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奇案:一棵“小白菜”,如何震撼一個帝國?

平反一樁冤假錯案,究竟有多難?

晚清同、光年間,發生於餘杭縣的

“楊乃武與小白菜案”,是清末四大奇案之一,坊間流傳甚廣。

此案肇始於同治十二年(1873年),結案於光緒二年(1876年),審理歷時三年多,含冤的楊乃武和小白菜在獄中受盡折磨,屈打成招,幸得楊乃武的親人堅持不懈,又有同鄉士紳、朝中重臣和當時媒體多方支援,才成功平反。

最愛君發現,這樁案子,看似僅僅關乎兩條人命,實則隱藏著晚清帝國湧動的權鬥。而其翻案的類似過程,總是在各個時代不斷上演。

晚清奇案:一棵“小白菜”,如何震撼一個帝國?

▲劇照:楊乃武與小白菜屈打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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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事發那一天。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月初九,餘杭縣一家豆腐店的幫工葛品連暴斃而亡。

就在此前兩天,葛品連在工作時突感全身乏力,不得已請假回家。由於病情加重,葛品連讓妻子用桂圓和東洋參煎藥喝。

其實,葛品連當時患的是熱症,這兩樣東西不僅治不了他的病,還要了他的命。

葛品連死後第二天,屍體臉發青,口鼻流出血水。他的母親沈喻氏和義母馮許氏本就覺得兒子死得實在蹊蹺,見此狀懷疑他是中毒而死,於是向縣衙報案

餘杭知縣劉錫彤,此時已年近七十,再幹幾年就要告老退休,像這種案件估計也見多了,便派仵作(相當於法醫)沈祥及門丁(相當於助理)沈彩泉前去驗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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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照:餘杭知縣昏聵無能,是該冤案的始作俑者。

仵作用銀針刺探死者喉嚨,發現針呈青黑色,與《洗冤錄》所載中砒霜之毒的特徵相似。門丁一看,堅稱葛品連是被人下砒霜毒死的,仵作不滿,兩人爭吵起來,竟然忘了試毒的銀針要用皂角水多次擦洗。於是這倆逗比就把葛品連中毒而死的報告交上去

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就在此時,劉錫彤的老友,縣裡士紳陳竹山給他帶來一條勁爆緋聞,說葛家曾租住縣裡舉人楊乃武的房子,期間葛妻葛畢氏和楊乃武舉止曖昧,街坊鄰居都說這對男女有姦情。

葛畢氏,原名畢生姑,年方十七,生得白皙貌美,街坊鄰居稱她作“小白菜”。小白菜自幼喪父,八歲時跟隨改嫁的母親搬到餘杭居住,十一歲時被許給葛品連為妻,一生寄人籬下,也算是個苦命的女子。

葛家租住在楊乃武家期間,小白菜閒著沒事,想誦經讀書,偏又不識字,就向楊乃武請教,平時也常和楊乃武一家一塊吃飯。兩人雖然關係清白,但難免有人說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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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照:楊乃武和小白菜的遭遇讓我們再次思考那個經典問題,男女之間有純友誼嗎?

楊乃武本人也聽過這些流言蜚語,於是在葛家租滿一年後就故意提高租金,以此逼葛氏夫婦搬走,方能避嫌。葛品連夫婦早就搬走了,本來,這事兒就到此為止。

偏偏楊乃武為人正直,常替鄉里人打抱不平,而且不懼官府淫威。劉錫彤和他有過節,早就想找機會整整這個刺頭兒。如今葛品連“中毒”身亡,會不會是小白菜與楊乃武通姦,謀殺親夫呢?

劉錫彤覺得,完全有可能,於是將所有嫌疑都指向小白菜。

小白菜被押到縣衙接受審訊,劉錫彤當即發問:“毒從何來?”

