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法,大多数人都不吭气宁愿被骂加班狗为什么?

老鼠爱偷迷


现在企业违反劳动法不在少数,就拿工作996制来说吧,明显违反劳动法,确实很少有人去告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1.企业明显违反劳动法为何大多员工会接受。

每天工作12小时,每周6天这明显是违法的,但只要企业能按法定支付加班工资,大多数生产线员工还是接受的。我在广东工作时,那些应聘者一听加班不多,应聘者反而更少了。原因是什么?我们可以想象,大多数加工企业的基本工资一般以国家最低标准为基础。员工只有996工作制才能每月拿到4千来元钱,如果企业加班不多,每月两千元左右收入,再去掉养老保险等,剩下的钱恐怕只能养活自己,会有人离家出来做工吗?

2.多数人对企业违反劳动法加班行为日以为常、见怪不怪。维权既费时又耗费,维权成本高。

只有象王海这类专门靠打假吃饭之类会去起诉,而且告发需要证据,有许多企业聘了专门法务人员,在法律上进行回避。例如:有些企业将每天两小时作为义务学习时间,这部分以奖励形式另发,等等,一般员工取证难。

3.企业违法成本低,企业是强势方。

在员工告发过程中,企业一般都会通过黑白两道摆平,员工告发成本高,风险巨大,多数以失败结局。即使赢了,与付出的成本相比也得不偿失。所以,一般员工不是万不得已就没有告发的动力了。

总之,以上几点的现实表明,企业违反劳动法超时加班,员工一般都会沉默不告发,高兴就做,不高兴就工作一辞了结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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