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照亮秦國夜空的月亮

商鞅—照亮秦國夜空的月亮


一部大秦帝國讓商鞅紅遍大江南北,裡邊的商鞅極心無二慮,盡公不顧私,為了變法,為了秦國的強大,為了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鞠躬盡瘁。人物塑造得非常完美。這些美好的形象和品質滿足了普通大眾對官員的幻想。因為在現代現實中這樣的的官員太少了。

人紅了,有讚美的,就有誹謗的。網絡上充斥了兩種極端的評論。

有些極端的為了博出位甚至故意醜化商鞅,讀古書故意望文生義,故意曲解,標題炸裂,甚至把商鞅評論為中華民族的罪人,流氓。他們醜化商鞅的證據和手段無非是斷章取義的解釋《商君書》,欺騙普通大眾沒時間認真讀《商君書》。或是說商鞅制定的秦法過於嚴苛,刑罰過於殘暴,法律條文過於嚴密,人們動則違法,褐衣塞路,大街上到處都是違法犯罪的人,臉上刺字的人。事實真像他們說的那樣嗎?人們可以接受《孫子兵法》的以戰止戰,對商鞅的“以刑止刑”卻諸多非議。


公元前350年,秦孝公痛於秦國的弱小,河西之地被魏國佔領,諸侯卑秦。於是向天下發出求賢令:“賓客群臣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如此廣大的胸懷自然感召到了遠在魏國求學的商鞅。商鞅的才能好到什麼程度?當時魏國的丞相公叔座向魏王舉薦商鞅時曾對魏王說“你要麼用他,要麼殺他,不能讓他為別國所用”。可惜驕傲自大的魏王沒放在心上。魏國錯過了有經天緯儀強國的商鞅。(PS其實多麼希望商鞅能在魏國變法啊,中原繁華之國)。最終在求賢令的感召下,商鞅離開了繁華的魏國來到了貧困的秦國。三試秦孝公後,商鞅良禽擇木而棲。但是一個沒有背景的士子想要在一個老牌宗族國家變法不是那麼容易的,在朝堂上商鞅舌戰秦國各方勢力後,在秦孝公的支持下終於得以開展變法。變法過程一併非一帆風順,商鞅幾乎得罪了所有的宗室貴族,甚至懲罰了太子,太子傅,太子師,甚至被趙良為首的老秦世族子弟威脅勸退。畢竟改革就是革這些阻礙進步的既得利益者的命。在重重困難壓力下商鞅在秦國展開了波瀾壯闊,大刀闊斧的改革,改革涉及到了秦國的方方面面。


商鞅—照亮秦國夜空的月亮


一:廢除井田,土地私有可以買賣,允許人們開荒,土地自由買賣。奴隸通過獲得軍功可以得到自由,獲得爵位,變成自由民。要知道在商君改革以前,奴隸是奴隸主的個人私產,像動物一樣沒有尊嚴,自由,想殺就殺。一旦為奴,終身為奴,世世代代為奴,居住在城裡的人才能被稱為國人,在城外的稱為野人。當兵打仗是國人才有的權利,打仗的勝利果實是搶奪別國的奴隸或別國的的野人變成自己的奴隸。

二:重農抑商,獎勵耕戰。

三:統一度量衡

四:獎勵軍功,禁止私鬥

五:廢除世卿世祿制,世族必須立功才能保有爵位

六:改革戶籍,實行連坐法

七:推行郡縣制

八:頒佈秦法,公示於民。

商鞅實行這些改革實現了:

1:讓普通庶民有了土地

2:普通庶民通過軍功可以獲得爵位,上交賦稅的糧食多了,也可以獲得爵位。

3:爵位高到第四級不更,就永遠免除徭役。

4:以吏為師等等,普通庶民也可以去學字,學律法了,等得了公士爵位就可以去當小吏了。這些在商鞅變法之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5:統一度量衡,市場交易不再短斤少兩和欺詐行為,所有生產都有一套標準

6:階級不再固化,廢除世卿世祿制,階級之間存在上下渠道,減少社會矛盾

7:郡縣制,不再分封小君主,使國家集權,擰成一股繩。動員快,頒佈法令快,國家可以朝一個方向用力。對比楚國的大小貴族星羅棋佈,一盤散沙,君王命令無法傳達到地方,就知道郡縣制的先進。

8:秦法公正嚴明。例如有一整套的審問罪犯流程,君主不能隨意殺人或判人犯罪,必須依法判決。避免了自古以來,君主,貴族一怒就隨意殺人的現象

通過這些改革,秦國獲得了巨大的成功:“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連荀子到秦國後都發出感嘆,“入境, 觀其風俗,其百姓樸,其聲樂不流汙,其服不佻,甚畏有司而順,古之民也。及都 邑官府,其百吏肅然,莫不恭儉、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國,觀其士 大夫,出於其門,入於公門;出於公門,歸於其家,無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黨 , 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觀其朝廷,其朝閒,聽決百事不留,恬然如 無治者,古之朝也。故四世有勝,非幸也,數也。是所見也。故曰:佚而治,約而 詳,不煩而功,治之至也,秦類之矣。”


商鞅—照亮秦國夜空的月亮


經過變法後,秦國以強大的國力,勇猛的士兵收復了被魏國佔領的河西之地。成為了當時最強大的國家,為秦一統奠定了基礎。

評論歷史人物,我們至少要站在當時的歷史環境去看,當時所做的改革比以前是進步了還是倒退了,大多數人的生活是比之前好了還是壞了,他們的尊嚴比之前多了還是少了。並且做橫向比較和往前比較,而不是拿幾千年後先進的制度去比較。從以上這些看,商君的改革無疑是進步的。

《商君書》的第一篇《更法》作為全書的宗旨綱領就這樣寫道:“聖人苟可以疆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作為《商君書》的第一篇,從中基本可以知道商君的變法思想,就是求變圖存。意思也就是在任何時候,有新方法可以使國家強大,就不必去沿用舊的法度,因時而變,因世而變。即使有一天時代變了,商君所制定的法不能使國家強大了,不利於民了,那不必拘泥舊法,該改的就改,該變就變。

在此舉一篇商君書內容:“用善,則民親其民,任奸則民親其制。合和復者,善也,別而規者,奸也。以良民治,必亂必削;以奸民治,必強必治”。這裡的“復”是“替人掩蓋罪惡的老好人”的意思,“別”是分辨的意思,“軌”是按規矩辦事的意思,“善”是老好人的意思。(任用“老好人”,會導致百姓(處理紛爭時)依靠他們親近的人去解決;任用堅守法律的人,能使百姓(處理紛爭時)依靠法律。與人一團和氣,替人掩蓋罪惡的,就是“老好人”;明辨是非,按法律辦事,就會成“得罪人”的人。……用“老好人”治理國家,必然導致混亂,國家受到削弱;用堅守法律不怕得罪人的人治理國家,才能使國家有良好的秩序,進而強大起來。)這才是完整的商君書內容。並不是某些學者故意斷章說的:“以弱去強,以奸馭良”裡強是強壯有力氣的人,弱是弱小的人,奸就是奸詐的人,良是善良的人。

其實商鞅本人是不在乎身後的評論的,畢竟他的政治理想實現了。人活在世上,有才而又碰到了欣賞自己的君主,得以施展自己畢生所學,看著規劃的藍圖一步步實現,還得以封君拜爵,這樣的人生即使死了又有什麼遺憾的呢。倒是如果他活著,知道這些對他的評論,那不管是讚美的還是誹謗的估計都被他依法懲治了吧。因為秦法規定民不得隨便議論法令,商君鐵面無私,只講法,不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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