小白菜那叫一個委屈,自己和丈夫原本過著安穩的小日子,生活也算小康。如今丈夫突遭橫禍,喪事還辦到一半,自己就被拉來這裡訊問,只好如實回答:“不知。”打死也不承認是自己毒死了葛品連。

劉錫彤心想,要你開口,還不容易?拶刑伺候!

拶(zǎn)刑,也叫夾刑,即用拶子套入手指,用力收緊,夾住十指,常對女犯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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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照:小白菜慘遭拶刑。

據《申報》報道,小白菜除了受拶刑外,還慘遭“燒紅鐵絲刺乳,錫龍滾水澆背”等酷刑。這或許是記者從街頭巷尾議論得來的小道消息,但也不排除劉錫彤為了迅速結案,採用了遠超法律規定的用刑尺度。而此時距葛品連身死,還不過十日。

如此殘忍的手段,小白菜一介弱女子,哪裡經受得住?

在劉錫彤的壓迫下,小白菜只好誣告楊乃武與自己有染,她於本月初五從楊乃武手中得到砒霜,初九將砒霜下到桂圓洋參湯中,毒死了葛品連。

2

劉錫彤得到了想要的供詞,即刻下令,抓捕楊乃武。

楊乃武大半夜就被押到縣衙,也是一臉懵逼。得知小白菜指認自己和她合謀毒害丈夫,楊乃武即刻否認,並稱,初五當日,他人在餘杭城外,根本不可能見到小白菜,更不可能把砒霜交給她。

和小白菜不同,楊乃武有一個身份,可作護身符。他是本地士紳,更是舉人。楊乃武一出事,他的拜把子兄弟,監生吳玉琨和堂兄楊恭治等多名相識的讀書人就聯名為他作證,稱小白菜的供詞根本是無稽之談。

依法,對舉人不能動刑,要逼供楊乃武,還需要走下程序。於是,劉錫彤呈報上級,請求革去楊舉人身份。

朝廷估計每天收到的垃圾文件太多,也沒空多看,不久就發下御批:

楊乃武革去舉人,其因奸謀死本夫情由,著該撫審擬。該部知道。

十月二十日,劉錫彤照規矩,把楊乃武、小白菜,和此案的卷宗押解至杭州府。

可是,他對驗屍“屍格”作了修改,關於楊乃武不在場證明的證詞也被扣下,沒有隨之上報。這是典型的“報上不以實”的行為,依律,“凡對制及奏事上書,詐不以實者,杖一百,徒三年。”劉錫彤自以為是省事,實際上是給自己挖了個坑。

劉錫彤長舒一口氣,初審工作就這樣“完成”了,接下來就交給上級了。

杭州知府陳魯跟劉錫彤是同路人,就想著敷衍了事。此時,革去楊乃武舉人身份的御批已經到了。複審時,陳魯果斷對楊乃武施以重刑。

楊乃武一介書生,也經不起折騰,只好照著小白菜之前的供詞招供,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為了完善劇本,楊乃武只好編造,砒霜是自己從倉前鎮愛仁堂藥店老闆錢寶生那裡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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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照:身陷府衙的楊乃武:“寶寶心裡苦啊。”

陳知府命劉知縣前去審問錢寶生。劉錫彤派人到藥店一看,哪裡有錢寶生,店老闆分明叫錢坦。既然楊乃武都“招”了,可不能橫生枝節,劉錫彤威逼利誘,讓錢坦“串供”。錢坦不敢違抗知縣,便說自己確實賣砒霜給楊乃武。

這樣一來,口供都“對”上,該結案了。楊乃武與小白菜,二人共謀毒害葛品連,不許反駁,你們有權保持沉默,但你們所說的每句話都不能成為呈堂證供。

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六日,陳魯以通姦殺人的罪名判決小白菜凌遲,楊乃武斬立決,並上報浙江按察使蒯賀蓀(按察使主要負責一省的刑獄訴訟事務)。

蒯賀蓀接案後也沒有細心審查,只是找來劉錫彤詢問案情,隨後又轉交給浙江巡撫楊昌浚,並稱此案“無冤無濫”。

楊昌浚比他的三位下屬稍微用心,還派候補知縣鄭錫皋去倉前鎮暗訪,但在劉錫彤威逼下,錢坦“仍照原結承認”。這樣,“鐵證”如山,毫無冤情,還不馬上結案,各自回家陪老婆?

