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名臣系列:商鞅

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梁莊鎮) 人,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後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故稱之為商君。

歷代名臣系列:商鞅

一商鞅通過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

1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並制定了嚴酷的法律;

2經濟上商鞅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織,軍事上商鞅作為統帥率領秦軍收復了河西。

二變法前辯論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國國內進行變法,又害怕國人議論紛紛,所以猶豫不決。秦孝公召開朝會命臣工商議此事。

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起來反對變法。他們認為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商鞅針鋒相對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湯、武之王也,不循古而興;殷夏之滅也,不易禮而亡。然則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禮者未足多是也。”從而主張“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語出《商君書·更法篇》。這是以歷史進化的思想駁斥了舊貴族所謂“法古”“循禮”的復古主張,為實行變法作了輿論準備。

三施展變法

頒佈墾草令

變法之爭結束後,秦孝公於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頒佈《墾草令》,作為全面變法的序幕。其主要內容有:刺激農業生產 、抑制商業發展,提高農業的社會認知度、削弱貴族、官吏的特權,讓國內貴族加入到農業生產中、實行統一的稅租制度 等改革方略。

第一次變法

《墾草令》在秦國成功實施後,秦孝公於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行第一次變法 。其主要內容有:改革戶籍制度 , 實行什伍連坐法、明令軍法獎勵軍功、廢除世卿世祿制度 、建立二十等爵制 、嚴懲私鬥、獎勵耕織重農抑商、改法為律制定秦律、推行小家庭制等改革方略。

第二次變法

為便於向函谷關以東發展,秦孝公於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徵調士卒,按照魯國、衛國的國都規模修築冀闕宮廷,營造新都,並於次年將國都從櫟陽(今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東南)遷至咸陽,同時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進行第二次變法 。其主要內容有:開阡陌封疆 ,廢井田,制轅田,允許土地私有及買賣 、推行縣制、初為賦 、統一度量衡、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禁遊宦之民 、執行分戶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 等改革方略。

歷代名臣系列:商鞅

第三 商鞅命運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駟即位,即秦惠王。 公子虔等人告發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見他未帶憑證,告以商君之法,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商鞅想到魏國去,但魏國因他曾生擒公子卬,拒絕他入境。

商鞅回秦後被迫潛回封邑商,發動邑兵攻打鄭縣。秦惠文君派兵攻打,結果商鞅失敗戰亡。 其屍身被帶回咸陽,處以車裂後示眾。秦惠文君同時下令誅滅商鞅全家。商鞅雖然被害,但新法並未被廢除。

第四 商鞅思想

商鞅在變法之爭時提到的“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就成為了秦國政治的指導原則,使秦國領先於山東六國。其次,商鞅執法不避權貴、刑上大夫表明了他堅決貫徹了法家的這一主張。最後,法家還有一個共性就是,商鞅一樣抱著法家“明法”的態度和精神來推行政治改革,讓百姓知曉法律。

商鞅獨立的思想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首先,商鞅主張全農的經濟政策,為此他頒佈了《墾草令》,制定出二十種重農和開墾荒地的辦法。一方面直接或間接的刺激農業發展,一方面打壓工商業。其次,商鞅主張重刑厚賞。商鞅認為人的本性是趨利畏罪的,只要重刑厚賞,就可以很好的治理人民,使國家安定。為此商鞅一方面制定嚴酷的刑法治理人民,一方面重賞立信。第三,商鞅主張重戰尚武,具有軍國主義思想。最後,商鞅主張國家應統一民眾的心智,制定統一的制度,實現統一的目標。

歷代名臣系列:商鞅

毫無疑問的是,商鞅變法是秦帝國走向強大的一個開端,為秦始皇統一天下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和軍事基礎、制度基礎,商鞅是一位傑出的法家實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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