受护理服务的约7万名高龄人士的,一千万份匿名保护的护理计划书数据。

面对大量失能人员对于长期护理保障的客观需要,2016年全国15个城市和两个重点省份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考虑到各地的经济水平差异,朱铭来教授对此持谨慎态度。他指出,长期护理险,相当于在五险的基础之上,增加一个第六险,需重新征缴。即使新险种确定征缴了,将来护理产业跟长期护理保险如何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达到专款专用的效果,需要经过长期的论证和考察。


筹资困境产品设计影响销售 长期护理保险问题亟待解决


“从摇篮到坟墓”,以高福利为主要特征的西方社会保障体系一度被视为“均富社会和避免冲突的理想模式”。但伴随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等社会问题凸显,面对巨大的财政赤字和公共债务压力,西方的高福利制度越来越行不通,且不符合中国的国情。

目前,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共同参与的“三支柱”构成,且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平衡现象,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一枝独大”,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都很薄弱。尤其是商业养老保险的体量,在整个养老体系中的占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养老保险不仅可以使养老保障体系架构更平衡、立体化和多元化;同时,商业养老保险通过积累长线养老资金,能有效减轻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障产生的压力,重要性日益凸显。

目前,作为商业养老保险重要一环的长期护理保险,从各地试点情况来看,虽然有效提升了广大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并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化经办、市场化服务供给”的基本格局,但在运作上也面临诸多问题。从大环境政策层面来看,缺少可靠的筹资来源,影响到可持续和待遇标准。目前,社会保险费用、政府比例性负担,以及服务受益者的个人负担,构成长护险的三大资金来源。其中,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保险费和政府负担都不明确,目前的长护险试点方案中,资金主要依靠医保基金的转移支付。由于资金供给有限,不仅会威胁到长护险的持续发展,而且有可能会给医保基金带来压力。

从产品设计和运营来看,缺乏精算管理能力,缺乏失能统一标准,产品违背本质成为储蓄险等问题,都给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我国的实施带来了很大的挑战。要真正做到资金的专款专用,在政府的采购外,长期护理保险的实施主要还要靠商业保险公司来进行,这样才能满足不同人群的差异化需求。比如机构护理、居家护理、社区护理等高质量的服务体系建设,和针对老人及年轻人的养老理财规划方面的教育,就需要通过商业的力量专款专用,把这笔资金对接好,促进产业链的建设。另外,尽管2006年《健康险管理办法》出台的时候就明确了长期护理保险,但产品设计上的缺陷和为了迎合一些保险公司的特殊需求,长期护理保险最终变成了一个单纯的中短存续期的储蓄险,最终影响到该险种在市场上的认可度和销售情况。

养老问题的核心是养老金的保值、增值问题。新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就规定,长期护理保险保险期间不得低于5年。对此,朱铭来先生建议,要把长期护理保险做成一个长期性的产品,并且通过确立失能的鉴定标准等对其进行规范。另外,保险公司在给客户给付年金的同时,还要为客户提供护理等增值服务,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感受到险种的价值所在,才能推动长期护理保险的真正落地实施和可持续发展,惠及更多老龄化人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