按清制,死刑案件要經過,縣級、府級、臬司、巡撫或總督四級審查,再上報朝廷,由朝廷同意後執行。同治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楊巡撫以陳知府原擬罪名,上報朝廷。兩個月的時間,不費吹灰之力,就了結了一樁殺人案,可喜可賀。

只待刑部審查通過,楊乃武與小白菜就要以姦夫淫婦的身份共赴黃泉。

3

同治十三年(1874年)四月,刑部公文還沒有到,朝廷辦公的低效率意外地給了楊乃武一線生機。

楊乃武沒有放棄,他是讀書人,在萬念俱灰之時, 一紙一筆就是他反擊的武器。楊乃武拖著滿身傷痕的身體,揮筆寫下訴狀,直言“葛畢氏串誣,問官刑逼”,交給姐姐楊菊貞,請她赴京叩閽。

叩閽,即京控,官民若有冤屈,可以通過這個途徑直接向中央伸冤。

可惜楊菊貞的奔走並沒有取得成效,都察院接受申訴後,經由馬拉松式的傳遞,讓杭州知府陳魯複審。陳魯一不做二不休,仍然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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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照:楊乃武的家人沒有放棄希望,兩次進京叩閽。

楊家人仍不認命,同治十三年九月,楊菊貞和楊乃武之妻詹綵鳳帶上第二份申訴書再上京城,向步軍統領衙門呈控。

這一次進京還得到了一位大人物的資助,那就是紅頂商人胡雪巖。此時胡雪巖正好在浙江,他有個西席,叫吳以同,與楊乃武是舊相識,將楊家人的情況告知胡雪巖。胡雪巖慷慨解囊,仗義相助。

胡雪巖資助楊乃武伸冤還有另一個深刻的原因,即打擊浙江巡撫楊昌浚。當時,左宗棠正欲帶兵收復新疆,出身湘系的楊昌浚一直在江南為其籌措軍餉。如果楊昌浚出事,胡雪巖就有機會同左宗棠合作,從中牟利。

楊家二次京控成功,朝廷下旨,將此案交浙江巡撫楊昌浚“親提嚴訊”。楊昌浚根本無心打理,交給新任的湖州知府錫光和紹興知府龔嘉俊等重審,這些官員也沒把分外的事情放在心上,自然是維持原判。

不過,這次審訊唯一的不同之處在於,沒有用刑,楊乃武和小白菜趁機推翻了原來的有罪供認。

不曾想,此時又發生了戲劇性的轉折,由於同治皇帝突然駕崩,此案遲遲不能判決,一拖再拖,楊乃武和小白菜又爭取到了時間。

4

楊乃武姐姐和妻子的付出並沒有白費,她們的行為驚動了浙江籍在京官員,一石激起千層浪。

在胡雪巖的幫助下,楊家人進京後拜訪刑部侍郎夏同善。夏同善是杭州人,和楊乃武是老鄉,得知“楊白案”疑竇重重,楊乃武堂堂舉人,被嚴刑審訊,不禁大為憤慨:“此案如不究明實情,浙江將無一人讀書上進。”有夏同善撐腰,楊家人又先後求見三十多位浙籍京官。

光緒元年(1875年)四月二十四日,在輿論導向下,刑科給事中王書瑞上書,請求朝廷另派大員查辦此案,以防地方官員繼續拖延,並確保楊乃武和小白菜的人身安全。隨後,慈禧太后下詔,欽命浙江學政

胡瑞瀾複審。

胡欽差也是個不靠譜的主兒,完全沒有審案經驗,到了杭州後,照舊對楊乃武和小白菜用重刑。

楊乃武難掩心中悲憤,當堂對胡瑞瀾提出質疑:“嚴刑之下,何求不得?某既受誣攀,原想見官之後,定能公斷是非。再不想今日官官相護,只知用各樣非法之刑。”在酷刑之下,楊乃武與小白菜只得再次“招供”認罪。

重刑之下,何來真相?而且自案發以來,就沒有一個官員發現,葛品連的死因才是問題所在。十月初三,胡瑞瀾結案,上奏朝廷“此案無有冤濫,擬按原審判定罪” 。至此,案件幾乎再無轉機。

然而,浙江士林鍥而不捨,內閣中書汪樹屏等十八名浙籍京官聯名呈訴。浙江當地士子三十餘人也聯名上書痛陳:縣、府、臬司、巡撫和欽差七審七決,層層上報,全部都是通過嚴刑逼供、屈打成招,他們官官相護、上下包庇,讓楊乃武蒙受不白之冤。他們強烈要求,將有關人證物證提京審訊。

此時,也有人站在楊昌浚等浙江官員一邊,如四川總督丁寶楨就認為,此案不可翻:“如果這個鐵案要翻,將來沒人敢做地方官了。”

丁寶楨不知,朝廷正有意通過此案來重新樹立司法權的威信,打擊地方督撫。太平天國運動後,地方督撫權利擴大,湘系官員遍佈各方,如楊昌浚就是出自湘軍,朝廷對此很是忌憚。這樣一來,楊乃武和小白菜又多了一根救命稻草。

5

推動“楊白案”重審的另一個有力支持,是當時的媒體。

“楊白案”發生一年前,英國資本家美查在上海創辦了中文報紙《申報》。《申報》創辦伊始,就有意突破“只重文章不重社會新聞”的侷限,發現“楊白案”這一社會熱點後,一直關注著案件的進展。

自同治十三年刊登《記餘杭某生因奸謀命細情》始,至光緒三年五月發表《餘杭案犯屍棺解回》為止,《申報》對“楊白案”作了長達三年的報道,發表新聞、評論六十餘篇。

晚清奇案:一棵“小白菜”,如何震撼一個帝國?

▲《申報》前後共經營77年,是研究中國近現代史的重要史料。

《申報》的記者曾得到楊乃武訴狀的底稿,於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七發表《浙江餘杭楊氏第二次叩閽原呈底稿》全文,將楊乃武的冤情公之於眾。

《申報》還用寫反面文章的方式製造輿論。

在楊家人上京叩閽之際,曾登載一篇署名為“武林生”(武林為杭州別稱)的《告白》,顛倒黑白,罵楊乃武是“士林敗類”,勾搭良家婦女,殺害無辜百姓。

不久後,《申報》又刊載署名為“海昌小蓬萊主”的《駁武林生告白》,文中稱:“武林生意狠如切骨,指為瘋狗,豈此案翻與不翻,與武林生大有關係耶?”兩篇文章針鋒相對,好不精彩,一下子吸引了大眾目光。

美國漢學家歐中坦教授曾評價,楊乃武一案能夠廣泛傳播,乃至沉冤昭雪,“在很大程度上要感謝《申報》充滿活力的記者”。

美中不足的是,《申報》對案情的還原並未完全到位,其對小白菜的描寫就失之偏頗。

在《葛畢氏起解瑣聞》一文,《申報》記者把小白菜說成是“平生濫與人交,據其自謂所私者,可坐四五席雲”的淫婦,並提出,小白菜早已承認自己毒死葛品連,楊乃武完全是被她拖累的。

實際上,在整個案件中,小白菜完全沒有話語權。對於這個身陷囹圄的弱女子,我們只知道她受到了殘忍的虐待,她本人到底發表過什麼言論,是否伸冤,根本無從知曉。

或許,她根本就沒有機會為自己辯解,她的聲音被淹沒在時代的浪潮裡,一直到今日,還有很多女性和她一樣,一旦被誤解,有冤難伸,有口難辯。

就連和小白菜共同蒙冤的楊乃武對她也毫不同情,同治十三年,楊在《二次叩閽原呈》中,就寫道:“上年十月初九日,有葛畢氏毒死本夫葛品連身死一案”,繼而誣告小白菜曾經賴婚、與他人有過姦情等。在楊乃武眼裡,小白菜並不是無辜的。

在世人看來,楊乃武未必是姦夫,但小白菜年輕貌美還守寡,必定是淫婦。

楊乃武拼死伸冤,完全是在自救,並沒有顧及小白菜。後來小白菜能得救,僅僅是因為葛品連被查明確實是病發身死,而不是被毒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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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人的一支筆還是管用的。有浙籍士人、媒體輿論造勢,戶科給事中邊寶泉再上奏,要求將此案提由刑部直接審理。

夏同善發動人脈,請翁同龢、張家驤等近臣,將該案內情面陳兩宮皇太后,並表示只有提京審訊,才可能有真相。

慈禧準了。

此時距離案件發生已過去兩年,證人錢坦、原按察使蒯賀蓀都已經去世。但是,最重要的一項證據,葛品連的屍骨還在。光緒二年(1876年)九月十七日,刑部提請運送葛品連的屍棺到京城驗屍。

十二月九日,楊乃武和小白菜夢寐以求的結果終於到來。刑部在北京海會寺開棺驗屍,最終確認,葛品連根本就是病死的,並不是中毒!餘杭知縣的報告有誤!

光緒三年(1877年)二月十六日,慈禧太后以光緒皇帝的名義頒佈平反諭旨:

本此案主犯楊乃武與葛畢氏俱無罪開釋。但葛畢氏因與楊乃武同桌共食、誦經讀詩,不守婦道,致招物議,杖八十;楊乃武與葛畢氏雖無通姦,但同食教經,不知避嫌,杖一百,被革舉人身份不予恢復。”

涉事官員浙江巡撫楊昌浚、杭州知府陳魯、餘杭知縣劉錫彤和浙江學政胡瑞瀾等,共一百多名,或判處流刑,或革職查辦。朝廷藉此案,狠狠地打了地方勢力一臉。

不過,楊昌浚到底後臺硬。他被革職後,並未就此銷聲匿跡,第二年去幫左宗棠督辦新疆軍務,之後因功東山再起,歷任閩浙總督、陝甘總督和兵部尚書等職,在官場上依舊順風順水。

“罪魁禍首”劉錫彤就沒那麼走運,年過古稀的他被流放至黑龍江,不久病死。

晚清奇案:一棵“小白菜”,如何震撼一個帝國?

▲周星馳經典電影《九品芝麻官》的靈感來源之一就是“楊白案”。

而案件的主人公楊乃武和小白菜,雖保住一命,人生卻從此大不同。楊乃武功名盡毀,只能靠養蠶度日,小白菜看破紅塵,削髮為尼。

其實,在“楊白案”中,楊乃武始終不是一個人在戰鬥。其中有親朋好友奔走相告,紅頂商人解囊相助,江南士林同仇敵愾,又恰逢朝廷有意藉此案震懾地方督撫,於是先後下達十三道諭旨推動案件複審,直至翻案。

不是所有蒙受冤屈的人,都能像楊乃武一樣好運,乘天時之便,又有貴人相助,逃出生天。

同治六年(1867年)臺灣彰化縣的林文明案就是一個京控失敗的例子。林文明因得罪官府,被誣告霸佔他人產業及擄掠女子。林文明堅決否認,試圖表明自己的清白,最終還是被得到上級默許的候補知府專員凌定國下令斬殺,事後還給他安上謀反罪名。

此後,林家人四次京控,歷經兩代,長達十二年,直至光緒五年(1879年)仍未能平反,最後不了了之。

平反一樁冤假錯案,難嗎?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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